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18年8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1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18年8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孟河延伸拓浚(金坛区)及综合配套整治工程——开发区钱资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金湖路至复兴南路段,西起金湖路,东至复兴南路

江苏金坛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830.7万元,整治河道范围为金湖路至复兴南路段,西起金湖路,东至复兴南路,全长约1300米,并配套建设17座桥梁、3个公共管理用房以及绿化景观工程。

1.落实有效措施减缓施工废气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加强场地扬尘管控。本项目不得设置搅拌站、堆场、取土场和混凝土搅拌站。工程沿线应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便道,材料临时堆场等的选址必须远离居民住宅、学校等重点保护目标。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等过程中的粉尘污染,采取洒水、喷淋、冲洗、围挡墙、蓬布、路面硬化等防尘设备有效控制施工期废气污染。施工期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2.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间的各项施工废水防治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施工废水通过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得外排。

3.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有效处理,不得随意堆放、抛弃。

4.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场地,作业时间,必要时设置隔声屏,有效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夜间不得施工,如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特殊需要等原因确需在夜间施工的,须在施工前对周边群众进行公示。

2

光学玻璃加工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66号

常州前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址为金坛区尧塘镇工业园区经十二路18号,总投资1150万元,租用江苏数德瑞焊接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从事生产,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塑料制品600万只的生产规模。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排放。

2.废气: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废气的产生和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沉渣)规范处置;润滑油(HW08)、废切削液(HW09)、清洗废水(HW0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3

新建金属制品表面喷塑加工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26号

金坛区华城华美金属表面处理厂

该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兴路186号,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租用常州市翔鹰橡塑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80万平方米不干胶印刷品的生产规模。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废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排放。

2.废气: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废气治理工艺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落实喷粉、固化工段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5.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HW0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