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足石刻文化城片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综合调试房屋建筑工程医院项目建设道路工程防洪护岸办公用房外协谈判工程试车工艺工程景观绿化通信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学生宿舍建设医气工程涵洞灯饰工程设备用房供应室居住地块设备设施配变配电实验室静配中心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下河梯步进厂连接道路工程改扩建给排水专业设计广场石刻文化城河道治理排水管涵照明工程建筑基础工程建筑设计水处理工艺公园绿化勘察设计血透室漫游视频BIM建设区域医疗康养中心人行桥梁配电房土建工程桥梁工程公园提档升级竣工图的审核武器装备展区土石方工程污泥平衡池供水管网初设图纸二期工程交通设施配套道路沿河一纵道路运动场改造絮凝沉淀优化设计沉泥池物业雨污管道进行分流改造电气工程电力工程城乡发展融合示范带消障疏浚完善交通组织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照面安防道路路网沿线设施电气设备工程常规检查设备给排水设计生态环保绿化工程资产负债表观景设施主要机械设备工程园区道路路面拆除及恢复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清水池配建酒店污水处理厂建构筑物工程二次深化设计交叉配水工程快速通道厂区建设工程桥涵工程自控工程大足区东部供水中心市政公用工程设备购置配套建筑(主要功能为厕所水上码头送水泵房军用设施购置报建消防水池汽修实训基地水电工程提水管道市政基础设施手术室污水处理工程空调位规整并增加空调外机罩暖通工程水上平台军事体验基地土地竞拍综合管廊雨水口改造道路铺装景城融合文旅融合发展示范片道路绿带升级改造边坡绿化燃气工程配套管理用房配套服务设施车行桥地下管网(臭氧穿堤箱涵室外总图工程设计费污水管网围墙抗震支架检测报告酒店项目产权办理迎宾驿站改建附属设施工程配套附属设施建筑安装工程费检查井浇筑厂区挡墙加氯加药间综合开发希望小学进行扩建放射科自来水厂扩建给排水工程酒店建设下道口景观风貌景观提升智慧工地沿线截污干管超滤膜深度处理室外综合管网建筑总图栈道综合整治提升原水输水管道质量保修ICU消火栓室内外停车位建筑装修办证旅游实训基地施工图编制公路工程项目中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建造管道敷设路基动漫视频演示电梯教学实训设备外市电工程公用建筑河道整治装饰装修工程取水工程海绵城市脱泥设备外立面改造浮箱绿道整合新建东部水厂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房屋市政工程实验教学楼及运动场建设雨污分流改造生化池户外运动基地室外运动场校门污泥处置绿化景观工程生态拦水损砂滤池室内及外墙特殊科室水治理宝顶小镇焕新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带智慧水务医用设备商业地块竣工验收管道开挖及回填备案配水管道项目总协议专用教室施工设计总图规划多功能报告厅设计服务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护坡智能化工程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答疑休闲农业发展示范基地旧实验楼及运动场看台外立面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二期公共卫生间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石刻文化旅游融合青少年国防教育素质拓展训练中心工程总承包管线网搬迁安全评估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729.6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足石刻文化城片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大足石刻文化城片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实施35.9亿总承包项目的同时,要求承包人投资配建7.3亿的酒店,那么若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实施总额只有10亿元?招标人如何保证承包人的投资收益?
回复:若工程项目结算建安费的总金额不足35亿元且不足金额超过5000万元,发包人依法在6个月内达到不足金额,因承包人工期逾期导致解除合同、擅自甩项、擅自单方解除单项合同的除外。
提问2:招标文件《项目总协议》第十、5条:“若工程项目结算建安费的总金额不足 35 亿元且不足金额超过 5000 万元,发包人依法在 6 个月内 达到不足金额,因承包人工期逾期导致解除合同、擅自甩项、擅自单方解除单项合同的除外”。请问,若发包人无法补足,怎么办?有何保障措施?
回复:发包人按差额部分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提问3:挂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额35.69亿元,同时要求配建酒店的投资额7.3亿元。请问,若总承包工程无法正常实施,或实施总额严重不足(比如只实施了25亿元),差额部分怎么办?政府是否按酒店的总投资进行全额回购?
回复:因政策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停工,无法继续开工的,由发包人按已完成的投资总额收购酒店项目,同时对于承包人已实施完成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进行结算并支付承包人费用。若工程项目结算建安费的总金额不足35亿元且不足金额超过5000万元,发包人依法在6个月内达到不足金额,因承包人工期逾期导致解除合同、擅自甩项、擅自单方解除单项合同的除外。若6个月内无法补足的,发包人按差额部分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提问4:1.投标人参与投标,但不参与土地竞拍,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
2.在招标文件P56页7.5.1提到“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但没有提到投标人参与土地竞拍环节,但未拍到对应土地时,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
3.请明确土地挂网时间。
4.招标文件P519页“四、技术部分”、P521页“五、资格审查部分”与P507页目录“三、技术部分”、“四、资格审查部分”不对应,是否按照P507页目录修改P519页及P521页标题内容?
5.根据项目位置、周边酒店市场现状,新建的酒店客房量过大,预期酒店经营效益低。投标人中标后、竞拍土地投资建设酒店前,是否可以调整酒店投资总额及因投资差额(购地款+7.3亿酒店投资总额-酒店总投资额)造成的违约金金额?
6.本项目投资额度大,项目情况复杂,涉及设计建模等,但投标决策与投标文件编制时间太紧,是否可以适当延后招标文件递交时间?
7.(一)投标函中1.(2)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为____%,请问这个固定费率是以建筑安装费最高限价3461966084.00元为基数还是以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3569037200元为基数?固定费率是否保留两位小数?
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请关注中国土地资源交易网(中国土地市场网(landchina.com))公示的信息。
4.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为准。
5.按招标文件执行。
6.按招标文件执行。
  7.固定费率以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报价以百分号为单位,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
提问5:1.投标人参与投标,但不参与土地竞拍,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
2.在招标文件P56页7.5.1提到“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但没有提到投标人参与土地竞拍环节,但未拍到对应土地时,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
3.请明确土地挂网时间。
4.招标文件P519页“四、技术部分”、P521页“五、资格审查部分”与P507页目录“三、技术部分”、“四、资格审查部分”不对应,是否按照P507页目录修改P519页及P521页标题内容?
5.根据项目位置、周边酒店市场现状,新建的酒店客房量过大,预期酒店经营效益低。投标人中标后、竞拍土地投资建设酒店前,是否可以调整酒店投资总额及因投资差额(购地款+7.3亿酒店投资总额-酒店总投资额)造成的违约金金额?
6.本项目投资额度大,项目情况复杂,涉及设计建模等,但投标决策与投标文件编制时间太紧,是否可以适当延后招标文件递交时间?
7.(一)投标函中1.(2)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为____%,请问这个固定费率是以建筑安装费最高限价3461966084.00元为基数还是以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3569037200元为基数?固定费率是否保留两位小数?
回复:详见提问4回复。
提问6:问题1:招标文件中“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工期540天,根据网上查询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工期为22个月(660天),招标时压缩工期达120天;若按节点工期(2024年12月30日前交付使用)及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开工节点(配建酒店项目开工后才能开工总承包项目)计算,实际工期甚至只有420天左右,相比可行性研究批复工期压缩工期达240天,压缩工期1/3以上。作为一个建安投资接近2亿元的医院建设项目,如此不合理的压缩工期完全是招标人的乱作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如此严苛的工期要求,在合同条款中对工期违约设置极其严重的处罚条件,招标人是否故意如此设置以此来排斥潜在投标人。
问题2:招标文件中“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工期540天,根据网上查询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工期为22个月(660天),招标时压缩工期达120天。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年第339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标人任意压缩已批复的工期,违反国家及重庆市的相关规定。
回复:项目工期是根据项目交付使用要求及可研批复确定的。单项工程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可根据施工图设计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若确需采取赶工措施才能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承包人编制专项赶工方案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所发生的赶工措施费用可按实计算(不纳入限额设计及结算考核中)。
提问7: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0.4.1.3条,“(6)变更部分的人工及材料调差按 13.8 条执行”。第13条为验收和工程试车,且无13.8条。是否应按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执行。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3.3.3.3.(2)条关于措施项目费的约定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3.3.3.3.(2)条不一致,请核实。
3、《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5.4.4条,材料价格:“工程开工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申报,监理人会同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如有)、发包人根据市场行情认质核价确定(到场价=材料原价+材料采保费+装车及运输费+运输损耗+运输保险费+上下车费,认质核价均为不含税到场价)投标人应优化设计。”本项目为固定费率报价,投标报价中无材料价格,该条款中“承包人投标报价没有的”说法是否有误?同时,条款中的“投标人应优化设计”应如何理解。
4、《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5.4条,未明确变更部分的人工及材料调差办法,请明确。
5、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3单项工程限价表中,公路工程均不含施工图设计。《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7.5.4 限额设计和结算的条款,是否适用?
6、大足石刻文化城片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总协议中第十二条第(2)小条“施工进度款支付”中说明“合同订立后,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按单项工程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50%支付承包人,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同比例支付”,但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每个单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或安全生产费)的暂定金额,请问,是否需要明确。
7、招标公告2.5工期要求中,明确工期按《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执行。但工期表中,部分项目的工期不合理,如:1、“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工期540日历天;2、“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工期390日历天;3、“重庆市大足区希望小学扩建工程”工期300日历天;4、“重庆市大足区海棠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工期180日历天;5、“大足石刻文创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工期365日历天。鉴于招标文件中约定有承包人工期延误的处罚条款,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承包人正常施工无法满足《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中约定工期的情况下,承包人为满足招标人工期所增加的赶工费用应按实计算,若招标人不同意赶工,则延误的工期不予考核。
回复: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0.4.1.3.(6)条,变更部分的人工及材料调差按 11.1条执行。
      2.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3.3.3.3.(2)为准。
3.该部分已调整,详见补遗15。
4.《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5.4条增加内容:变更部分的人工及材料调差按 16.1条执行。
5.该条款不适用于招标范围中不包含施工图设计的单项工程。
6.在签订项目合同时确定各单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或安全生产费。
7.详见提问6回复。
提问8:1、关于工期的问题1、《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中“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的建设工期为540天;“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的建设工期为390天;“重庆市大足区希望小学扩建工程”的建设工期为300天;“宝顶小镇焕新项目”的建设工期为300天;“重庆市大足区海棠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的建设工期为180天;“大足石刻文创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工期为365天;“大足职教中心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为360天;“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的建设工期为720天;“大足中学实验教学楼及运动场建设工程”的建设工期为360天;“通桥街道片区雨污分流改造”的建设工期为330天。以上项目均位于城区中,周边有大量居民建筑物、教职活动及管线干扰,本身施工条件就受限,而招标文件给出的建设工期还远远低于常规合理工期,在合同工期内根本不可能按时按质完成,存在恶意压缩工期的嫌疑。如因恶意压缩工期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及质量问题,由谁负责?强烈要求由相关权威部门对工期进行鉴定。二、关于逾期交(竣)工违约金的问题1、招标文件中约定“逾期交(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逾期超过10日后,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5万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本项目大多数单项工程为EPC项目,招标阶段只有项目基本概况无施工图;少部分单项工程为施工项目,招标阶段也没有提供相应的施工设计图,故招标阶段根本就无法预计合理的工期。且大部分单项工程给出的工期已明显低于合理工期,现逾期违约金又惩罚得如此之重,完全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属于恶意压缩工期。
回复:详见提问6回复。
提问9:1、关于工期的问题1、《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中“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的建设工期为540天;“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的建设工期为390天;“重庆市大足区希望小学扩建工程”的建设工期为300天;“宝顶小镇焕新项目”的建设工期为300天;“重庆市大足区海棠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的建设工期为180天;“大足石刻文创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工期为365天;“大足职教中心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为360天;“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的建设工期为720天;“大足中学实验教学楼及运动场建设工程”的建设工期为360天;“通桥街道片区雨污分流改造”的建设工期为330天。以上项目均位于城区中,周边有大量居民建筑物、教职活动及管线干扰,本身施工条件就受限,而招标文件给出的建设工期还远远低于常规合理工期,在合同工期内根本不可能按时按质完成,存在恶意压缩工期的嫌疑。如因恶意压缩工期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及质量问题,由谁负责?强烈要求由相关权威部门对工期进行鉴定。二、关于逾期交(竣)工违约金的问题1、招标文件中约定“逾期交(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逾期超过10日后,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5万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本项目大多数单项工程为EPC项目,招标阶段只有项目基本概况无施工图;少部分单项工程为施工项目,招标阶段也没有提供相应的施工设计图,故招标阶段根本就无法预计合理的工期。且大部分单项工程给出的工期已明显低于合理工期,现逾期违约金又惩罚得如此之重,完全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属于恶意压缩工期。
回复:详见提问6回复。
提问10:1、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37324.54(平方米),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灯饰工程、暖通工程、综合管网、护坡智能化工程、外市电工程、医气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梯等配套附属设施。工期540天,2024 年12月30 日前交付使用。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逾期交(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逾期超过 10 日后,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5万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根据施工经验判断,该医院项目建设,工期540天不够,且内外装饰材料选样等问题也会拖延工期;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算上开标时间、合同签订、临设搭建时间,距2024 年12月30 日工期不满足540天;同时罚款金额太重,对于该项目是否存在变向罚款;以上条款是否存在故意设“门槛”。
 2、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5359.6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9782.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577.51平方米,总停车位134个,以及室外运动场校门、围墙、室外综合管网、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给排水、生化池、消防、水电、室内外停车位、海绵城市、设备设施等附属工程。工期390天,2024 年8月15日前交付使用。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逾期交(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逾期超过 10 日后,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5万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根据施工经验判断,该学校项目建设,工期390天不够;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算上施工设计时间55天,开标时间、合同签订、临设搭建时间,距2024 年8月15日工期不满足390天;同时罚款金额太重,对于该项目是否存在变向罚款;以上条款是否存在故意设“门槛”。
3、重庆市大足区海棠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工程费19661609元,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逾期交(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逾期超过 10 日后,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5万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2-6条承包人违约责任均是相应合同金额的7%。该项目工程费少,如按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执行5W/天,工期罚款金额高达工程费的0.25%/天,关于质量、材料、违法分包等,罚金均是工程相应合同金额的7%,罚款金额过重,但提前完工、按实保质的完成项目,并没有相应的奖励,属不平等条约,否存在故意设“门槛”。
回复:1.详见提问6回复。
2.详见提问6回复。
3.逾期交(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单项工程逾期超过 10 日后,单项工程总金额在一亿元以内的,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5000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单项工程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3%;单项工程总金额在一亿元以上三亿元以内的,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1万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单项工程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3%;单项工程总金额在三亿元以上五亿元以内的,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2万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单项工程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3%;单项工程总金额在五亿元以上的,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5万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单项工程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3% 。
提问11:1、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37324.54(平方米),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灯饰工程、暖通工程、综合管网、护坡智能化工程、外市电工程、医气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梯等配套附属设施。工期540天,2024 年12月30 日前交付使用。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逾期交(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逾期超过 10 日后,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5万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根据施工经验判断,该医院项目建设,工期540天不够,且内外装饰材料选样等问题也会拖延工期;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算上开标时间、合同签订、临设搭建时间,距2024 年12月30 日工期不满足540天;同时罚款金额太重,对于该项目是否存在变向罚款;以上条款是否存在故意设“门槛”。
 2、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5359.6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9782.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577.51平方米,总停车位134个,以及室外运动场校门、围墙、室外综合管网、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给排水、生化池、消防、水电、室内外停车位、海绵城市、设备设施等附属工程。工期390天,2024 年8月15日前交付使用。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逾期交(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逾期超过 10 日后,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5万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根据施工经验判断,该学校项目建设,工期390天不够;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算上施工设计时间55天,开标时间、合同签订、临设搭建时间,距2024 年8月15日工期不满足390天;同时罚款金额太重,对于该项目是否存在变向罚款;以上条款是否存在故意设“门槛”。
3、重庆市大足区海棠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工程费19661609元,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逾期交(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逾期超过 10 日后,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5万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2-6条承包人违约责任均是相应合同金额的7%。该项目工程费少,如按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执行5W/天,工期罚款金额高达工程费的0.25%/天,关于质量、材料、违法分包等,罚金均是工程相应合同金额的7%,罚款金额过重,但提前完工、按实保质的完成项目,并没有相应的奖励,属不平等条约,否存在故意设“门槛”。
回复:详见提问10回复。
提问12: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0.4.1.3条,“(6)变更部分的人工及材料调差按 13.8 条执行”。第13条为验收和工程试车,且无13.8条。是否应按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执行。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3.3.3.3.(2)条关于措施项目费的约定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3.3.3.3.(2)条不一致,请核实。
3、《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5.4.4条,材料价格:“工程开工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申报,监理人会同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如有)、发包人根据市场行情认质核价确定(到场价=材料原价+材料采保费+装车及运输费+运输损耗+运输保险费+上下车费,认质核价均为不含税到场价)投标人应优化设计。”本项目为固定费率报价,投标报价中无材料价格,该条款中“承包人投标报价没有的”说法是否有误?同时,条款中的“投标人应优化设计”应如何理解。
4、《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5.4条,未明确变更部分的人工及材料调差办法,请明确。
5、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3单项工程限价表中,公路工程均不含施工图设计。《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7.5.4 限额设计和结算的条款,是否适用?
6、大足石刻文化城片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总协议中第十二条第(2)小条“施工进度款支付”中说明“合同订立后,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按单项工程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50%支付承包人,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同比例支付”,但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每个单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或安全生产费)的暂定金额,请问,是否需要明确。
7、招标公告2.5工期要求中,明确工期按《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执行。但工期表中,部分项目的工期不合理,如:1、“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工期540日历天;2、“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工期390日历天;3、“重庆市大足区希望小学扩建工程”工期300日历天;4、“重庆市大足区海棠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工期180日历天;5、“大足石刻文创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工期365日历天。鉴于招标文件中约定有承包人工期延误的处罚条款,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承包人正常施工无法满足《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中约定工期的情况下,承包人为满足招标人工期所增加的赶工费用应按实计算,若招标人不同意赶工,则延误的工期不予考核。
回复:详见提问7回复。
提问13:《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中,“大足区三驱自来水厂扩建工程”工程费91414449元,工期720日历天;而“大足石刻文创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工程费97296626元,工期仅365日历天;两个项目的项目概况相似、工程费用也相近,但后者的工期只有前者的一半,明显不合理,请核实!
回复:详见提问6回复。
提问14:1、第450页,《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 专用合同条件》16.1.3.1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1)自单位工程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工程实际完工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较开工当期的当季的《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人工单价变化超过±5%时,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开工当期的当季的《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人工单价乘以(1±5%)调差。”
调差采用的是《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人工价,与第33页投标人须知中公路工程人工价采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价不相符。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2、根据第10页项目概算与招标范围,结合第3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条单项工程限价表可知:本次招标3个公路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均不含施工设计,但是在《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 专用合同条件》中仍然有关于施工图设计的相应描述,比如:第457页,17.5.3合同结算金额的组成及结算原则“设计费结算原则: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设计费结算价=设计费中标价±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458页,17.5.4限额设计和结算“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
请核实《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 专用合同条件》中关于施工图设计的相应描述是否有误。
回复:1.公路工程人工调差采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价进行调差。
      2.该条款不适用于招标范围中不包含施工图设计的单项工程。
提问15:1、根据招标文件:“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招标范围为:总用地面积约5133.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324.54(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约7.7 亩,其中老干局地块约2.4亩,新华集团地块5.3亩,总建筑面积约37324.54(平方米),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灯饰工程、暖通工程、综合管网、护坡、智能化工程、外市电工程、医气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梯等配套附属设施。招标限价为199,080,666元。招标施工工期540天,要求2024年12月30前交付使用;
“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招标范围为:新征用地约71.66亩,总建筑面积约25359.6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9782.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77.51平方米,总停车位134个,以及室外运动场校门、围墙、室外综合管网、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给排水、生化池、消防、水电、室内外停车位、海绵城市、设备设施等附属工程。招标限价为143,837,420元。招标施工工期为390天,要求2024年8月15日前交付使用。
“大足石刻文创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拟新建污水处理厂及规划范围内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面积为17812.55平方米,处理能力为6000立方米每天。建设内容包含污水处理厂建构筑物工程、工艺工程、自控工程、电气工程、截污干管工程、进厂连接道路工程及厂区挡墙、景观、围墙、道路等。招标限价为97,296,626元。招标施工工期为365天。
综上,按照常规项目经验,招标文件中工期远不能满足正常组织施工的需求,建议对以上项目的合同工期进行调整:“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施工工期调整为750天;“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施工工期调整为530天;“大足石刻文创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工期调整为700天。
2、P16页,招标公告2.5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中:“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施工工期540天,要求2024年12月30前交付使用;“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施工工期为390天,要求2024年8月15日前交付使用。
P85页,《项目总协议》1.6酒店建设工期“开工日期:承包人领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后90天内。在此期间承包人中的开发公司应当完成酒店项目施工图审查(用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图),同时承包人中的开发公司报送酒店建设工程总工期进度节点计划(一级网络计划)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开工。”
P86页,《项目总协议》1.15条“承包人中的开发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商业用地(酒店)土地出让价款且酒店项目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启动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的40%(正负偏差5000万元)单项工程;完成配建酒店建筑基础工程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的20%(正负偏差5000万元)单项工程;完成配建酒店建筑主体工程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的20%(正负偏差5000万元)单项工程;完成配建酒店建筑装修工程的50%且经审核后的投资额达到6亿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的20%(正负偏差5000万元)单项工程。”
综上,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在酒店项目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但是酒店项目的开工时间为领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后90天内;根据招标计划,7月3日开标,然后90天后2023年10月才能开工,照此计算:“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到2024年12月30日交付,实际工期只有450天,“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到2024年8月15日交付,实际工期只有315天,任何承包人在正常施工情况下是无法保证按期完成的。鉴于项目工期本就不足,各单项工程开工时间又受酒店施工节点影响的实际情况,建议前述项目的工期,不纳入工期延误的处罚范畴,同时,单项工程合同签订后,由承包人编制合理工期报发包人审核,若发包人在合理工期基础上需要压缩工期的,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工期要求编制赶工措施方案,经发包人审批后按实计算。
回复:1.详见提问6回复。
2.详见提问6回复。
提问16:1、P88页  《项目总协议》 十、发包人违约责任,第2条约定“在承包人启动第一个工程总承包项目单项工程建设18个月内且酒店按发包人进度计划要求完成,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第3条约定“在承包人启动第一个工程总承包项目单项工程建设18个月后且酒店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两个时间段可能出现“18个月后,酒店因非承包人中的开发公司原因还未完工导致的空窗期”,请问,该空窗期发包人怎样承担违约责任?
2、P88页,《项目协议书》十一承包人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误......逾期交(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单项工程逾期超过10日后,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5万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
P442页,《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 专用合同条件》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交工违约金的时间自预定的交工日期起到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交工日期止〈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按天计算,_100000_元/天......”
《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 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逾期交工处罚与《项目协议书》中不一致,请明确是否以项目协议书为准。
3、P449页,《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 专用合同条件》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P190页,《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合同 专用合同条件》13.2.3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发包人分享合理化变更建议带来的合同价格降低、工期缩短、工程经济效益提高等实惠;承包人分享降低的合同金额或增加的经济效益的5%的奖励,工期缩短的按提前竣工的奖励执行。”
《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 专用合同条件》中对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的约定与《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合同 专用合同条件》中的约定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1.若出现“在承包人启动第一个工程总承包项目单项工程建设18个月后且酒店未竣工验收合格(非承包人中的开发公司导致)”的情况,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仍按《大足石刻文化城片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总协议》十、发包人违约责任中第3条内容执行。
2.该部分已调整,详见补遗14。
3.《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 专用合同条件》中对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的约定与《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合同 专用合同条件》中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合同 专用合同条件》为准。
提问17:1、招标文件中需要完成施工图设计的项目,为什么要求的资格条件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一级注册造价师?
2、招标文件中设计技术负责人是负责设计还是负责施工?请问招标人本项目是否已有内定的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中对于设计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条款,请问发改委及招标人是如何审核通过的?
4、招标文件中对于奖项加分项的要求,业主应根据项目类别设置获奖奖项加分条件。
5、招标人为什么不提供初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对各项目制作BIM及漫游视频,请问前期阶段未提供图纸如何制作视频?
6、本项目是在招设计和施工单位,请问业主招标文件中设置规划专业设计负责人用意何在?规划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设置苛刻、离谱,俨然失去招投标合法公平性,建议上级纪监委等部门严查业主及内定的中标候选人!
7、在详细解读此招标文件后,对招标人设置有明显倾向性的招标文件感到不可思议。为了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招标环境、如果招标人不予回应,我方将持续向上级建设管理部门反馈,建议招标人妥善行使大足区全体人民赋予的应有职责!
回复:1.本项目人员要求是根据项目规模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此条为商务部分加分项,为了更好的考核企业人员实力,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①设计技术负责人负责设计并配合施工;②详见此条回复7。
3.本项目人员要求是根据项目规模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占比较大,商务部分奖项是根据项目规模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按招标文件执行。
5.详见本次答疑补遗附件。
6.本项目涉及多类型项目,需对现有初设图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后期仍存在大量的建筑总图、道路路网、河道整治等相关规划内容调整,为项目顺利推进,并结合项目实际需要,故需规划专业负责人。
7.本项目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广大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提问18:1、请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出的投标文件word格式与软件导出的招标文件PDF版本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2、招标文件要求纸质投标保函单独递交。请问是否需要包封?
3、招标文件要求不加密文件用“投标文件”袋单独封装,请问“投标文件”袋是否可以用自制的文件袋,文件袋上标注或粘贴“投标文件”字样即可?
4、投标人是否只需根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承诺进行承诺,不需额外单独提交其他承诺?
5、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经济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均可:①先加盖每处要求的鲜章后,再将扫描件导入软件,再由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②直接在软件中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造价工程师电子手签字章及电子执业印章。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投标人答辩要求现场需提交设计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请问此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设计负责人还是由设计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授权?
7、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8、请问:招标文件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的“约定内容”一栏,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9、请问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五)近年财务状况表中,提供合并版或非合并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均可?
10、财务要求中,要求提交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请问:是否仅需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即可,无需提供附注部分。
11、根据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招标文件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六)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只有竣工日期一栏,是否可以修改为交(竣)工日期?
12、招标文件第69页要求用U盘递交BIM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相关内容。请问是否需要包封?
13、招标文件538页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PDF版本中正文第一段:
我方(即“开立人”) 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 (即“投标人”) 已响应贵方于   年    月   日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以及后续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并拟向招标人(即“受益人”) 提交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可否在本保函申请人 (即“投标人”)后加上投标人单位名称?
14、招标文件539页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第九条:
“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此处下划线是否可以填:受益人所在地管辖法院?
回复:1.经核实,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新点制作软件中格式一致,可能因新点制作软件中的格式页边距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原因导致格式显示不一致,该情形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若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为准,其新点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方便使用。
2.按招标文件执行。
3.可以。
4.按招标文件执行。
5.本项目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授权。
7.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8.可以。
9.均可。
10.按招标文件执行。
11.可以。
12.需要,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执行。
13.可以。
14.可以。
提问19:招标文件539页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第九条:
“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此处下划线是否可以填:受益人所在地管辖法院?
回复:可以。
提问20:招标文件538页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PDF版本中正文第一段:
我方(即“开立人”) 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 (即“投标人”) 已响应贵方于   年    月   日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以及后续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并拟向招标人(即“受益人”) 提交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可否在本保函申请人 (即“投标人”)后加上投标人单位名称?
回复:可以。
提问21:招标文件第69页要求用U盘递交BIM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相关内容。请问是否需要包封?
回复:需要,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执行。
提问22:根据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招标文件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六)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只有竣工日期一栏,是否可以修改为交(竣)工日期?
回复:可以。
提问23:财务要求中,要求提交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请问:是否仅需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即可,无需提供附注部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4:请问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五)近年财务状况表中,提供合并版或非合并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均可?
回复:均可。
提问25:请问:招标文件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的“约定内容”一栏,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可以。
提问26: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回复: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提问2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投标人答辩要求现场需提交设计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请问此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设计负责人还是由设计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授权?
回复: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授权。
提问28: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经济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均可:①先加盖每处要求的鲜章后,再将扫描件导入软件,再由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②直接在软件中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造价工程师电子手签字章及电子执业印章。
回复:本项目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提问29:1、请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出的投标文件word格式与软件导出的招标文件PDF版本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2、招标文件要求纸质投标保函单独递交。请问是否需要包封?
3、招标文件要求不加密文件用“投标文件”袋单独封装,请问“投标文件”袋是否可以用自制的文件袋,文件袋上标注或粘贴“投标文件”字样即可?
4、投标人是否只需根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承诺进行承诺,不需额外单独提交其他承诺?
回复:1.经核实,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新点制作软件中格式一致,可能因新点制作软件中的格式页边距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原因导致格式显示不一致,该情形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若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为准,其新点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方便使用。
2.按招标文件执行。
3.可以。
4.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0:1、招标公告第2.5条《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中,罗列出了个单项工程的工期。结合项目概况及施工经验,部分项目的工期严重不足。比如:“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540日历天、“重庆市大足区海棠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180日历天、“大足石刻文创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365日历天等,同时,《大足石刻文化城片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总协议》第十一条承包人违约责任中又明确约定“单项工程逾期 90 天及以上,则视为承包人根本性违约,除承包人按本条约定承担违约金的基础上,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相应的单项工程合同,承包人已实施的总承包项目按区财政局或区审计局竣工结算审定金额进行最终结算和支付,承包人应于 10 日内无条件退出工程总承包项目场地, 发包人也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求承包人承担额外的经济赔偿。”。请问,招标人在罗列项目工期时,将部分项目的工期定得特别短(超常规工期),又在承包人工期违约中约定承包人工期延误超90天视为根本性需无条件退场,是否招标人有意为之,设定的不平等条款?
回复:详见提问6回复。
提问31:1、招标公告2.5 《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序号5“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工期540日历天,2024年12月30日前交付使用。
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3日,开标日到交付日仅有546天,减去公示期和签订合同的时间,剩余天数已小于施工工期天数,故施工工期不能满足交付使用日期。同时,根据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结合以往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合理施工工期约为720天。招标项目工期被严重压缩,招标人应延长施工工期或明确增加赶工措施费。
2、招标公告2.5 《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序号9“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工期55日历天,施工工期390日历天,共计445日历天,2024年8月15日前交付使用。
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3日,开标日到交付日仅有409天,施工工期不能满足交付使用日期。根据招标公告2.5条内容:“中标人按《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中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达到审图深度的施工图设计成果供招标人审查;施工图经招标人审查通过后,中标人按开工令或开始工作通知作为各单项工程的开工时间”,再减去公示期、签订合同、施工图审查的时间,到交付使用日期剩余天数已严重小于施工工期天数,按施工工期已严重不能满足交付使用日期。同时,根据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及以往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合理施工工期约为450天。招标项目工期被严重压缩,招标人应延长施工工期或明确增加赶工措施费。
3、招标公告2.5 《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序号10“重庆市大足区希望小学扩建工程”,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根据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及以往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合理施工工期约为360天。招标项目工期被严重压缩,招标人应延长施工工期或明确增加赶工措施费。
4、招标公告2.5 《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序号12“重庆市大足区海棠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根据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及以往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合理施工工期约为300天。招标项目工期被严重压缩,招标人应延长施工工期或明确增加赶工措施费。
5、招标公告2.5 《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序号14“大足石刻文创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根据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及以往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合理施工工期约为700天。招标项目工期被严重压缩,招标人应延长施工工期或明确增加赶工措施费。
6、招标公告2.5 《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序号20“通桥街道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根据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及以往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合理施工工期约为360天。招标项目工期被严重压缩,招标人应延长施工工期或明确增加赶工措施费。
7、《大足石刻文化城片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总协议》十一、承包人违约责任中:“逾期交(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单项工程逾期超过 10 日后,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 5 万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单项工程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3%”
逾期交(竣)工违约金5万/天过高,为标准招标文件(5000~50000元)的上限,设置高违约金又压缩招标项目工期,严重不合理,招标人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1.详见提问6回复。
2.详见提问6回复。
3.详见提问6回复。
4.详见提问6回复。
5.详见提问6回复。
6.详见提问6回复。
7.详见提问10回复。
提问32:1、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其招标范围为:总用地面积约5133.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324.54(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约7.7 亩,其中老干局地块约2.4亩,新华集团地块5.3亩,总建筑面积约37324.54(平方米),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灯饰工程、暖通工程、综合管网、护坡、智能化工程、外市电工程、医气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梯等配套附属设施。招标施工工期540天,并且要求2024年12月30前交付使用。此外,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其招标范围为:新征用地约71.66亩,总建筑面积约25359.6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9782.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77.51平方米,总停车位134个,以及室外运动场校门、围墙、室外综合管网、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给排水、生化池、消防、水电、室内外停车位、海绵城市、设备设施等附属工程。招标施工工期为390天,要求2024年8月15日前交付使用。
根据招标计划,项目将于7月3日开标,中标后还需要进行公示,然后才是配套酒店的施工图设计,并需满足酒店工期要求才能开展第一批项目,就算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在第一批次开展的项目中,也需要2023年国庆节后才能开工。照此计算到2024年12月30日交付,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的实际工期不足450天,而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属于施工总承包项目,还需要周期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即是说到2024年8月15日交付,实际工期可能不足300天。
以上两个项目严重违背正常施工的工期,如无预设的中标单位提前开展设计和施工准备工作,根本无法满足该工期要求。本次招标是否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我司将保留向区纪委、市纪委举报的权利。
2、招标公告2.5工期要求中,明确工期按《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执行。但工期表中:1、“重庆市大足区希望小学扩建工程”工期300日历天;2、“重庆市大足区海棠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工期180日历天。以上两个项目均属于在既有的学校基础上的改扩建工程,考虑正常上课和学生休息期间对施工的影响,将无法满足工期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承包人为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所需增加的赶工费用和降低对正常教学和学生休息的影响的措施费用应按实计算;若招标人不同意增加费用,则延误的工期不予考核。
3、《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中:1、大足区三驱自来水厂扩建工程的工程费约9141万元,工期720日历天;2、大足石刻文创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工程费9730万元,工期却只有365日历天。两个项目涉及的工程费用相近,就建设内容而言,大足石刻文创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还包括了进厂连接道路工程及厂区挡墙、景观、围墙、道路等,但其工期却只有大足区三驱自来水厂扩建工程的一半,该工期设置明确不合理,请核实并予以调整。
4、招标文件项目总协议第十一条承包人违约中约定:
①逾期提交预算编制文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单项工程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 2000 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单项工程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3%,发包人也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求承包人承担额外的经济赔偿。
    逾期提交预算编制文件并不构成对项目施工周期的实质影响,却要求计算违约金,是否有欠公允?
②逾期交(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 5 万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单项工程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3%,发包人也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求承包人承担额外的经济赔偿。
  对于招标范围内3000万以内的项目,逾期1天罚款5万就已经达到了合同价的0.17%,不到20天即可达到处罚上限,可见该处罚过重,严重有失公允,该罚款是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最高处罚上限设置的,是否存在设置障碍、吓退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我司将保留向区纪委、市纪委举报的权利。
回复:1.详见提问6回复。
2.详见提问6回复。
3.详见提问6回复。
4.详见提问10回复。
提问33:1、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建筑设计项目应由注册建筑师担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中建筑项目占大部分比例,而项目负责人不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却要求施工项目才需要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试问出版的图纸上项目负责人不是一级注册建筑师如何能通过审查?如何能指导施工?连这种基本常识都没有的公司也配当业主?
2、本项目招标范围是施工图设计,为什么还会设置规划专业设计负责人?请问招标人对施工图设计是有什么误解吗?还是不懂设计?其目的懂得都懂,只为排斥潜在投标人,业主旨在为利益输送单位扫清障碍,望三思后行,取消相关要求!
3、本项目70%都是建筑类项目,却要求设计技术负责人提供城市主干道获奖业绩,是写错了还是为某公司量身定制?
4、这设置条件就差把中标单位写上去了!!!
回复:1.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占比较大,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置项目设计负责人,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7.6条中已明确“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根据各单项工程类型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分别确定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详见提问17回复。
3.详见提问17回复。
4.本项目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广大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提问34:1、 设计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为什么要同时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一级注册造价师?且是不同专业的三注册要求?根据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范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数不超过2个,本条件设置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行为。
且注册建造师是现今项目经理执业制度改革后的注册资格,主要是服务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为什么要求设计人员具备?该项目也设置了造价专业设计负责人,为什么需要设计技术负责人具备?这条强烈不符合规范!建议取消!
请问是否为某单位量身打造,故意要求这么不符合常理条件的来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强烈建议取消对设计技术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资格的加分要求,不然必然会投诉到底!请发改委认真审核及其回复,招标文件明明只是招标文件,但将来也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2、本项目没有任何规划内容只是施工图设计却设置规划专业设计负责人,请问施工图设计需要规划专业吗?把根本用不上的专业设置出来是否为某公司强行定制?
3、商务部分加分项中要求: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给排水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得 2 分。
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加分项也已经要求了正高级技术职称,为什么需要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是做环境评价工作的跟给排水设计相违背,是完全不同专业的双注册要求?合理吗?强烈建议取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要求,否则将保留向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市纪委举报的权力。
4、奖项加分中要求:拟派设计技术负责人主持设计的城市主干道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有 1个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2 分。
为什么不能是公司奖项,项目并不是个人行为,证明企业实力不是更能说明吗?而且本项目还有几个建筑工程,为什么非要主干道项目奖项,能说得通吗?强烈建议取消加分业绩!还公投市场一片蓝天!坚决抵制不法行为!量身定做不可取,违法乱纪不要搞!望招标人回头是岸!
5、项目业主为什么不提供初步设计图纸,如何进行施工图设计,是否对各潜在投标人有差别提供项目信息?是为了保护量身定制单位吗?
6、资格审查业绩明显低于招标项目要求,请问量身打造设置这么多注册人员的某公司连跟该项目匹配的业绩都没有吗?特别是对设计人员的要求简直是让人匪夷所思,这样的招标文件都能审查通过,XX不作为,之前招标文件对人员要求如此详细还是在几年前对八大员作出的详细要求,然而这次居然要求的是设计人员,看来这次项目XX没少费心思仔细琢磨,为XX出谋划策,XX还真是一百个项目有一百种不同的玩法,为XX的每一个项目都量身定制,甘愿冒着踩着红线修改招标文件模板故意设置此条件是否有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为XX量体裁衣,达到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现在只能提前恭喜操作成功,恭喜XX中标!
7、本项目多个子项在招标文件里项目概况中明确指出有燃气工程,资质要求最低却只需要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甲级资质,请问是书写错误还是允许不具备燃气设计资质的公司也可以设计燃气工程?
回复:1.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编制,设计技术负责人在项目设计过程中起总体质量把控的作用,应具备较高的综合技术水平,需与施工更好的融合并落地和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且此条为商务部分加分项,为了更好的考核企业人员实力,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详见提问17回复。
3.本项目涉及污水处理厂、河道整治(包含水治理、沿线截污干管)等多类型生态环保项目,且项目紧邻城区,项目设计不仅要考虑功能需求,而且需要满足周边生态环保需求,且此条为商务部分加分项,为了更好的考核企业人员实力,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4.设计技术负责人整个项目设计过程全程把控,需要有相应的经验与实力;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占比较大,故设置主干道项目奖项。
5.详见本次答疑补遗附件。
6.本项目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广大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7.此项为入门条件,放宽要求意在扩大范围,使更多潜在投标人能参与投标。
提问35:1、本项目包含21个子项工程,其中14个子项工程需要完成施工图设计,这14个项目中3、6、9、11、12、13、14、16、17项为建筑设计或主体为公用建筑,设计技术负责人不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却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一级注册造价师?明显是为某单位量身定制!
2、规划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加分项已经要求该人员为正高级技术职称了,为什么还要限定职称为总图规划,规划类专业为什么就不行?且为什么要同时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本就是不相关的2个专业,强行凑到一起,明显是为了某单位一对一打造的,完全是以不合理的商务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重违背我国建设领域法规和招标法的要求,在我国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还能这样名目仗胆地为个别投标人量身定做,确属无法无天,招投标的公平性何在?强烈建议取消规划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如若不然,纪委、监委门前必然少不了尔等。
3、本工程只是做施工图设计却要求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是需要做环境评价吗?这两者之间有任何联系?
4、根据招标文件描述,需要对各项目提出合理的优化建议还需要制作BIM及漫游视频,请问前阶段的图纸都不提供怎么提出优化建议、怎么制作视频?除了内定单位,其余单位交白卷?我司会密切关注本项目后续回复意见,必将与不法分子抗争到底!望项目业主好自为之,不要一错再错!
5、具前方线人来报,XX已经完全掌握此次的主动权,根据招标文件中对设计商务加分项的上天要求,市场上符合要求的寥寥无几,就连我们的XX都直摇头,这要求太过分了,说白了就差把中标单位写在招标文件上了,对于这种与招投标精神背驰打文件擦边球,曲解招投标实质性质的行为,各位看官早已经见怪不怪了,奈何啊,只能望字兴叹,强烈建议招标人取消商务加分项的要求,拿出相关的文件来证明答疑!
回复:1.详见问题17回复。
2.本项目涉及多类型项目,需对现有初设图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后期仍存在大量的建筑总图、道路路网、河道整治等相关规划内容调整,规划专业跟总图专业是两个类型,总图规划专业,是考虑建筑总图规划和道路路网调整需要,为项目顺利推进,并结合项目实际需要,故需总图规划和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且此条为商务部分加分项,为了更好的考核企业人员实力,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详见提问34回复。
      4.详见本次答疑补遗附件。
5.商务部分为加分项,为了更好的考核企业实力,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6:1、请问设计技术负责人是负责设计还是施工?为什么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是满足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要求,设计技术负责人不要求提供体现其技术水平的相关证书却需要一个施工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要求,是想在重庆工程圈里闹笑话?还是故意排除潜在投标人,为某单位量身定制?
2、这么大的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法公平公正开展招标工作,为了让XX中标,设置有明显倾向的招标文件,排除了社会上百分之九十潜在并满足施工实力的投标人,特别是商务加分条款,明显为了XX违规操作中标,排除潜在投标人。希望取消不合理的商务加分条件,还招标市场一片净土啊。
3、根据查询全国仅***满足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设定的所有要求,这已经是明目张胆的排除所有潜在投标人,奉劝招标人三思而后行,不要为个别单位利益把自己送进去!
回复:1.详见提问17回复。
2.商务部分为加分项,为了更好的考核企业实力,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广大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提问37: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显示本项目代理费中标金额为37万,请问最终是否按37万收取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8:代理服务费是否按中介超市所公示的37万收取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9:1、根据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中施工图设计项列,第5、7、8、10、15、18、19、20、21项为“/”,该部分施工图不需要设计吗?还是该部分图纸已经完成设计呢,请解释清楚。
2、根据“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095天(各单项工程具备独立工期)”及“《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第5项“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工期为预算编制时间90日历天、施工工期540日历天,后备注“2024年12月30日前交付使用”,推算开工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现投标时间到7月份,工期日和调整?同样第9项“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推算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同样工期需要调整,请明确该两处工期调整方案。
3、根据“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095天(各单项工程具备独立工期)”是否可以理解为,本工程21个项目从第一个开工至全部交工完总历时为1095天,是否正确?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5中“(4) 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时,不因形式评审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码、目录、字体、格式等) 而被否决投标”,是否上传的技术标第一页为目录?
5、招标文件P69,投标人答辩已经列出3条问题,最后一段又写的“回答由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答辩是回答所列的3条还是答完3条再提其他问题,还是在以上三条中专家题其中问题回答,还是专家就以3个问题的回答答案提出问题。答辩有没时间限制几分钟,具体什么时候答辩,开标当天还是什么时候答辩。
6、根据P69施工组织设计关于BIM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编制要求,本工程涉及项目太多,BIM编制要求较高,考虑开标截止时间,编制BIM方案及措施时间太少,无法满足BIM方案合格编制。
7、P20投标人须知1.3.3质量标准与P81“四、质量标准”有不同,请明确以那个为准?
8、P4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是否委派专家评委?
回复:1.该部分图纸已经完成设计。
2.详见提问6回复。
3.此工期为计划总工期。
4.按招标文件执行。
5.该部分已调整,详见补遗7、8。
6.按招标文件执行。
7.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为准。
8.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专家7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招标人代表2人。
提问40:1、根据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中施工图设计项列,第5、7、8、10、15、18、19、20、21项为“/”,该部分施工图不需要设计吗?还是该部分图纸已经完成设计呢,请解释清楚。
2、根据“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095天(各单项工程具备独立工期)”及“《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第5项“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工期为预算编制时间90日历天、施工工期540日历天,后备注“2024年12月30日前交付使用”,推算开工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现投标时间到7月份,工期日和调整?同样第9项“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推算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同样工期需要调整,请明确该两处工期调整方案。
3、根据“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095天(各单项工程具备独立工期)”是否可以理解为,本工程21个项目从第一个开工至全部交工完总历时为1095天,是否正确?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5中“(4) 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时,不因形式评审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码、目录、字体、格式等) 而被否决投标”,是否上传的技术标第一页为目录?
5、招标文件P69,投标人答辩已经列出3条问题,最后一段又写的“回答由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答辩是回答所列的3条还是答完3条再提其他问题,还是在以上三条中专家题其中问题回答,还是专家就以3个问题的回答答案提出问题。答辩有没时间限制几分钟,具体什么时候答辩,开标当天还是什么时候答辩。
6、根据P69施工组织设计关于BIM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编制要求,本工程涉及项目太多,BIM编制要求较高,考虑开标截止时间,编制BIM方案及措施时间太少,无法满足BIM方案合格编制。
7、P20投标人须知1.3.3质量标准与P81“四、质量标准”有不同,请明确以那个为准?
8、P4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是否委派专家评委?
回复:详见提问39回复。
提问41:招标文件加分项里面,要求拟派设计技术负责人主持设计的城市主干道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有 1个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2 分。本项目技术要求并不算高,为何要求设计技术负责人提供国家级主干道设计奖项,严重怀疑是为了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是根据项目规模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此条为商务部分加分项,为了更好的考核企业人员实力,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2:招标文件要求:设计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道桥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资格,得 2 分。 该项目是道路项目,为什么要求提供不相关的建造师、造价师注册证,是否是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做!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是根据项目规模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此条为商务部分加分项,为了更好的考核企业人员实力,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3:怎么未见附件,如相关图纸等资料
回复:详见本次答疑补遗附件。
提问44:商务部分对设计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道桥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资格,项目已具备造价专业人员,设置双注册人员不合理。对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建筑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项目已具备城乡规划专业人员,设置双注册人员不合理。对规划专业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总图规划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项目已配备道路专业人员,设置双注册人员不合理。对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给排水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设置双注册不合理,签字时也仅能就其中一个专业进行签字,环保专业应与给排水专业分开设置。设置如此多的双注册人员加分项,有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建议招标人取消人员双注册证书要求。
回复:详见提问34回复。
提问45:要求开发资质,请问开发资质跟这些房屋市政工程有什么关联呢?
回复:详见《大足石刻文化城片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总协议》。
提问46:项目总协议签订后,各单项工程总承包合同由招标人根据酒店项目建设节点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批签订。哪个项目是酒店?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
提问47:投标人须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资总额不低于73000万元(不含建设期资金利息)的酒店项目,并全部自持物业(运营期不低于10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回复:提问不明确无法回复。
提问48:尊敬的***领导、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行业主管单位、项目业主单位,***是不是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而导致招投标市场如此黑暗和不公平!作为一个潜在投标人,***招投标存在一个严重的不公平公开公正的现状!情况如下:***在多个已开标的招投标项目中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都是基本固定的评标专家参与评标故而废掉不是意向的投标单位、达到意向的投标人(***)中标目的,在此我作为一个潜在投标人代表,谢以上综合评标库专家,感谢您们一直都在为***建设做出巨大贡献,同时也在为自己和相关人的经济实现更上N个台阶!!!***在***多个项目中组织参与围标串标活动,具不完全统计,以下几个项目为据【***招标中提供的业绩为虚假业绩并且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当时招标文件明确规定: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可见这一把保护伞是如此的大,望纪委监委严查社会蛀虫。(1、******最高限价(元):18646926.18,中标价:17233144.53,******,最高限价(元):17365879.21元,中标价:16325659.55,3、******,最高限价(元):32000586.86元 ,中标价:31430168.99,4、******,最高限价(元):29908801.38元,,中标价:27068137.59)】,以上只是其中一部分,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很多问题,望有责任感和能力的相关领导进行核查落实处理!!!!
回复:此问题与招标文件无关。
提问49:在*****于2023年2月27日14时00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以***(投标人)联合***(代理公司)组织的围标串标活动中几家公司因技术方案完全一致的错误形势而被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从该项目明显可以看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个别人在一直充当***(投标人)和***(代理公司)的保护伞,望纪委监委严查社会蛀虫!!!
回复:此问题与招标文件无关。
提问50:在******的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投标业绩资料造假,然而,******(招标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机构),在明知其投标资料造假的情况下,不对其进行认真核实查证处理,不但不作为反而庇护其弄虚作假,有勾结投标人,操控项目招标,让其***中标,存在利益交换的重大腐败行为,并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利益损失,望纪委监委严查社会蛀虫,望有责任感和能力的相关领导进行核查落实处理!!!!
回复:此问题与招标文件无关。
提问51:哇,又是哪方大佬操作这么大的项目啊。这么多打捆在一起
回复:本项目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广大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提问52:大足石刻文化城片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是多少号?
回复: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h
ttps://www.cqggzy.com/dazu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
提问53:1.为什么不搞低价标呢
回复:本项目体量大、技术复杂,经专家论证依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提问54:偌大一个几十亿的打包项目,世界遗产石刻文化城的建设,居然用消火栓和抗震支架检测报告作为合同签订的硬性要求?如果临时提供不出来,还真能否定合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5:虽说是20几个打包项目招标,毕竟是施工图设计+施工,还需要规划设计人员作为资格条件?商务部分也多次出现规划类证书加分?要求这么多的设计方案和高难度的BIM方案及动漫视频演示还不公布图纸?违约责任也是稀奇古怪,严重偏离公允。典型的掩耳盗铃式定向发包,何必公开走个形式?回复:1.详见提问17回复。
2.详见本次答疑补遗附件。
3.本项目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广大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修改为:“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大足石刻文化城片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所属单项工程概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类型
1
大足和平溪流域石刻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一期)
1.建设地点:棠香街道水峰社区
2.占地面积:约183.02亩
3.招标范围:大足和平溪流域石刻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项目 (一期 ) 拟用地190亩,道路全长4234m,包括7条市政道路。昌龙路全长1048.55米,佛都大道全长1125.19 米,花香路全长536.47米,翠池路全长591.17米,瑞莲路全长 255.76米,配套道路一全长370 米,配套道路一全长30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以及附属设施工程等。
市政公用工程
2
大足化龙溪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带
1.建设地点:宝顶镇慈航社区、倒庙村、五星社区、水峰社区
2.占地面积:约107.61公顷
3.招标范围:(一)大足化龙溪城乡发展融合示范带(公园绿化):以化龙溪为主线全长约8.9km,对流域范围内的绿化及配套管理用房、人行桥梁、栈道、管网、照明等综合整治提升,建设总用地面积(含河道)约107.61公顷,其中绿化占地面积约77.13公顷;配套建筑(主要功能为厕所、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为1476.64平方米;桥梁工程(包括人行桥梁、栈道)长度约为3543.6米,面积约为14532平方米:结构工程(包括水上码头、水上平台、浮箱)约为10585.7平方米;截污干管总长度15200米,其中管径DN800,长度约14800米,管径DN600,长度约400米。                                                                                 (二)大足化龙溪城乡发展融合示范带(沿河一纵道路):该道路南起昌龙路,北至成渝中线高铁站前路,占地面积约192.54 亩。道路全长约4.27km,标准路幅宽度24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 40km/h,为城市次干路,最大纵坡 3%。全线含2座桥。                                                                                  (三)大足化龙溪城乡发展融合示范带 (河道治理):涉及河流为漱溪河支流化龙溪及其右岸支流龙塘沟,治理后河道总长度7.56km,其中化龙溪干流上起于高速路桥(规划,现地名慈航村周家坝)(0+000),下止于清明路桥(6+840) ,治理后河道长度6.85km;支流龙塘沟上起平桥附近下止化龙溪入河口,治理后河道长度0.71km。新建防洪护岸全长15.98km,新建生态拦水损2座,消障疏浚长7.56km; 新建11处穿堤箱涵(涵管);新建排水管涵55处;新建下河梯步78处。
市政公用工程
3
大足区天宫河片区景城融合项目(一期工程)
一、一标段
1.建设地点:金星社区、茅里堡社区、慈航社区
2.占地面积:353亩
3.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占地595.45亩,景城融合项目一标段建设总面积278.20亩,道路总长度约5400米,主要包含南厅道路:茅里堡水厂周边道路(1494 米)、海棠公园周边道路(1317米)、新南路(1140米);北厅道路:北厅两横道路(1451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以及附属设施工程等。
二、二标段
1.建设地点:茅里堡社区、田坝社区
2.占地面积:约249亩
3.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占地595.45亩,景城融合项目二标段建设总面积247.35亩,水体面积约62.4亩。天宫河景区军事体验基地,主要包括武器装备展区、青少年国防教育素质拓展训练中心及军用设施购置等;户外运动基地;室外总图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广场、园区道路、绿化工程、水电工程等。以及原天宫河博览园一期未实施及调整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车行桥、绿化、灯饰等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4
区域医疗康养中心(配套道路)工程
1.建设地点:棠香社区、宝顶镇慈航、倒庙、五星社区沿线
2.占地面积:281亩
3.招标范围:区域医疗康养中心(配套道路)占地面积约281亩。新建西纵线道路长度4835.414米,路幅36米,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新建一横线道路长度401.951米,路幅3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50KM/H。包括道路、涵洞、综合管廊、桥梁、排水、照明、交通设施和绿化工程等。
市政公用工程
5
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
1.建设地点:龙岗街道北禅社区
2.占地面积:7.7亩
3.招标范围:总用地面积约 5133.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7324.54 (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约 7.7 亩,其中老干局地块约2.4亩,新华集团地块5.3亩,总建筑面积约37324.54(平方米),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灯饰工程、暖通工程、综合管网、护坡、智能化工程、外市电工程、医气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梯等配套附属设施。(不含医用设备采购)
房屋建筑工程
6
大南山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片建设工程
1.建设地点:大足区棠香街道三合社区和双丰社区
2.占地面积:大足西迎宾道风貌景观子项目占地约10公顷,老南山公园提档升级子项目占地约60公顷
3.招标范围:大南山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片项目包含大足西迎宾道风貌景观提升、老南山公园提档升级和南山翠屏休闲农业发展示范基地三个子项目。大足西迎宾道风貌景观提升全长约4公里,占地约10公顷,具体建设内容包含下道口景观、迎宾驿站、道路绿带、边坡绿化、绿道整合等建设;老南山公园提档升级项目占地约60公顷,具体建设内容包含完善交通组织、配套服务设施、观景设施、公共卫生间、照面安防等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7
大足城区至中敖快速通道(S106城区至中敖段)改建工程
1.建设地点:龙岗街道、中敖镇
2.占地面积:305.46亩
3.招标范围:本项目共有两条路线,道路总长度为4.141千米。路线一起于累丰社区 4 组,止于龙岗下道口,路线长度为 2327.612 米,路基宽度为 31.5 米/19.0 米。路线二起于中敖镇加油站,止于终点位于中敖镇北侧溪源路与龙头街交叉口,长度为1812.641米,路基宽度为22.5米。均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 60 千米/小时。建设内容: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及沿线设施等工程。
公路工程
 
 
8
 
 
大足城区至中敖快速通道(大足城区段)改建工程
1.建设地点:龙岗街道
2.占地面积:76.87亩
3.招标范围:项目起于一环北路西段和二环北路西段交叉口,位于大足中学附近,止于累丰社区 4 组,路线长1.132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1.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实施。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市政公用工程
9
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
1.建设地点:大足区棠香街道水峰社区
2.占地面积:约71.66亩
3.招标范围:新征用地约71.66亩,总建筑面积约25359.6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9782.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577.51平方米,总停车位134个,以及室外运动场校门、围墙、室外综合管网、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给排水、生化池、消防、水电、室内外停车位、海绵城市、设备设施等附属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10
重庆市大足区希望小学扩建工程
1.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慈航社区2组
2. 占地面积:21754平方米
3. 招标范围:该项目是搬迁宝顶镇实验学校至希望小学,并对希望小学进行扩建,新征地约24.61亩,新建校舍面积约 5621平方米,新建运动场约6700平方米,道路及铺装约7100平方米,以及土石方、围墙、校门、地下管网、给排水、绿化、生化池、消防水池、水电、室内外停车位、海绵城市、管线网搬迁、配变配电、设备设施等附属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11
宝顶小镇焕新项目
1.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
2.占地面积:71736平方米
3.招标范围:沿街道两侧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底层商铺门头改造、底层商铺部分门窗更换、店招风格统一美化、空调位规整并增加空调外机罩、沿建筑立面强弱电线梳理入槽、屋面檐口山墙檐口破损修复、更换;拆除违章搭建及危房建筑等。项目红线范围面积71736.01平方米,街道两侧建筑立面改造积:28458.29 平方米。底层商业改造立面面积:16660.49平方米;更换铝合金门窗面积:1020.80平方米。
市政公用工程
12
重庆市大足区海棠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
1.建设地点:海棠中学校园内
2.占地面积:1028.6平方米
3.招标范围:本次新增学生宿舍位于该校食堂西侧,建筑占地面积1028.6平方米,建筑面积 4239.68 平方米,建筑楼层为 5层。并完善给排水、电气、铺装、挡墙、综合管网、环保、消防、节能等配套设施。
房屋建筑工程
13
大足区三驱自来水厂扩建工程
1.建设地点:大足区三驱镇双吉社区
2.占地面积:0.9006公顷
3.招标范围:三驱自来水厂扩建规模为10000m3/d,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一)水处理工艺:新建10000m3/d水处理工艺(絮凝沉淀+砂滤池)-(臭氧)超滤膜深度处理(处理能力 15000m3/d,包括原水厂规模5000m3/d)-清水池。
(二)污泥处置:新建沉泥池,新建污泥平衡池,增加脱泥设备。                                                    (三)厂区新建及周边配套设施: 加氯加药间、配电房、送水泵房、絮凝沉淀+砂滤池为一体化设备,超滤膜也是一体化设备及300米供水管网等。
(四)在位于大足区珠溪镇官仓村辖区内玉滩水库处设置取水点,取水方式:浮船取水; 取水流:15000m3/d;输水管道:DN500涂塑钢管,长度15km。
市政公用工程
14
大足石刻文创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1.建设地点:大足区三驱镇
2.占地面积: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面积26.72亩
3.招标范围:本工程拟新建污水处理厂及规划范围内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面积为17812.55平方米,处理能力为 6000平方米每天。建设内容包含污水处理厂建构筑物工程、工艺工程、自控工程、电气工程、截污干管工程、进厂连接道路工程及厂区挡墙、景观、围墙、道路等。
市政公用工程
15
S303城区至宝兴段(南珠路)升级改造工程
1.建设地点:棠香街道、宝兴镇
2.占地面积:260.54亩
3.招标范围:路线起于棠香街道三环路与大足西互通连接线交叉口,终点止于S303与YB10交叉口,路线全长约10.213km。按设计速度60km/h(困难路段降低指标)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 8.5 米,沥青路面进行实施。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及沿线设施等工程。
公路工程
16
大足职教中心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1.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职业教育中心校园内
2.占地面积:10612.79平方米
3.招标范围:大足职教中心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用地10612.79m(约15.92亩),新建建筑面积11115.89m2,包括汽修实训基地4394.62m2,旅游实训基地3146.63m2,管理用房 275.80m2,车库及设备用房3298.84m2,并购置相应的教学实训设备。
房屋建筑工程
17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
1.建设地点: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2.占地面积:3020.64平方米
3.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内,建筑占地面积3020.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366.5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8040.63平方米(7层),地下建筑面积7325.95平方米(2层),新建车位数量约182个,建筑高度32.5米,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室内及外墙)、特殊科室(放射科、ICU、手术室、血透室、供应室、实验室、静配中心等)、给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电气工程、灯饰工程、暖通工程、综合管网、土石方、护坡、智能化工程等配套设施。
房屋建筑工程
18
大足区东部供水中心
1.建设地点:大足区智凤街道、万古镇、龙水镇、石马镇、金山镇等11个镇街。
2.占地面积:无
3.招标范围:该项目由原水输水管道、东部水厂、配水管道3部分组成:
(一)原水输水管道
(1)胜天湖水库原水输水管道:新建胜天湖水库水源取水泵站至东部水厂提水管道9.67km。
(2)渝西水资源原水输水管道:新建石马分水池至东部水厂重力自流原水输水管道3.2km。
(二)东部水厂
(1)新建东部水厂1座,设计供水规模 10万m3/d,近期2025年供水规模5万m3/d,远期2035年供水规模扩建至10万m3/d。                                                                                (三)配水管道
新建东部水厂至受水点(供区现状13个水厂的清水池)的配水管道122.29k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厂区建设工程、配水工程、电气设备工程、主要机械设备工程、42项常规检查设备、智慧水务等。
市政公用工程
19
大足中学实验教学楼及运动场建设工程
1.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老北街1号2.占地面积:85183.00平方米
2.招标范围:该项目建设总面积为3857.29平方米,主要包括专用教室、办公用房、卫生间、多功能报告厅等。以及对翔宇楼、旧实验楼及运动场看台外立面、运动场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外立面改造、土石方、室外综合管网、室外运动场、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生化池等附属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20
通桥街道片区雨污分流改造
1.建设地点:大足区通桥街道片区
2.占地面积:无
3.招标范围:对通桥街道片区包括(长三角钢材市场及山水名都、博爱家园、茅店片区、两学院周边、开山工业园区及电子产业园、双桥汽车站及双路街道办事处、双桥水务公司、青春家园、体育馆及游泳馆、丽阳天下、中城时代、中央商务区及中央绿地公园、企业服务中心、新澜康桥名邸小区及大足区公安局、大足区经开小学、千叶中央广场 )的雨污管道进行分流改造,包括管道开挖及回填,路面拆除及恢复,管道敷设,检查井浇筑,旧检查井雨水口改造等。
市政公用工程
21
大足城区至中敖快速通道(G246城区至中敖段)改建工程
1.建设地点:龙岗街道、中敖镇
2.占地面积:214.85亩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G246的一段,起止桩号为K137+650-K142+179.362,总长度为4529.362m。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60km/h。横断面采用19m,双向4车道。项目主线设置有一座小桥,位于K139+094处;K139+286处设计一改道连接线,连接线需设置桥梁跨濑溪河。
公路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64381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含设备购置)、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施工图设计:以初步设计成果为基础,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部分项目不含施工图设计,具体以单项工程概况表述内容为准)、二次深化设计等设计内容及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工程施工(含设备购置):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建造工作(具体以审定的施工图纸为准)详见招标公告2.2。
(3)施工图预算编制:按审核后的施工图编制,且施工图预算编制成果文件须经区财政评审。
(4)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协调配合招标人办理以下事宜: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工程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智慧工地、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产权办理、质量保修等。
2.5 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 1095天 (各单项工程具备独立工期),各单项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项目总协议签订后,各单项工程总承包合同由招标人根据酒店项目建设节点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批签订。在签订各单项工程总承包合同后,中标人按《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中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达到审图深度的施工图设计成果供招标人审查;施工图经招标人审查通过后,中标人按开工令或开始工作通知作为各单项工程的开工时间,工期按《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执行。
《工程总承包节点工期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施工图设计(日历天)
预算编制
(日历天)
施工工期
(日历天)
备注
1
大足和平溪流域石刻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一期)
40
70
600
 
2
大足化龙溪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带
85
70
930
 
3
大足区天宫河片区景城融合项目(一期工程)
40
70
960
 
4
区域医疗康养中心(配套道路)工程
45
60
960
 
5
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
/
90
660
 
6
大南山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片建设工程
40
60
660
 
7
大足城区至中敖快速通道(S106城区至中敖)
/
60
630
 
8
大足城区至中敖快速通道(大足城区段)改建工程
/
50
630
 
9
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
55
80
390
 2024年8月15日前交付使用
10
重庆市大足区希望小学扩建工程
/
60
300
 
11
宝顶小镇焕新项目
45
60
300
 
12
重庆市大足区海棠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
35
60
180
 
13
大足区三驱自来水厂扩建工程
55
60
720
 
14
大足石刻文创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45
70
365
 
15
S303城区至宝兴段(南珠路)升级改造工程
/
50
660
 
16
大足职教中心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40
60
360
 
17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
55
90
720
 
18
大足区东部供水中心
/
90
720
 
19
大足中学实验教学楼及运动场建设工程
/
60
360
 
20
通桥街道片区雨污分流改造
/
50
330
 
21
大足城区至中敖快速通道(G246城区至中敖段)改建工程
/
60
630
 

”,招标文件中其余相关地方做相应修改。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财务要求修改为“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联合体中的开发公司可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2.2建筑安装工程费修改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2.2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建筑设备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措施项目费(含临时设施费、系统集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或安全生产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 3621557100 元×固定费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计算办法详见合同相应条款)。
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报价以百分号为单位,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2.2.1建筑安装工程费计价原则增加“(12)公路工程项目中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子项计价原则按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执行。”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3.最高限价修改为: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535164243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报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1设计费最高限价:
(1)设计费报价最高限价为22253856元(大写:贰仟贰佰贰拾伍万叁仟捌佰伍拾陆元整);
3.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
(1)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97 %,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3512910387元(大写:叁拾伍亿壹仟贰佰玖拾壹万零叁佰捌拾柒元整 )。
3.3单项工程限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概算金额(工程费用)元
工程费最高限价
(元)
施工图
设计费最高限价
(元)
1
大足和平溪流域石刻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项目(一期)
214431000.00
207998070.00
1802700.00
2
大足化龙溪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带
859117600.00
833344072.00
6263700.00
3
大足区天宫河片区景城融合项目(一期工程)
477271300.00
462953161.00
3660000.00
4
区域医疗康养中心(配套道路)工程
373175800.00
361980526.00
3409393.50
5
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
205237800.00
199080666.00
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
6
大南山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片建设工程
60206800.00
58400596.00
762181.20
7
大足城区至中敖快速通道(S106城区至中敖段)改建工程
142681300.00
138400861.00
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
 
8
大足城区至中敖快速通道(大足城区段)改建工程
44291400.00
42962658.00
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
9
重庆市大足区荷棠小学建设工程
148286000.00
143837420.00
1291680.00
10
重庆市大足区希望小学扩建工程
30511000.00
29595670.00
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
11
宝顶小镇焕新项目
28111700.00
27268349.00
385308.00
12
重庆市大足区海棠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
24995800.00
24245926.00
262650.00
13
大足区三驱自来水厂扩建工程
94241700.00
91414449.00
1193313.30
14
大足石刻文创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100305800.00
97296626.00
1261872.00
15
S303城区至宝兴段(南珠路)升级改造工程
78264700.00
75916759.00
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
16
大足职教中心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65025400.00
63074638.00
620250.00
17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
132625800.00
128647026.00
1340808.00
18
大足区东部供水中心
342903000.00
332615910.00
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
19
大足中学实验教学楼及运动场建设工程
31231000.00
30294070.00
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
20
通桥街道片区雨污分流改造
31642200.00
30692934.00
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
21
大足城区至中敖快速通道(G246城区至中敖段)改建工程
137000000.00
132890000.00
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

 
6. 招标文件中需提供注册证的人员,若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人答辩修改为:
10.2
投标人答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R设计负责人答辩:R有;□无。
招标人设有答辩的,则整个答辩过程均通过语音系统来完成,答辩人不得与评标委员会面对面接触。
1.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在开标会结束前到开标现场签到,未到开标现场签到的设计负责人不得参加答辩。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核验参加开标会的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身份核验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开标会及答辩。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 
2.开标会结束后,各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开标大厅等候区等待答辩。开始答辩前,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离开,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进行点到。若初次点到时设计负责人未到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到场答辩。电话通知后15 分钟内设计负责人须在开标大厅等候区第二次签到 (签到时须据实注明到达签到的时间),若未按时签到的,则视为该单位的设计负责人未参与答辩评审,本项评审计 0 分。
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话通知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到场答辩过程中,出现拨打多次仍无人接听或无法接通情形,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短信通知该设计负责人到场答辩。短信通知 15 分钟后,该设计负责人仍未出现并再次签到,则视为该单位的设计负责人未参与答辩评审,本项评审计 0 分。
各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的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0 分钟。 由招标人现场核验参加答辩的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身份核验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答辩。身份核验完毕后,并根据“第二次签到”顺序依次进入答疑室进行答辩。具体答辩室由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当天根据现场情况调配,开标现场再行通知。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设计负责人答辩修改为:
投标人答辩
 
设计负责人答辩
5分   每位答辩时间控制在 10 分钟内,答辩要点:
1.分析项目“大足化龙溪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带”项目重、难点并简述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简述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及潜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2.对项目“大足职教中心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重、难点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
3.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了解,说明本次“大足区三驱自来水厂扩建工程”处理工艺有无必要上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论述理由;如何保证大足区东部供水中心节能降碳,采用哪些工程措施。
由评标委员会在以上问题中任选其一进行提问。在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评分,优得3.6-5分,一般得1.6-3.5分,差得0-1.5分。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及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采用“投标人答辩”的,答辩顺序的确定原则为:系统生成。”修改为:“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及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采用“投标人答辩”的,答辩顺序的确定原则为:第二次签到顺序。”
10.招标文件第四章大足石刻文化城片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总协议九、配建项目(商业地块及居住地块)的开发要求“1.15承包人中的开发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商业用地(酒店)土地出让价款且酒店项目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启动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的40%(正负偏差5000万元)单项工程;完成配建酒店建筑基础工程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的20%(正负偏差5000万元)单项工程;完成配建酒店建筑主体工程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的20%(正负偏差5000万元)单项工程;完成配建酒店建筑装修工程的50%且经审核后的投资额达到6亿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的20%(正负偏差5000万元)单项工程。
累计偏差不超过5000万元,如发包人认为酒店项目工期符合进度的,经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提前启动单项工程。”修改为“1.15承包人中的开发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商业用地(酒店)土地出让价款且酒店项目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启动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40%(正负偏差5000万元)的单项工程,单项工程须具备开工条件;完成配建酒店建筑基础工程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累计至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60%(正负偏差5000万元)的单项工程,单项工程须具备开工条件;完成配建酒店建筑主体工程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累计至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80%(正负偏差5000万元)的单项工程,单项工程须具备开工条件;完成配建酒店建筑装修工程的50%且经审核后的投资额达到6亿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累计至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100%(正负偏差5000万元)的单项工程,单项工程须具备开工条件。
累计偏差不超过5000万元,如发包人认为酒店项目工期符合进度的,经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提前启动单项工程。”
11.招标文件第四章大足石刻文化城片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总协议十、发包人违约责任中“1、若发包人未按照约定分批按期足额开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按期足额开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具备施工作业条件严重影响施工进展时,延期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则发包人应按照应开工而未开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或不具备施工作业条件严重影响施工进展的单项工程)价款的8%/年利率承担违约金;若延期超过6个月,则发包人应按照应开工而未开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或不具备施工作业条件严重影响施工进展的单项工程)价款的15%支付违约金,酒店项目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违约金后视为发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完成足额的项目发包义务,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修改为“若发包人未按照约定分批按期足额开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按期足额开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具备施工作业条件严重影响施工进展时,延期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则发包人应按照应开工而未开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或不具备施工作业条件严重影响施工进展的单项工程)价款的8%/年利率承担违约金;若延期超过6个月,则发包人应按照应开工而未开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或不具备施工作业条件严重影响施工进展的单项工程)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酒店项目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违约金后视为发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完成足额的项目发包义务,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12.招标文件第四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4.6.2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由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按照联合体协议执行。本工程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为每月支付。工程款按照相关规定计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金额由发包人直接打入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剩余部分打入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账户。所有发票由联合体牵头人开具。”修改为“4.6.2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由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按照联合体协议执行。本工程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为每月支付。工程款按照相关规定计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金额由发包人直接打入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剩余部分打入施工单位账户,由施工单位开具发票。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开具发票。”
13.招标文件第四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删除“(10)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始工作的违约责任:按合同价0.2‰/天支付违约金,本项违约金累计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 %。”
14.招标文件第四章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逾期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 20000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设计费的20%。逾期交工违约金的时间自预定的交工日期起到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交工日期止(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按天计算, 100000 元/天。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建筑安装工程费)。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此违约金。”修改为“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5的(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逾期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 2000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设计费的20%。逾期交工违约金的时间自预定的交工日期起到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交工日期止(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按天计算, 50000 元/天。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建筑安装工程费)。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此违约金。”
15.招标文件第四章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5.4.4 条中“工程开工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申报,监理人会同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如有)、发包人根据市场行情认质核价确定(到场价=材料原价+材料采保费+装车及运输费+运输损耗+运输保险费+上下车费,认质核价均为不含税到场价)投标人应优化设计。”修改为“工程开工当期《重庆工程造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申报,监理人会同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如有)、发包人根据市场行情认质核价确定(到场价=材料原价+材料采保费+装车及运输费+运输损耗+运输保险费+上下车费,认质核价均为不含税到场价)。”
16.招标文件第四章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中删除“10)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始工作的违约责任:按合同价0.2‰/天支付违约金,本项违约金累计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 %。”
17.招标文件第四章公路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5.3合同结算金额的组成及结算原则增加“(5)公路工程项目中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子项结算原则(含变更)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18.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一、配建项目(商业地块及居住地块)的开发要求中“1.15承包人的开发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商业用地(酒店)土地出让价款且酒店项目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启动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的40%(正负偏差5000万元)单项工程。完成配建酒店建筑基础工程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的20%(正负偏差5000万元)单项工程;完成配建酒店建筑主体工程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的20%(正负偏差5000万元)单项工程;完成配建酒店建筑装修工程的50%且经审核后的投资额达到6亿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的20%(正负偏差5000万元)单项工程。
累计偏差不超过5000万元,如发包人认为酒店项目工期符合进度的,经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提前启动单项工程。”修改为“1.15承包人中的开发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商业用地(酒店)土地出让价款且酒店项目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启动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40%(正负偏差5000万元)的单项工程,单项工程须具备开工条件;完成配建酒店建筑基础工程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累计至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60%(正负偏差5000万元)的单项工程,单项工程须具备开工条件;完成配建酒店建筑主体工程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累计至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80%(正负偏差5000万元)的单项工程,单项工程须具备开工条件;完成配建酒店建筑装修工程的50%且经审核后的投资额达到6亿并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累计至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100%(正负偏差5000万元)的单项工程,单项工程须具备开工条件。
累计偏差不超过5000万元,如发包人认为酒店项目工期符合进度的,经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提前启动单项工程。”
19.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一、配建项目(商业地块及居住地块)的开发要求3.3酒店投资责任
“经审核后酒店总投资额低于7.3亿元的,承包人开发公司应向发包人支付差额部分相同金额的违约金,以承包人的居住地块土地和酒店的房屋产权作为抵押保证。”修改为“经审核后酒店总投资额低于7.3亿元(不含建设期资金利息)的,承包人中的开发公司应向发包人支付差额部分相同金额的违约金,以承包人中的开发公司的居住地块土地和酒店的房屋产权作为抵押担保。”
20.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1)设计费:投标设计费固定报价人民币(大写)          (¥       );”修改为“(1)设计费:投标设计费报价人民币(大写)¥       (¥       );”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16 日
[5001112023060900202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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