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滨湖世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抗震加固、消防系统改造提升项目图纸设计、审图及工程造价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340111060845806l-202410-00001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霞0551-629818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5
公告正文
索引号: 12340111060845806L-202410-00001
信息分类: 交易公告
发布机构: 包河滨湖世纪社区
生成日期: 2024-10-29
名 称: 滨湖世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抗震加固、消防系统改造提升项目图纸设计、审图及工程造价项目招标公告
失效时间: 暂无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
关键词:


一、项目名称: 滨湖世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抗震加固、消防系统改造提升图纸设计、图审及工程造价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项服务地点为滨湖世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采购内容包括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间、走廊、楼梯的消防改造设计及图审,最终需要获取本建筑以养老性质使用的审图合格证;
三、预算金额:85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公告期内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
递交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社区服务中心C栋3楼会议室(合肥市包河区长沙路与天山支路交口)
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社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袁霞
电话: 0551-62981807
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长沙路与天山支路交口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社区服务中心

2

项目名称

滨湖世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消防提升改造图纸设计及图审项目

3

项目地点

合肥市

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5

采购范围

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造价清单编制,并确保相关阶段设计成果通过住建部门审查,取得以养老为使用性质的审图合格证。

6

设计期限 (工 期)

签订合同后 7 日内完成项目的设计造价及审图。

7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地方各项规定,达到并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批。

8

供应商条件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接受

10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8:30至上午9:00
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社区服务中心C栋3楼会议室

1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12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响应文件编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

开标时间及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
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社区服务中心C栋3楼会议室

14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

15

费用说明

本次预算费用包含为完成本次设计任务所需全部费用,包括项目单位的结构安全鉴定确认及消防安全评估费用。

16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17

其他

1、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开标时携带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评审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2、本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均可 (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
3、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面积或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审小组可不予认可。
4、本项目将对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小组评审认可的供应商业绩进行核对。如涉嫌造假,将取消中标资格。
5、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军官证、驾驶证或护照)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及打分内容


技术部分(满分100分)

1

企业业绩
(25分)

自2020年起,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的设计业绩,供应商需提供业绩合同或平台公示截图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25分。累计得分最高为20分。以上同一项目业绩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得分进行加分。如若上述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具体项目负责人姓名时,须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胶装在响应文件中。

2

供应商人员资质
(25分)

供应商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每提供一个得8分,本小项满分8分。
供应商人员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小项满分5分。
供应商人员具有,给排水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暖通工程师、建筑工程师证书得,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12分。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社保证明。

3

供应商能力(10分)

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4

设计方案
(40分)

1、提供消防设计初步图纸,提供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2、根据项目平面布置方案合理性得5-10分。
3、根据设计方案从结构安全角度考虑充分,具备合理性得5-10分。
4、根据设计概算合理性得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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