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1-441800-04-01-50684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银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0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3-20
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由清远市财政统筹解决 ,根据 清发改行审〔2024〕13号 批准,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现对 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 进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1-441800-04-01-506847
三、招标单位: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建设大厦B座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银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二号区(北江二路)汇景名居A栋201、202号
招标监督机构: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63-3370322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
2.招标项目名称: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勘察设计
3.工程地点: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银盏片区。
4.工程规模:银盏片区后勤用房配套道路项目包含森林大道东段,规划二路以及规划三路三条道路的建设;实施道路总长 3.17 km,其中森林大道东段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60km/h,长约580m,宽36m;规划二路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长1.64km,宽20m;规划三路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长0.95km,宽20m。(最终以立项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
五、招标类型和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报审报建及招标配合服务、必要的修测和定测、现场设计服务与技术指导等。
六、招标控制价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其中勘察费为2563900.00元,设计费为 4661200.00元(已按计费标准下浮了20%)。
七、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疑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任一项设计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甲级;
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甲级;
d、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任一项勘察资质。
a、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c、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资质甲级。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5.投标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6.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2 个(含联合体牵头人)。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7.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理人时,还需提供各成员共同授权的授权委托书)
8.提供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评审时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十、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十一、本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补充说明:
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3.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当按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清远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函范本》(详见附件)填写完整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 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二楼
特别提示: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自行政监管部门发出处理意见之日起计6个月内将被拒绝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大于6个月的,拒绝投标时限按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计算);如不存在下列行为,投标人需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作出承诺。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附:本次招标被书面拒绝的投标单位名单(如有)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广东银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2 月 29 日
附件1:
日程安排表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3-20
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由清远市财政统筹解决 ,根据 清发改行审〔2024〕13号 批准,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现对 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 进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1-441800-04-01-506847
三、招标单位: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建设大厦B座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银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二号区(北江二路)汇景名居A栋201、202号
招标监督机构: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63-3370322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
2.招标项目名称: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勘察设计
3.工程地点: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银盏片区。
4.工程规模:银盏片区后勤用房配套道路项目包含森林大道东段,规划二路以及规划三路三条道路的建设;实施道路总长 3.17 km,其中森林大道东段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60km/h,长约580m,宽36m;规划二路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长1.64km,宽20m;规划三路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长0.95km,宽20m。(最终以立项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
五、招标类型和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报审报建及招标配合服务、必要的修测和定测、现场设计服务与技术指导等。
六、招标控制价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其中勘察费为2563900.00元,设计费为 4661200.00元(已按计费标准下浮了20%)。
七、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疑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任一项设计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甲级;
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甲级;
d、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任一项勘察资质。
a、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c、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资质甲级。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5.投标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6.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2 个(含联合体牵头人)。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7.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理人时,还需提供各成员共同授权的授权委托书)
8.提供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评审时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十、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十一、本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补充说明:
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3.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当按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清远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函范本》(详见附件)填写完整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 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二楼
特别提示: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自行政监管部门发出处理意见之日起计6个月内将被拒绝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大于6个月的,拒绝投标时限按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计算);如不存在下列行为,投标人需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作出承诺。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附:本次招标被书面拒绝的投标单位名单(如有)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广东银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2 月 29 日
附件1:
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 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 | GC4418002024034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 2 月 29 日09:30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 3 月 20 日09:30 |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 2024年 2 月 29 日09:30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2024年 3 月 10 日17:30 |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 2024年 3 月 20 日09:30 | ||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 2 月 29 日09: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3 月 20 日09:30 |
标段名称 | 银盏片区后勤用房周边配套道路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编号 | GC4418002024034 |
开标时间 | 2024年 3 月 20 日09:30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评标时间 | 2024年 3 月 21 日09:30 | 评标地点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 二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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