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荣梅0431-8578261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荆胜义0431-818686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1
公告正文
PHEV项目HUAWEI Hicar测试认证服务
PHEV项目HUAWEI Hicar测试认证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PHEV项目HUAWEI Hicar测试认证服务
2.2实施地点: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3服务期限:2024年11月30日-2026年11月30日
2.4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169811.3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2、2023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填写2023年的财务数据;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不需填写财务数据)。
3.1.3业绩要求:
提交1个进行过Hicar认证服务的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
3.1.4人员要求:
a)  项目需配备专职的项目经理1名,负责测试团队管理,管控交付进度,管控项目事宜的配合和反馈,对接HUAWEI HiCar及奔腾开发院项目组,确保项目成功交付。
b)  项目需指定一名具有HUAWEI HiCar相关认证管理经验的技术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各项认证事宜,并统筹管控交付物的输出质量。
c)  项目需指定至少一名具有HUAWEI HiCar相关认证测试经验的台架测试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的台架测试,包括执行认证测试、解答各项测试问题,汇总记录测试过程证明材料,出具测试报告用于准出审核。
d)  项目需指定至少一名具有HUAWEI HiCar相关认证测试经验的实车测试工程师,派遣至奔腾指定的测试地点(沈阳)开展实车测试工作。该工程师需汇总并记录测试过程的证明材料,最终出具用于准出审核的测试报告。
e)  项目成员在项目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或借调至其他项目,变更需要正式向奔腾申请,提供更替人员的履历,奔腾审核通过才可以替换,借调需在不影响项目计划的情况下进行,并提供明确的任务委托说明或成员替换说明。
f)  保证上述要求在项目过程中落实到位,并承诺提供的人员履历真实可靠。项目过程中如有违背承诺内容,或发现人员履历造假,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保留追责权利。
g)  如遇到项目紧急情况,供应商需要及时增加人力,保证项目达成正常节点目标。
投标时提供盖章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期限内或被一汽奔腾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20:00至2024年11月4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联系人:赵荣梅
电话:13596006234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荆胜义、金靖哲
座机:0431-81868628、0431-81868659
手机:13944174544、17386876459
邮箱:jingshengyi@faw.com.cn、jinjingzhe@faw.com.cn
7.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431-85782619
纪委举报邮箱:jubao@fawcar.com.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ZB20241882/01 PHEV项目HUAWEI Hicar测试认证服务 服务 2024-10-29 20:00
2024-11-04 17:00
2024-11-11 09:00
【我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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