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53连潘地块”营销代理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联审榕招<2023>012-2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州左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郭0591-878197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9
公告正文
“2022-53 连潘地块”营销代理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23>012-2 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2-53 连潘地块”营销代理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184 万元,招标人为福州左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2022-53 连潘地块”项目用地面积为 1412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52339.29 平方米,建筑容积率 1.0 以上,2.8 以下,建筑密度 25%以下(含 25%),建筑高度 100 米以下,绿地率 30%以下(含 30%);总投资 115374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94836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53 连潘地块”营销代理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2-53 连潘地块”营销代理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凡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的服务商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复印件;(4)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投 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6)投标人为 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 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 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屏路 192 号山海大厦北面 3 层)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福州市鼓屏路 192 号山海大厦北面 3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屏路 192 号山海大厦北面 3 层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州左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2022-53 连潘地块”营销代理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销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23>012-2 号。
2.2 项目名称:“2022-53 连潘地块”营销代理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2022-53 连潘地块”项目的全过程销售(包括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与 房屋销售、合同登记、按揭办理、房屋交付、产证办理等有关的各类服务)工作。2.4 建设规模:“2022-53 连潘地块”项目用地面积为 1412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52339.29 平方米,建筑容积率 1.0 以上,2.8 以下,建筑密度 25%以下(含 25%),建筑高度 100 米以 下,绿地率 30%以下(含 30%);总投资 115374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94836 万元。
2.5 项目建设地点:连江路东侧、福马路南侧,连潘旧改项目出让地块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凡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的服务商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复印件;(4)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投 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6)投标人为
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 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 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 2021 年或 2022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2)若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 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3 本项目投标截止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投标截止 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3.4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 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 时间,下同),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屏路 192 号山海大厦北面 3 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150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自然人投标的以自然人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 点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福州市鼓屏路 192 号山海大厦北面 3 层)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法定代表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 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应提交以上相应 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 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 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左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新东路 185-1 号,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800522
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 192 号山海大厦北面 3 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
联系人:小郭。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117 130 100 100 046 923
附:
“2022-53 连潘地块”(紫晋雅院)营销代理服务项目招标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项目 工作内容 产品标的 收费指标
1 紫晋雅院(2022-53 连潘地块) 销售代理服务不含广告设计推广 住宅 0.9%-1.0% 车位 1000 元/个
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 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4、关于销售指标考核的销售目标以及回款目标详见第四章营销代理合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左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新东路 185-1 号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91-83800522
电子邮件:37006357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屏路 192 号山海大厦北面 3 层 联 系 人: 小郭
电 话: 0591-87819706
电子邮件: 37006357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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