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恩施东~朝阳500kV线路工程(巴东段)房屋拆迁及协调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7.6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dx-2023-0713
预算金额37.6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521524704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概况:恩施东~朝阳500kV线路工程(巴东段)房屋拆迁及协调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DX-2023-0713
项目名称:恩施东~朝阳500kV线路工程(巴东段)房屋拆迁及协调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64万元
最高限价:37.64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磋商申请无效)
采购需求:完成房屋拆迁和迹地恢复。具体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交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施工员(土建)、材料员、质量员(土建)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
3、方式:(1)现场领取(各供应商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至现场报名领取);(2)网上获取(各供应商在获取时间内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人联系电话)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QQ邮箱610825055@qq.com报名登记,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报名成功后通过QQ邮箱发送。逾期未传送相应报名资料或递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作报名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上午9:00时(8月7日上午8:30时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7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东分中心网部门采购栏发布。
2、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3.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
4、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
5、办理方式:
5.1线上办理: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右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然后通过双击地图区域进入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输入http://122.189.254.42:9999/badong进入巴东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进行申请。
5.2线下办理: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到我县商业银行进行线下办理。
6、政策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东县野三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巴东县野三关镇将军路38号
    联系方式:15172879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
  联系方式:15215247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17287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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