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热电分公司持有的锅炉、汽机、电气及脱硫区域设备等废旧资产 | ||
项目编号 | GR2023CQ1003470 | 转让底价 | 3053.55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9-26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10-27 |
标的所在地区 |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一、转让方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描述 | 标的为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热电分公司持有的锅炉、汽机、电气及脱硫区域设备等废旧资产(详见《转让清单》),设备需按转让方提供的《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热电分公司持有的锅炉、汽机、电气及脱硫区域设备等废旧资产项目转让合同》进行拆除,部分设备部件残缺不全,且均有不同程度的锈蚀、损坏、部件差缺、外观成色差、铭牌和型号无法识别等情况。实物具体状况以现场踏勘确认为准,《转让清单》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 | ||
标的所在位置 | 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热电分公司 | ||
转让底价(万元) | 3053.55 万元 | ||
计量单位 | 1 | 数 量 | 批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国融兴华评报字[2022]第010627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9-30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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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踏勘联系人 | 张斌 | 联系电话 | 13701238446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热电分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资产为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热电分公司持有的锅炉、汽机、电气及脱硫区域设备等废旧资产项目(详见《转让清单》)。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对标的资产进行拆除。 八、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交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提交拆除企业资质证明,若是委托企业具备拆除企业资质证明,则需提供委托合同。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提交与拆除企业的资质证明或委托企业的拆除资质证明和委托合同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九、标的的资产拆除涉及高空作业、吊装等,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安全保证金600万元,标的的资产拆除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五个工作日内,转让方无息退还安全保证金。 十七、备查资料:《评估报告》、《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热电分公司持有的锅炉、汽机、电气及脱硫区域设备等废旧资产项目转让合同》、《转让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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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或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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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80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总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徐衍 | 联系电话 | 023-63622380 |
附件下载:
清单_v06b08
承诺函_j088x8
现场踏勘确认书(1)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