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lh230173-02zg
预算金额3524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韬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杨025-836050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编号: ALH230173-02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2G97地块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六发改备[202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六合中棠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99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99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六合区雄州街道滁马路以西、铁牛巷以南地块,东至滁马路,南至留右街,西至滁河东路,北至铁牛巷
        2.1.2 工程规模: 主要建设高层、低层(如有)、商业、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816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0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594平方米,地上最高19层,地下1层,单体建筑最高约60米。
        2.1.3 合同估算价: 35245.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801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9月2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9月2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工程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高层、低层(如有)、商业、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816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0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594平方米,地上最高19层,地下1层,单体建筑最高约60米。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1.设计:设计单位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设计(建筑、结构、水、电、通风、消防)、地下室方案优化及深化设计、人防及非人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平战转换预案、总平面(含竖向、管线综合)设计、红线范围内弱电及智能化设计(含所有配套建筑)、室外综合管线设计(含雨污水、消防、智能化、雨水收集、配电房气体灭火)、幕墙设计、门窗设计、栏杆设计、雨棚设计、钢结构设计、抗震支架设计、PC构件二次深化设计确认配合、精装修机电二次配合、公共区域(含物业社区用房)及室内外装修设计等以及电子报批报建、预制装配设计及装配报审BIM模型、BIM模型及碰撞检查报告、日照分析及日照报告、绿色建筑设计、景观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和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配合自来水、供电、燃气、三网弱电、通讯、有线电视等综合管网专业设计、配电房专项设计以及管网设计(电信、燃气等)及其它相关部门设计报批相关配合工作。
2.施工(含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土地内试桩及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地上地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弱电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工程、防火门工程、栏杆工程、雨棚工程、钢结构工程、PC装配式构件、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表后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消防工程、太阳能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物业用房、公共区域及室内)、外墙装饰工程(含幕墙)、景观工程、综合管网(含雨污水、雨水收集)、室外消防(消防水系统、消防控制系统、配电房气体灭火)、照明亮化工程、地面标牌工程、地库地坪及标牌工程、地库人防设施设备及标牌、地库抗震支架、信报箱、垃圾分类等】施工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保养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1)、注册建筑师一级;
(2)、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3)、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及仓储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及仓储除外)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及仓储除外)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
/
业绩认定标准:所投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联合体单位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财务要求:/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3年01月至2023年06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D)、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f.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a.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e.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F)、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1月-2023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G)、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时间前没有受到红牌、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H)、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I)、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J)、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5);良(4.5);中(4);差(3.5);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5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分: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0.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03分。(需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1分)
(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0.3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1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05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3分)
(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0.3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1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05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3分)
(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0.3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1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05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3分)
(5)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0.3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05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3分)
(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0.3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05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3分)
(7)消防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得0.2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1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3分)
(8)人防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防护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得0.2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1分。(需提供注册证书;因人防主管部门对证书不再延续,对该证书有效期不做要求。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3分)
(9)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05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2分)
(10)装饰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0.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05分。(需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3分)
(11)岩土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0.2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1分。(需提供注册证书;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3分)
(备注: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6月)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8-24 09:0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票法。
8.7、定标候选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准时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合分中心参加答辩,未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六合中棠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王桥路59号六合科创中心18楼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层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张韬
联      系     人:张杨
        电       话:025-5711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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