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结果公告】铜陵市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及更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1.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lcg2024sf159
预算金额31.8万元
招标联系人-0562-261523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805621982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7223b52-f65f-4426-830b-36ae4c87cfa1 【结果公告】铜陵市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及更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8 信息来源: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收藏】 分享:



  • 采购意向公开



  • 采购需求公示



  • 项目登记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更正公告



  • 开标信息



  • 结果公告



  • 中标(成交)通知书



  • 合同(履约)



  • 履约信息



  • 项目异常



附件
  • 主要标的一览表.pdf
  • 业绩一览表.pdf
  •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pdf

项目审批信息

公告正文
【结果公告】铜陵市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及更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LCG2024SF159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及更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10号
中标(成交)金额:31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铜陵市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及更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铜陵市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及更新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的本项目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桂文海 、汪宣玖 、章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35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1

合肥市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项目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4年6月11日

2

宣城市大气综合监测研判系统(首期)项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动态更新)二次项目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2年11月14日

3

马鞍山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4年11月14日

4

宣城市2023-2024年污染源和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项目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4年7月22日

5

黄山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3年9月13日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铜陵市长江东路601号
联系方式:0562-2615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4座16层
联系方式:18056219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05621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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