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1年1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13981914739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药辅生产车间扩建工程 |
眉山市彭山青龙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南段453号 |
四川金山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嘉盛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另起行 |
另起行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1)利用现有药辅三车间医用原料药盐酸生产线,通过增加生产批次,增加药用辅料盐酸产品产量1700t/a。(2)在现有药辅四车间内新增药辅生产线1条,用于新增品种二甲硅油、苯甲醇等2种产品的生产,2种产品年产量为30t/a;利用现有冰醋酸生产线,通过技改灌装线及增加生产批次,新增药用辅料冰醋酸产量600t/a,产品质量通过控制工艺参数控制;新增苯酚、浓氨产品的分装,2种产品的分装产量为60t。药辅四车间新增产品量为690t/a。(3)在现有厂区药辅一车间西侧预留空地内,扩建药辅一车间,新增6条生产线,用于新增品种的生产,其中生产一线主要用于碳酸氢钠、碳酸氢钾、醋酸钠等3种产品的生产,3种产品年产量为720t/a;生产二线主要用于硫代硫酸钠、磷酸二氢钠、尿素、氢氧化钾、氢氧化钠、依地酸二钠等6种产品的生产,6种产品年产量为85t/a;生产三线主要用于乳酸、氯化钾、氯化镁、枸橼酸钠、苯甲酸钠、苯甲酸等6种产品的生产,6种产品年产量为770t/a;生产四线主要用于焦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枸橼酸、无水亚硫酸钠、无水枸橼酸等5种产品的生产,5种产品年产量为100t/a;生产五线主要用于无水碳酸钠产品的生产,新增产量为550t/a;生产六线主要用于磷酸氢二钠、聚山梨酯80、乳酸钠溶液、氯化钙等4种产品的生产,4种产品年产量为130t/a。同时在一层分装车间内进行三氯甲烷的分装,年分装量30t,扩建药辅一车间增加产品产量为2385t/a。(4)扩建污水处理站,在厂区西北侧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35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微电解+高级氧化反应系统+絮凝沉淀一体机+A2O2+深度过滤”工艺;待新建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将现有污水处理站改造为消防水池和应急事故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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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项目生产工艺产生的蒸馏不凝气、投料粉尘、结晶废气、反应不凝气、溶解不凝气、真空废气、干燥废气、粉碎筛分粉尘经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排放。 二、噪声: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产生的质检室废液、空气净化系统废滤材、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废水:废水经污水站预处理满足青龙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其中,无相应标准要求的优先采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次为《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标准,以上标准均未做规定的指标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执行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最终外排至南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