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安镇卫生院劳务派遣、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成交公告(二)
金额
18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82-jsdz-c2024-0199
预算金额188万元
招标公司如皋市江安镇卫生院
招标联系人周石红0513-80570236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彩霞0513-88555586
中标公司南通信诚智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682-JSDZ-C2024-0199
二、项目名称:江安镇卫生院劳务派遣、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子明、孙华、周石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46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江安镇卫生院
单位地址:如皋市江安镇胜利居88号
联系人:周石红
联系电话:0513-80570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
联系人:张彩霞
联系电话:0513-88555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彩霞
电话:0513-885555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江安镇卫生院劳务派遣、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通信诚智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91320602323771758R | 南通市崇川区花木路3号1幢、2幢 | 97(均分制) | 18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江安镇卫生院劳务派遣、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 服务范围:1、对江安镇卫生院现有14名合同人员(收费人员、放射科工作人员、彩超室工作人员、药剂科工作人员、护理人员、后勤等)实行劳务派遣;2、提供6名保洁为采购单位服务,负责江安镇卫生院的卫生保洁、被服用品及热水瓶收发、医疗废物转运、手术治疗单清洗、生活垃圾收集等工作。3、提供2名安保人员,全面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及消控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出入口管理、车辆秩序管理、消防监控室值班、消防巡查、院内治安,消防,财产、人身安全及维护医疗工作秩序等保安服务事项。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每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子明、孙华、周石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46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江安镇卫生院
单位地址:如皋市江安镇胜利居88号
联系人:周石红
联系电话:0513-80570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
联系人:张彩霞
联系电话:0513-88555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彩霞
电话:0513-885555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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