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bzzb(2022)094号
预算金额43万元
招标公司兴文县林业和竹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831-2221206
中标公司四川超远风是阁林大见方设计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超远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42.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兴文县林业和竹业发展服务中心兴文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282022000013
二、项目名称:兴文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超远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68号4栋2单元19层45号 | 421,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超远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农林牧副渔服务 | 兴文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宜宾市兴文县 |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8号)文件精神,要求以国家下发的3993个图斑作为主要调查评估范围,开展兴文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工作。按照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技术方案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对初步判断不适宜开展绿化图斑和部分需要现场核实的适宜绿化图斑进行现场核实, 并通过卫星遥感图像和使用“国土调查云”拍照举证,记录图斑现状,最后对成果资料形成报告,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提交报告,且通过省市逐级审核后,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 合同签订后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采购文件的要求组织验收,不得拒绝社会监督。 | 421,000.00 |
周念武(采购人代表)、梁富强、郭永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6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文县林业和竹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兴文县古宋镇滨河西路295号
联系方式:134192464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14层06号
联系方式:028-86695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86695818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7日
相关附件:
评审资料.zip 评审资料.zip
兴文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兴文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5282022000013,项目编号:
-第1页-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作)政府票购促进中小企业发提管理办法》(财陈(202
的定公司联合修加业行业服务
政资家的中小企业(政者:服务全部符合政的中小企业示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兴文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采购
我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四川超远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479.6万元,资产总额为494.8万元,属于
公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一人,营业收入为上万元,资产总额为上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企业名称(盖章):四川超景园划设计
限公司
日期:2022年8月16日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39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项目编号:SCBZZB(2022)094号
兴文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兴文县林业和竹业发展服务中心、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08月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重要提醒
致各位投标人:
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
采购活动结束后,如有必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真实性进
行核实,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其法律
责任,请各位投标人如实承诺!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三、履约能力
四、成果资料(实质性要求)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第六章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四、承诺函(一)
五、报价函
七、承诺函(二)
八、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监狱企业声明函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二、服务要求应答表
十三、商务应答表
十四、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十五、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第九章评审方法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
附件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123号文
附件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财采〔2020〕28号)
附件三:质疑函范本
附件四:投诉书范本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兴文县林业和竹业发展服务中心(采
购人)委托,拟对兴文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BZZB(2022)094号。
2.采购项目名称:兴文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兴文县林业和竹业发展服务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采购预算:43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兴文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
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
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
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
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
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
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
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6日11: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
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
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8月16日11: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十一、磋商地点: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8栋(商铺)2层4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文县林业和竹业发展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兴文县古宋镇滨河西路295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41924643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中国(西部)国际珠宝
交易中心4栋14层06号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831-2221206(开标咨询)
联系人:竹女士联系电话:028-87590221(财务室)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
四川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
五、财金互动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
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入财政金融互动
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
六、基本流程
(一)意向申请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
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二)正式申请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
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
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供应商
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
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
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
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
(三)贷款审查
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过
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采购合同的书
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
(四)信息报送
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采贷
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贷”工作。
(五)资金支付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
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
收款账号。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
人应当支持。
七、职责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
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核实或者获取台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
“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
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
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
时向财政部门反馈。
(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
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
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
(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
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支持。
(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
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
(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
(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
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
八、违规处理
(一)银行违规处理
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
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
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二)供应商违规处理
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
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
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三)其他违规处理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
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
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
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
省财
圳省封政局
J年11月
10100803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附件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
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文件
川财采(2020)28号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问做好政务服务
利企便民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0112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有关要求,统筹抓好疫
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活动
除依法实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紧急采购外,采购人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
目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对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
期问实施采购的项目,可组织开标、评审活动。对非紧急或因疫情防控无法实施的项
目,可开展项目需求论证、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供应商征
集等开标、评审之前的采购活动,降低疫情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影响
二、切实做好采购组织管理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附件三: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报
名、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澄清说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
合同签订、询问质疑等环节尽量选择网络、电话、传真、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实施,并
在来购文件中明确具体要求。具备条件的,可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等流程。评审
专家原则上不采取现场随机抽取方式产生,由采购人报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自行选定,
自行选定的评审专家应具备财政厅统一制发的《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
书。
三、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不得在不满足疫情防控要求
的场所开展采购活动。因疫情防控无法及时在集中采购机构的场所开展的采购活动,
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由集中采购机构安排在其他符合条件的场所进行。采
购组织单位要切实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
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
人防护,如实报告个人信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人员隔离等要求。
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鼓
励采购人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加大预付款比例,减少供应商资金
占用。对采取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应优先推荐复工复产的供应商。
采购人要按规定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复工复产的中小企业采购。对非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照上限标准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财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开通“绿色通道”支持项目采购顺利推进,涉及项目
相关的资料提交、审核、备案尽量采取网络、传真、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办理。采购人
要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强化内控管理,依法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活动规范
高效,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和康政风险。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要产格执行
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履行职责义务。
特此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6日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附件三: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附件四:投诉书范本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专业公正独立客观】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
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
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