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6月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招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租项目
(一)海投大厦
(二)商务大厦
(三)山边洪
租赁年限:4年内(含4年)
递增:商业/办公递增:租赁年限为3年内(含3年)的,第2年起每年递增3%;租赁年限为4年的,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即第3年递增5%,第四年不变
竞租保证金:商业/办公3个月的租金
经营业态:上述约定用途(经营业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公告期:10天(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0天)
二、招租说明
(一)竞租人可自主选择投标一个或多个标的;投标多个标的的,应按本公告要求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人须按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租。
(二)有标注竞租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的,竞租人应在竞租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之前报名,并缴交竞租保证金,标的只有一个竞租人报名,可直接按其报价(不能低于公示价格)签约;标的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租人报名,采取竞价方式。若竞租保证金缴交时间截止前无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竞租,则竞租保证金缴交时间期满后,有其他符合条件的竞租人报名并缴交竞租保证金的,可直接按其报价(不能低于公示价格)签订租赁合同。
(三)未标注竞租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的,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报名,并缴交竞租保证金,标的只有一个竞租人报名,可直接按其报价(不能低于公示价格)签约;标的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租人报名,采取竞价方式。若公告期内无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竞租,则公告期满后,有其他符合条件的竞租人报名并缴交竞租保证金的,可直接按其报价(不能低于公示价格)签订租赁合同。
(四)竞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竞租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由招租人在竞租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期满后组织公开竞争招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竞租保证金缴交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厦门海沧支行
账 号:3510,1559,0010,5000,3480
(六)竞租人凭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报名并到我司办理相关手续。竞租人可以转帐、汇款等方式缴交至上述指定账户并注明用途。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予以补足;竞租未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在公开招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最终竞得人放弃竞租标的;
2.最终竞得人未按招租人要求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3.本公告规定的没收竞租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八)竞价方式:
1.原则上采用一次竞租方式确定竞得候选人。
2.现场出现相同最高报价情况,则现场组织相同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报价不低于上次最高报价),竞租人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再次报价。二次报价后仍出现相同报价的,由各相同最高报价者现场抽签确定竞得候选人。
3.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招租人根据前述规则确定的最高报价通过发函或其他合理方式与原承租人商洽,若原承租人愿意接受上述最高报价,则由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成为最终竞得人获得承租权,原承租人不接受的,方由最高报价的竞得候选人竞得租赁标的物,成为最终竞得人。
(九)竞租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拖欠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投集团)及所属企业租金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不得与海投集团及所属企业存在诉讼或纠纷未解决。
3.在厦门市社会信用管理平台上无不良记录。
4.不得为列入海投集团内部承租信用体系负面清单的企业(自然人)。
(十)竞租人可自行安排到现场实地查看,实际交付按交付当时的现状为准,竞租人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或以其他任何标的物现状为由放弃中标或不签订租赁合同,否则竞租保证金予以没收。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必须包含:承诺函、报价单和身份证明,以上文件需加盖竞价单位公章(个人需签字按手印)。单位报价的,必须有单位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参与投标需准备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所有复印件须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报价的,仅须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必须用文件袋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章或签字,同时注明“开标会议前不得开启”字样(详见招标规则)。
2.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参与投标需准备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若以个人名义参加投标的,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未参加开标会议者,视为无效报价。
3.竞租人竞得标的后禁止转租。
4.海投大厦项目用途为综合(自用办公),海投大厦裙楼(1-5层)经厦门市规划局海沧分局出具复函原则同意将招租房屋建筑功能调整为商业用房(展示、会所)。
5.我司与盈地(厦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海投大厦裙楼(1-5层)租赁引起的纠纷仲裁案还未审结。
6.商务大厦项目1-5层经厦门市规划局海沧分局出具复函明确建设功能性质为商业。
7.我司与厦门海沧星慧整形外科门诊部有限公司因商务大厦裙楼(2层)租赁引起的案件还未审结。
8.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并参与投标的,即视同知悉并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若需了解招租具体事项,请与我司联系,联系电话:0592-6895555。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海投大厦
序号 | 房间号 | 地址 | 楼层 | 计租面积 (㎡) | 租金底价 (元/㎡/月) | 房屋 用途 | 备注 |
1 | 201 | 钟林路8号 | 2 | 243.06 | 42 | 商业 | |
2 | 402 | 钟林路8号 | 4 | 1314.88 | 30 | 商业 | |
3 | 7A | 钟林路8号 | 7 | 799.62 | 60 | 办公 | |
4 | 901 | 钟林路8号 | 9 | 162 | 55起 | 办公 | |
5 | 902-1 | 钟林路8号 | 9 | 161.98 | 办公 | ||
6 | 1001 | 钟林路8号 | 10 | 341 | 办公 | ||
7 | 1002 | 钟林路8号 | 10 | 172.49 | 办公 | ||
8 | 1007 | 钟林路8号 | 10 | 312 | 办公 | ||
9 | 1101 | 钟林路8号 | 11 | 815.28 | 办公 | ||
10 | 1311 | 钟林路8号 | 13 | 127.49 | 办公 | ||
11 | 1312 | 钟林路8号 | 13 | 172.18 | 办公 | ||
12 | 1313 | 钟林路8号 | 13 | 37.68 | 办公 | ||
13 | 1314 | 钟林路8号 | 13 | 70.98 | 办公 | ||
14 | 1302-2 | 钟林路8号 | 13 | 50.09 | 办公 | ||
15 | 1710 | 钟林路8号 | 17 | 201.57 | 办公 | ||
16 | 地下车位 | 钟林路8号 | 0 | 600元/月 | 车位 | ||
其他说明:根据实际需要可分割租赁 |
(二)商务大厦
序号 | 房间号 | 地址 | 楼层 | 计租面积(㎡) | 租金底价 (元/㎡/月) | 房屋 用途 | 备注 |
1 | 201-212、 223-224 | 钟林路12号 | 2 | 1472.23 | 42 | 商业 | 可分割租赁 |
2 | 地下车位 | 钟林路12号 | 0 | 600元/月 | 车位 |
(三)山边洪
序号 | 房间号 | 地址 | 楼层 | 计租面积(㎡) | 租金底价 (元/㎡/月) | 房屋 用途 | 备注 |
1 | 103单元 | 山边洪东路9-3号 | 1 | 31.96 | 50 | 商业 | |
2 | 107单元 | 山边洪东路9-1号 | 1 | 137.71 | 35 | 商业 | |
3 | 102单元 | 山边洪东路9-2号 | 1 | 46.35 | 45 | 商业 | |
4 | 105单元 | 山边洪东路9-2号 | 1 | 34.77 | 55 | 商业 | |
5 | 106单元 | 山边洪东路9-2号 | 1 | 49.82 | 55 | 商业 | |
6 | 107单元 | 山边洪东路9-2号 | 1 | 50.9 | 40 | 商业 | |
7 | 101-1单元 | 山边洪东路9-3号 | 1 | 66.63 | 45 | 生鲜 超市 | |
8 | 101-2单元 | 山边洪东路9-3号 | 1 | 63.21 | 45 | ||
9 | 104单元 | 山边洪东路9-3号 | 1 | 32.01 | 50 | 商业 | |
10 | 101单元 | 山边洪东路9号 | 1 | 626.09 | 19 | 商业 | |
11 | 102单元 | 山边洪东路9号 | 1 | 626.09 | 19 | 商业 | |
12 | 103单元 | 山边洪东路9号 | 1 | 588.24 | 19 | 商业 | |
13 | 104单元 | 山边洪东路9号 | 1 | 588.7 | 19 | 商业 | |
14 | 201单元 | 山边洪东路9号 | 2 | 626.09 | 16 | 商业 | |
15 | 202单元 | 山边洪东路9号 | 2 | 626.09 | 16 | 商业 | |
16 | 203单元 | 山边洪东路9号 | 2 | 588.41 | 12 | 商业 | |
17 | 204单元 | 山边洪东路9号 | 2 | 588.66 | 12 | 商业 | |
18 | 301单元 | 山边洪东路9号 | 3 | 618.66 | 10 | 商业 | |
19 | 302单元 | 山边洪东路9号 | 3 | 618.36 | 10 | 商业 | |
20 | B101单元 | 山边洪东路9号 | 半地下层 | 631.18 | 20 | 商业 | |
21 | B102单元 | 山边洪东路9号 | 半地下层 | 629.37 | 20 | 商业 |
租赁年限:4年内(含4年)
递增:商业/办公递增:租赁年限为3年内(含3年)的,第2年起每年递增3%;租赁年限为4年的,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即第3年递增5%,第四年不变
竞租保证金:商业/办公3个月的租金
经营业态:上述约定用途(经营业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公告期:10天(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0天)
二、招租说明
(一)竞租人可自主选择投标一个或多个标的;投标多个标的的,应按本公告要求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人须按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租。
(二)有标注竞租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的,竞租人应在竞租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之前报名,并缴交竞租保证金,标的只有一个竞租人报名,可直接按其报价(不能低于公示价格)签约;标的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租人报名,采取竞价方式。若竞租保证金缴交时间截止前无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竞租,则竞租保证金缴交时间期满后,有其他符合条件的竞租人报名并缴交竞租保证金的,可直接按其报价(不能低于公示价格)签订租赁合同。
(三)未标注竞租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的,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报名,并缴交竞租保证金,标的只有一个竞租人报名,可直接按其报价(不能低于公示价格)签约;标的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租人报名,采取竞价方式。若公告期内无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竞租,则公告期满后,有其他符合条件的竞租人报名并缴交竞租保证金的,可直接按其报价(不能低于公示价格)签订租赁合同。
(四)竞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竞租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由招租人在竞租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期满后组织公开竞争招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竞租保证金缴交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厦门海沧支行
账 号:3510,1559,0010,5000,3480
(六)竞租人凭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报名并到我司办理相关手续。竞租人可以转帐、汇款等方式缴交至上述指定账户并注明用途。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予以补足;竞租未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在公开招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最终竞得人放弃竞租标的;
2.最终竞得人未按招租人要求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3.本公告规定的没收竞租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八)竞价方式:
1.原则上采用一次竞租方式确定竞得候选人。
2.现场出现相同最高报价情况,则现场组织相同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报价不低于上次最高报价),竞租人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再次报价。二次报价后仍出现相同报价的,由各相同最高报价者现场抽签确定竞得候选人。
3.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招租人根据前述规则确定的最高报价通过发函或其他合理方式与原承租人商洽,若原承租人愿意接受上述最高报价,则由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成为最终竞得人获得承租权,原承租人不接受的,方由最高报价的竞得候选人竞得租赁标的物,成为最终竞得人。
(九)竞租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拖欠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投集团)及所属企业租金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不得与海投集团及所属企业存在诉讼或纠纷未解决。
3.在厦门市社会信用管理平台上无不良记录。
4.不得为列入海投集团内部承租信用体系负面清单的企业(自然人)。
(十)竞租人可自行安排到现场实地查看,实际交付按交付当时的现状为准,竞租人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或以其他任何标的物现状为由放弃中标或不签订租赁合同,否则竞租保证金予以没收。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必须包含:承诺函、报价单和身份证明,以上文件需加盖竞价单位公章(个人需签字按手印)。单位报价的,必须有单位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参与投标需准备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所有复印件须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报价的,仅须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必须用文件袋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章或签字,同时注明“开标会议前不得开启”字样(详见招标规则)。
2.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参与投标需准备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若以个人名义参加投标的,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未参加开标会议者,视为无效报价。
3.竞租人竞得标的后禁止转租。
4.海投大厦项目用途为综合(自用办公),海投大厦裙楼(1-5层)经厦门市规划局海沧分局出具复函原则同意将招租房屋建筑功能调整为商业用房(展示、会所)。
5.我司与盈地(厦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海投大厦裙楼(1-5层)租赁引起的纠纷仲裁案还未审结。
6.商务大厦项目1-5层经厦门市规划局海沧分局出具复函明确建设功能性质为商业。
7.我司与厦门海沧星慧整形外科门诊部有限公司因商务大厦裙楼(2层)租赁引起的案件还未审结。
8.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并参与投标的,即视同知悉并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若需了解招租具体事项,请与我司联系,联系电话:0592-6895555。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