招标
3502202312JP0004嘉莲派出所办公楼修缮竞价公告
金额
110.6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2202312jp0004
预算金额110.6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网上竞价公告: | |
采购项目编号: | 3502202312JP0004 |
采购项目名称: | 嘉莲派出所办公楼修缮 |
项目联系人: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项目联系方式: | 13666062252 |
发布时间: | 2023年12月04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04日 11时00分00秒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 11时00分00秒 |
采购预算合计: | 1,106,468.00元 |
币种: | 人民币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竞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1竞价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守诚信原则,提供产品应满足《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的所有参数,提供的检测报告与《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不符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工程经验要求:本改造工程为办公楼修缮,施工工期短,要求供应商必须有办公楼改造修缮经验,并提供在近两年内类似业绩资料(办公楼修缮合同、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2个以上,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3施工方案要求:本工程改造涉及外墙修缮、室外地面修缮、公共部分吊顶修缮、一楼户籍大厅吊顶、灯具安装、一至五楼卫生间及洗衣房改造、办案区修缮等功能区设置提升改造,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1天内提供类似改造案例业绩及其它要求资料,并提供合同签订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按中标金额的20%收取违约金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供应商所有进场材料均需向采购方报备,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本项目建设中使用,否则视为工程质量不达标,竣工验收不合格。 3.5工期时间要求: 开工令发出4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的改造项目并做好竣工验收,交付采购方使用,若超工期按天罚款,每天按3000元计。 3.6因本次修缮是在原有基础上改造提升,施工期间场所正常办公,应做好施工方案,错开施工并做好降噪音措施施工,降低因施工而影响正常办公;施工人员应相对固定,接受背景审查(无犯罪记录人员方可进入施工)每天均需戴卡入场施工,不得就施工场所特殊等问题提出补偿要求。 3.7中标供应商应有为公司员工购买产险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电子保单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
项目介绍: | 1、工程范围:派出所办公楼修缮改造 2、项目地点:厦门市公安局嘉莲派出所 3、控制价书、施工图:详见附件。 4、项目介绍:本项目为嘉莲派出所办公楼修缮项目。 改造内容:改造内容:⑴改造范围:办公楼外墙、办公楼室外花岗岩地貌局部修缮、公共区域吊顶、一至五层卫生间及洗衣房、办案区等修缮(详清单)。 ⑵外墙修缮:外墙墙体脱落,整体铲除,重新抹灰做真石漆面层(详清单)。⑶室外地面修缮:室外局部花岗岩地面及混凝土垫层拆除,重新铺设(详清单)。⑷公共部分吊顶修缮:办公楼三、四、五层公共部分吊顶拆除,按要求改造换新(详清单)。⑸一楼户籍大厅吊顶:旧吊顶,照明按要求改造换新(详清单)。⑹灯具安装:电施、配管配线改造换新 (详清单)。⑺一至五楼卫生间及洗衣房改造:卫生间墙地面、给、排水,卫生间洁具按要求改造换新(详清单)。⑻办案区修缮:天棚、墙面、照明按要求改造换新(详清单)。 |
项目备注: | 1.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部分或全部转包他人,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并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中标供应商应在1个日历日内与采购方对接联系,提供资料完成资格审查,签订合同,逾期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日历日内安排进场施工,供应商所有进场材料均需向采购方报备,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本项目建设中使用,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返工后果自负,工期不变。 3、质保年限:项目整体保修二年,防水部分保修五年,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在施工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例如以下相关条款: 4、质保内容:项目内各分项设备项目、附属装饰配套项目质保期内损坏的免费更换维修维护。 5、响应维护时间:接到报修电话在1小时内回复,4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给予维修解决。6、付款方式:依据合同条款具体约定。 7、施工合同中工程量清单单价的确定:控制价书的单价×(最终报价/控制价×100%);成交供应商须在不改变成交总报价基础上逐项调整各项工程量清单单价,调整后的报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签约合同附件。 8、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 |
合同包明细: | ||||||||||||
合同包号 | 采购限价(总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限价(单价)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技术参数 | 交货期 | 备注 | |||
1 | 0.00元 | 嘉莲派出所办公楼修缮 | 1(项) | 0.00元 | 详见采购清单、图纸及项目信息表 | 不限 | 无 | 4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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