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KX-2022-006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自发光标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691288(元) | 浙江路光科技有限公司 | 李渔东路1833号东华家园42幢30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金华市婺城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自发光标识 | 智能三角形帽盖标识(IV 型) | 路光 | 369 | 178 | LG-SMG-IV |
2 | 金华市婺城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自发光标识 | 智能圆形帽盖标识(IV 型) | 路光 | 292 | 190 | LG-YMG-IV |
3 | 金华市婺城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自发光标识 | 太阳能护栏警示灯 | 路光 | 345 | 178 | LG-ZMB-V |
4 | 金华市婺城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自发光标识 | 梯形路面标识(II 型) | 路光 | 4000 | 33.7 | LG-LBA-II |
5 | 金华市婺城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自发光标识 | 自发光钢化玻璃路面标识 | 路光 | 1250 | 129 | LG-MY-II |
6 | 金华市婺城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自发光标识 | 智能路面标识 A(IV)型 | 路光 | 1388 | 132 | LG-DMA-IV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滕献华,傅疆梅,余永飞,钱立芹(采购人代表),郭承芳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路光科技有限公司 | 69.0 | 68.0 | 69.0 | 69.0 | 69.0 | 68.8 | 24.1 | 92.9 |
1 | 浙江星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2.0 | 41.0 | 42.0 | 41.0 | 43.0 | 41.8 | 23.97 | 65.77 |
1 | 浙江金灿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30.0 | 30.0 | 31.0 | 29.0 | 31.5 | 30.3 | 30.0 | 60.3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0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247203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566781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解放西路233号晟元大厦8楼81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826817
质疑联系人:汪珍
质疑联系方式:135667620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2666 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附件信息:
(定稿)招标文件。婺城区2022年公路安全设施智能标识精细化提升项目.docx
304.7K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承诺函.pdf
154.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