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1910090025
预算金额9.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乡经开区空气自动站建设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1910090025-1

采购人(全称):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朗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宁乡经开区空气自动站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191009002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PM2.5颗粒物浓度监测仪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1 158600
2 PM10颗粒物浓度监测仪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1 148500
3 氮氧化物分析仪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1 97000
4 二氧化硫分析仪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1 88000
5 臭氧分析仪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1 97800
6 一氧化碳分析仪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1 110000
7 动态气体校准仪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1 128800
8 零气发生器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1 48800
9 气象五参数仪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1 58800
10 气体采集系统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1 52600
11 仪器机柜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1 18500
12 SO2、NO、CO标气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1 7900
13 不锈钢减压阀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1 16200
14 子站工控机及显示屏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 1 46500
15 彩钢板监测站房 其他用房 详见招标文件 平方米 1 80000
16 稳压电源、UPS 稳压电源 详见招标文件 1 6500
17 数据联网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 18000
18 试运行期间运维 硬件运维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 29500
19 颗粒物手工比对 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 46000
20 项目验收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 5000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1580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伍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时间: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自然日〉内, 向甲方交付全部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诺在2019年年底(即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空气自动站站房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


3.2 履行地点:由甲方在合同签订后的一日内出具书面通知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3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9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经验收合格后,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支付合同金额的5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说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保持期满后,经甲方确认乙方妥善完成质保义务的,在5个工作日内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10%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科技支行营业部(长沙朗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0032154710201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19年12月4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金洲大道金洲大桥西创业大楼 地址: 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E2栋102号4楼401-02房间
法定代理人: 张毅 法定代理人: 罗坤
委托代理人: 刘辉 委托代理人: 阳学
电话: 0731-88981799 电话: 0731-88311995
传真: 0731-88981509 传真:

附件列表
  1. 宁乡经开区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pdf
  2.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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