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管道及附属设施应急修复服务
金额
46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管道及附属设施应急修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管道及附属设施应急修复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批准,资金来自项目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针对冀东油田油区范围内所有油气场站和集输管道腐蚀、磨损、裂纹等问题,采用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等技术进行非停产修复,通过补充高性能的耐磨抗腐蚀涂层材料,恢复其原有设计性能。
服务地点:河北省唐山市、陕西省榆林市
2.2 招标范围:对冀东油田油区的隐患管道进行检查,包括弯头、法兰、阀门等特殊部位,确定修复范围和部位;根据检查结果,制定详细的修复方案,包括高性能的耐磨抗腐蚀涂层材料的选择、施工方法、施工时间等;修复完成后,对修复效果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达到原有设计性能;对失效管段及附属设施进行应急修复,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4.本项目估算金额为460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R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 的类似项目的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油气管道防腐项目或海工结构防腐项目
3.4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若不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相应说明,并附2021年-2023年内任意一年的加盖本单位财务公章的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6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材料/机械/化工类专业或石油(油气)储运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在防腐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能证明的项目合同(合同文本中须明确其为项目负责人)或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出具书面承诺函)。
拟派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材料/机械/化工类专业或石油(油气)储运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拟派质量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材料/机械/化工类专业或石油(油气)储运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拟派安全管理负责人1名:持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高处作业人员不少于2名: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均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其社保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
以上所有人员提供技术服务时须具有硫化氢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出具书面承诺函)。
3.7 投入的主要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
提供设备照片,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国有企业资产证明;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功能满足本项目所指的设备要求的,则认可该设备。
拟投入检测设备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干膜测厚仪 | 1 |
2 | 湿膜卡 | 1 |
3 | 干湿度计 | 1 |
4 | III型附着力检测仪 | 1 |
5 | 盐分检测仪 | 1 |
6 | 灰尘检测套装 | 1 |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8.1如若中标,合同期限内接到招标人应急修复指令后24h内到达现场组织开始应急修复作业,保证油区正常生产。
3.8.2如若中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在生产区内建设生产生活保障服务基地,用于生产指挥安全质量环保要求及人员管理,以满足油田安全生产需求。
3.8.3安全质量环保要求: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18:30:00时至2024年10月21日18:3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经济运行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平台信息务必与需要开票信息一致,请勿在平台中填写邮寄地址电话或者填写分公司信息却需开具总公司信息等错误的开票信息,线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信息如果有变化或者第一次参与线下投标,需发送新的开票信息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咨询电话:0315-8766103。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①投标人名称;②项目名称;③标函费发票金额;④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⑤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⑥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6103。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含税),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9日08:30: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网页。
- 招标服务费:
7.1招标服务费收款信息:
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唐海)
开户行:工行唐山曹妃甸支行
账号:0403014629221020934
中标人进行招标服务费付款时,汇款备注为如下格式:xxxxx招标服务费,付款后将汇款凭证(单据或电脑截屏)发送至汇款确认联络人邮箱。
汇款确认联络人:王女士电话:0315-8768689;电子邮件:3856851783@qq.com(优先使用)或wjy0808@petrochina.com.cn邮箱
7.2招标服务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7.3中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①投标人名称;②项目名称;③招标服务费发票金额;④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⑤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⑥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6103。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 招标机构: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 西里 |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09室 |
邮 编:/ | 邮 编:063000 |
联系人:/ | 联系人:范女士 |
电话:/ | 电话:0315-8768531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73114085@qq.com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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