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精神,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广安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服务项目。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安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服务项目
采购人: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最高限价
金额:28.3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公告形式
本次采购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发布采购公告。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5日,8:30至18:00。
1. 现场获取:携带报名资料到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2号13楼1305室获取。
2. 网络获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须加盖单位鲜章)发送至邮箱178566626@qq.com。邮件主题及PDF等格式的报名文件均以“公司全称+项目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原件于磋商当日交至采购人。
注:①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现场送达或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现场未递交或邮件发送未到达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②提交报名资料包括(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1日8:30—9:2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
本次采购接收现场递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1日9:30。
磋商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2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1楼党员活动室。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2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826—2258670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