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朝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文化大厦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7.5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300-00302
预算金额127.5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2
公告正文
   (朝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文化大厦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文化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300-00302
项目名称:朝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文化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75,125.00
最高限价(元):1,275,125
采购需求:查看
物业服务内容:
1、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保卫、安全巡查、门岗执勤、人员登记等。
2、公共环境(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分、卫生间等)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绿化面积的清扫,楼内玻璃的清洁。
3、大厦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电、电梯、中央空调、照明、亮化、消防及其它设备设施。
4、大厦庭院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5、保证大厦的正常运转,除供水、供电部门正常停水、停电外,不出现停水、停电现象,正常停水、停电要提前做好提示工作。
6、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其它事项。
7、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后,认为有必要交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其它项目。
8、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物业管理的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该项目对办公的安全性、私密性、舒适性要求高,对物业管理服务需要高标准、高档次。
2、中标供应商对该项目制定相关物业管理方案,实施前须征求采购人意见。
3、中标供应商各类管理服务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文明礼貌,形象岗位录用人员体型、身高、形象要有规定,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4、中标供应商在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5、任命或更换该项目物业管理机构专职物业经理,中标供应商应征求采购人的意见。采购人发现日常物业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的,有权建议清退或更换。
6、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录用人员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记录、要求持证上岗的有上岗资格证。
(二)保洁服务要求:
1、院落:平时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运,确保楼前院落干净、整洁、无杂物。
2、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大厅地面保持干净无水渍,进出口地垫整洁;公共通道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天花板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指示醒目。门厅玻璃每月至少擦拭一遍,保持清洁明亮;负责楼层公共区域的烟控工作。
4、楼梯及楼梯间:每日清洁1次,梯步、扶手栏杆、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尘无污渍,防滑条(缝)干净,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5、卫生间:每日清洁4次,循环保洁,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洁具洁净,无污渍;门窗、墙壁、隔断、玻璃、窗台表面干净,无污迹,金属饰件有金属光泽,天花板表面无蛛网;换气扇表面无积尘;洗手台干净无污垢;保持空气流通,无明显异味。下水通畅,其他设备设施摆放整齐干净。
6、电梯间: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墙面。每晚彻底清理地面一次。
7、电梯轿厢:每日擦拭至少2次轿厢门、面板,清拖至少2次轿厢地面;轿厢内无污渍无粘贴物;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厢内地面干净无异味,电梯门槽内无垃圾无杂物;每日消毒6次,做好记录。
8、垃圾及垃圾桶:垃圾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箱)身表面干净无污渍,地面无垃圾。垃圾袋装,日产日清。
9、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配电箱、设备机房、消防栓、报警器及开关插座等每周清洁2次,保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
10、雨雪天气,行人出入口等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除雪、铺设防滑垫等。
(三)保安服务要求:
1、专业保安人员主要服务职责是:承担指定区域内的安全及消防服务工作。整个大厦内外以及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按甲方要求巡查电梯,做到防火灾、防盗抢、防破坏、防殴斗,以保证采购人的人身、财产、消防等方面的安全。
2、从事保安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大厅内外及楼内、院内每天24小时安全保卫及消防服务工作,不得间断。
3、值勤: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值勤,当班时佩戴标志,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异常情况,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物业安全。
4、来访登记: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对外来办事人员找领导的,应先电话联系。对上访人员,及时联系到访单位。对楼内工作人员要检查、督促持证进入办公楼。
5、检查楼内夜间照明、水、暖、电器开关的关闭情况,按要求开关楼外霓虹灯,并配合设备设施维修管护人员保证电路畅通和亮化效果,不出现缺条掉字等问题。
6、停车场:保安人员要按照采购人车辆管理办法管理车辆,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指挥和疏导,督促车辆锁闭情况,保持良好的存放秩序。保证车辆管理有序,确保车辆无丢失、无人为损坏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7、其它突发事件: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随时对大厦周围及指定区域进行巡逻、检查,安全巡逻有记录,防止盗抢、火灾、破坏及殴斗事件发生,一旦出现前述事件,应立即报警,并通知采购人,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件。
8、采购人在下述情况下,有权要求更换保安人员:
(1)工作期间脱岗失职,经两次指正不予改正的;
(2)不按照安排的班次、值岗位置进行工作,经指出纠正而不予改正的;
(3)因病或因事请假超过5天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治安处罚的;
(5)保安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采购人认为不适宜做保安工作的,中标供应商应予调换。
(6)保安人员未统一着保安人员服装上岗,维护工作秩序,经两次指正不予改正的。
(7)当班饮酒及酒后上岗的。
(8)其他可致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保安人员情形的。采购人要求更换保安人员应用书面形式通知并说明要求更换的理由,中标供应商接到通知后的12小时内应予更换。
(三)公共设备设施服务要求:
1、设备设施管护工作:
(1)中标供应商派出的运行及维修技工主要负责大厦内高压配电室、中央空调机房、消防监控系统、排水系统等设备设施系统的运行、维护及日常保养。
(2)中标供应商要把公共设备设施工作的制度规定、服务标准等上墙公布,以便采购人检查监督。
  2、设备设施小修内容:设备、设施小损、小坏的维修,保持房屋原来完好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
(1)电气:随时更换和修复损坏的灯泡、灯具、开关等电器设备,保证各种电气设施和元件的完好。
(2)水暖:负责上下水和中央空调的保养,水暖设施跑、漏水的止水和修补,水阀、便器具、管道的检修和更换等。
(3)设备:负责各种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的简单修复。如空调控制器、供电开关、盘柜、窗帘、门窗、理石等。
(4)变电室设施和用电设备箱等按要求定期检修。
(5)大厦楼内、庭院下水,排水堵塞疏通及化粪池清掏。
(6)生活水箱清洗消毒(每半年清洗消毒1次)。
(7)维修率:维修及时率达到100%,人员10分钟内到位。电气、水暖、中央空调等设备设施维修不超过12小时。
(8)大中小型维修所需的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大型设备需要维修时,维修人员不足,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从其它服务单位抽调人员,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按市场标准予以结算,采购人也可选择其他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9)主楼、裙楼屋顶,每季度清扫1次;雨季期间,每半月清扫1次;每半个月巡检1次屋顶,有杂物及时清扫。
3、设备设施服务标准:
(1)运行记录:做好人员安排、工作职责和交接班记录,记录设备正常运行的各项数据。计划停电、停水、停气,应提前12小时通知采购人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检修记录:依据设备规定要求及操作规程按时检修并做好记录,定期派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3)日常保养:定期对破损和老化设施进行更换和修补,定期擦拭灰尘、污渍和刷防腐漆等。
(4)事故处理:发生设备事故造成停电、停水、停气的,要提交事故报告,向采购人说明事故原因、事故处理意见、当事人的责任及受教育情况。
(5)应急情况处理:接到采购人报告紧急情况时,维修人员应10分钟内到位并立即修复,在最短时间内处理突发情况并向入驻单位详细解释清楚,做到小修12小时内完毕,大修24小时之内完成,严重拖延修复时间的,采购人要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对在时限内不能完成的,要向采购人说明原因。
(四)中标供应商内部管理的要求:
1、中标供应商派出的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熟悉分管的业务范围,对采购人交代的任务要清楚明晰,能够统领全方面工作。
2、制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应完整、配套、齐全,具有约束力。
3、人员情况:人员安排应合理,具体工作时间及分工明确无误。具有奖罚措施。
(五)其他事宜
1、中标方需按采购方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相关工作等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中标方不得对此标的进行转包、分包。
3、服务过程中给自身和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中标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与采购方无关。
4、中标方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
物业服务人员配备及费用预算
(一)
人员
配备
岗位
主要职责
人数
专职物业经理
负责大厦物业服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1
保安员
门岗接待、大楼安全(需值班)
11
停车场管理及车辆出入口管理
2
保洁员
公共区域全方位保洁服务                     (包括地下室和庭院)
13
高压运行及    电气维修工
配电室24小时运行值班、电气设备倒闸操作,办公楼电气设备运行、检查、维护、维修
4
水暖维修和     中央空调技工
高压给水、排水、消防设备运行、检查、维修
中央空调运行及维修维护(需值班)
2
消防控制室
监控员
24小时消防监控值班、                     消防设备运行与事故处理(需值班)
2
(二)人员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三)人员耗材、工具、警具、服装等费用
(四)物业公司管理费
(五)法定税费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2023年5月1日始至2026年4月30日止。本项目实行1年+1年+1年模式,即在第1年服务期内,中标方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考核分数达到“合格”标准且未发生重大违约情况的,第1年承包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延续服务1年。如考核成绩为“一般”标准(含)以下或发生重大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终止服务。终止时间以与新中标单位完成交接手续为准,该期间发生的费用按原合同约定金额比例支付。第2年、第3年同第1年方式管理及付款。
附加条款:
1、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实际需要调整乙方服务范围及服务人员数量,服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2、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如在文化大厦开展节能试点工作,与水、电、空调有关的技术人员在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核减,核减人数由采购人确定,服务费用也相应核减。
3、核减数额中工资、保险按市财政部门核发标准执行,其中:物业经理、高压运行及电气维修工、水暖维修和中央空调技工、消防控制室监控员工资保险按每人每年39748.056元核减;保安员、保洁员工资保险按每人每年30634.776元核减。人员耗材、工具、警具、服装等费用、物业公司管理费、法定税费等费用均按中标人中标费率进行核减。
       
合同履行期限:1年+1年+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接收质疑函方式: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质疑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采取现场递交书面纸质质疑函方式进行,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 观看开标直播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微信)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 0421-286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双塔区人民路1B
联系方式: 0421-2865002
邮箱地址: 1154233404@qq.com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乌广宇 朱佳琳
电  话: 0421-286500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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