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2024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EPC+O)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社会投资人+EPC+O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2024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EPC+O)及监理项目
2.2招标编号
一标段:ZXHHC-2024-5-1
2.3建设地点:潢川县
2.4项目总投资 :约40000万元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基础设施、土壤改良等项目。投融建运管一体化运营面积10万亩,投资标准4000元/亩。
2.7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一标段:项目的投资、融资、采购、设计、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建设,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控尘、服务期限和造价、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全面负责。
2.8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社会投资人+EPC+运营”模式(“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运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有投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的企业。中标后,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融资、采购、设计、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建设。
2.9质量要求:
一标段: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10服务期限:
一标段: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其中建设期 2年,项目公司运营期限18年;
2.11标段划分:一标段:潢川县2024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EPC+运营;
2.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3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14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3.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2)拟派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需具备相关专业(测绘、水利、农林)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3)拟派采购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采购工作的单位委派):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4)拟派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3.3投标人须具有不低于5000.00万元的净资产或融资能力,净资产以提供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融资能力以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或融资意向书/函/合同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信誉要求及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4.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书)。
3.5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6联合体投标要求:
3.6.1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投标的,其中: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牵头人,牵头人须为主投资人,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争议解决等内容,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四、投标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1)投标单位投标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投标。
(2)使用电子评标方式评标时,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取得CA密钥(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信安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3385530。
(3)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操作方式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件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 50万元整(?: 500000.00元);
2、缴纳日期:2024年 7 月 25 日至2024年 8 月 15 日9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保证金账号信息:
一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 888100020062330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②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7 月 25 日至2024年 7 月 3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8 月 1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8 月 1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xzggzy.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评委评审时,以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提供不全或不清晰者对交易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以上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闻志刚
电 话:13937639783
地 址:信阳市潢川县航空北道西118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伟
电 话:18537606207
地 址:信阳市新七大道与北京大街交叉口圣达酒店17楼
监督部门: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1383977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