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关于11月度第二批集中采购通用物资1的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51146097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5日

项目名称:11月度第二批集中采购通用物资1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对下列货物及服务通过国铁采购平台进行网上竞价,现邀请合格竞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39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23时59分

审核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23时59分

竞价开启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8时00分

竞价结束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4时45分

联系方式:电话: 86429238 手机:15114609766

是否含税:不含税

备注:

1.供应商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哈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网(www.crmb.net.cn)公告要求,与采供所对应物资品类的采购人员(分工及联系方式见哈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网)办理签订买卖合同有关事宜(已签订的供应商无需重复签订)从开始办理合同到将合同向采供所邮寄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以物流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成的,原则上采购结果无效。
2.报价前请认真核对附件4《物资明细表》里对该物资的具体描述,所报物资必须符合物资明细表中的规格型号、资质技术条件要求、技术标准、详细技术参数;
3.供应商无相关资质盲目报名的,将报国铁集团进行信用评价。
4.本次竞价操作流程见附件3,限价、交付地点等具体物资明细见附件4。
5.所报价格为不含税到站单价,流标的物资将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6.竞价后,采供所对采购成交的物资需进行结果复核,对供应商提供资质与采购要求不符的不予成交。
7.采供所将以采购单的形式约定交付期限、结算单位等内容。供应商发货和开具发票时都应附采购单,采购单地址栏带“验”字的,还应附带发货二维码,否则收货单位有权不予验收。并且在物资外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对应每笔物资作出标识

资质要求:

1.根据附件1及附件4的资质要求,填写“附件6《月度网上竞价采购物资产品资质汇总审核表》”,填写后电子版(图片无效)一并上传,!!!不填写附件6表格的采购申请无效!!!
2.若报名供应商为新增供应商,则需上传附件1、附件6所需的相关资料。同时,在资质审核通过后,须按照附件2中的要求办理“供应商往来基本信息维护”手续,并在成交后与哈局依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合同文本见附件5。
3.若已办理过“供应商往来基本信息维护”手续的供应商,须提供附件1所列出的相关资质材料,该资质材料需通过报名界面【上传资质】进行上传,同时还需填写“附件6《月度网上竞价采购物资产品资质汇总审核表》”,原则上,该表中的“授权书有效日期”和“资质相关文号有效日期”按填表时提示的格式进行填写,填写后EXCEL电子版(图片无效)一并上传。
4.资质条件要求为供货业绩的,提供的业绩材料图片或扫描件需在右上角明确标注所报物资的物资编码,如果业绩材料包含多笔物资,需在所报物资对应的具体行次处做明确标注。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是哈局采供所供货业绩,必须填写“附件6《月度网上竞价采购物资产品资质汇总审核表》”,并将采购单号填写在“资质相关文号”栏,可不上传采购单的图片或扫描件,以哈局采供所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已结算的采购信息为准。
5.再次提醒采供所供应商及时查看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网7月26日发布的《关于维护供应商银行账户信息的通知》公告,报送银行账户信息完善表,同时要求供应商对采供所开具的发票中必须有销方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及开户行行号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完善表与发票中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一致。对于银行账户信息不全的供应商,从2024年10月起,采供所将拒收发票且停止付款。
6.供货期限为自收到采购单之日起15日之内。

2024年10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