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鞍山市自来水工程公司砖、沙子、水泥采购入围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3012018062227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鞍山市自来水工程公司砖、沙子、水泥采购入围项目
工程编码 210301201806222721
工程名称 鞍山市自来水工程公司砖、沙子、水泥采购入围项目
建设单位 鞍山市自来水工程公司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鞍山市·鞍山市 建设地点 鞍山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鞍山市自来水工程公司砖、沙子、水泥采购入围项目 鞍山市金德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鞍山经济开发区慧发物资经销处 0.0000 0.00 0.00 其他;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鞍山市金德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0.00 90.00 投标供应商入库前两名均具有等同效力,不分名次。
第二名 鞍山经济开发区慧发物资经销处 0.00 85.00 投标供应商入库前两名均具有等同效力,不分名次。
第三名 鞍山经济开发区丰泽物资经销处 0.00 62.00 投标供应商入库前两名均具有等同效力,不分名次。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07月05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08日
填报单位 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8年07月05日
备注说明 本次招标入围2家单位:鞍山市金德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鞍山经济开发区慧发物资经销处。投标供应商入库前两名均具有等同效力,不分名次。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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