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1年福清市道路标线项目结果公告(包1)
金额
174.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81]sd[gk]2021007
预算金额187.9万元
招标公司福清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严建昇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淑芬0591-8795958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1年福清市道路标线项目结果公告(包1)


2021年福清市道路标线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包[350181]SD[GK]2021007-1


一、项目编号: [350181]SD[GK]2021007
二、项目名称: 2021年福清市道路标线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1]SD[GK]2021007-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厦门合顺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70号金山财富广场5号楼504室 1741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1]SD[GK]2021007-1 包1
厦门合顺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032502
交通管理设备
2021年福清市道路标线项目 厦门合顺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反光玻璃珠应均匀足量散布在刚敷设的热熔标线上,其用量不小于170g/㎡,玻璃珠要有适当的嵌入深度。珠体须至少一半嵌入标线,小部分露出表面。等。 1(批) 1741000 1741000

、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严建昇 (包1)
评审专家: 葛霞虹,王琳基,陈鸿鸣,滕建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帐号: 3505018900070000139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1]SD[GK]2021007-1 包123151
收取对象: 厦门合顺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 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省简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扫描件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一、资格审查”关于“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的规定,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福建省简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不合格。 (2)三明市鸿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一、资格审查”关于“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的规定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三明市鸿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情况不合格。 (3)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厦门华路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路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源硕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合顺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厦门交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建元公路附属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源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1)厦门合顺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741000元,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报价6%的扣除,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1636540元。 (2)厦门交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850000元,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报价6%的扣除,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1739000元。 (3)福建省路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879000元,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报价6%的扣除,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1766260元。 (4)福建源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900000元,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报价6%的扣除,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1786000元。 (5)福建省源硕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911000元,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报价6%的扣除,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1796340元。 (6)厦门华路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2205000元,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报价6%的扣除,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2072700元。 (7)河南建元公路附属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2390000元,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报价6%的扣除,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2246600元。 4、备案编号:A8-FQSGAJ-GK-202106-B1375-IDN。5、中标日期:2021年09月02日(招标编号:[350181]SD[GK]2021007)。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65) 天内交货,如有特殊情况,经采购人确认后可延期。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公安局
地 址: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
联系方式:136008049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95958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黄永红
电 话:0591-87959580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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