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邢台市南和区农村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1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立云0319-22910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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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区农村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南和区农村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南和县华澳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台市南和区农村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项目本项目;最高限价:3100000元(单价:140元/套);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完成;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针对南和区域内农村既有管道燃气普通住宅用户,壁挂炉与燃气灶具分屋使用缺少安全装置的,统一加装“气流式管道自闭阀”共涉及区域内约22142户(最终以实际安装户数为准)。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如投标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投标人为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单位,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 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标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 “盲评”方式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6 00:002024-05-0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1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和县华澳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鸿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和县河郭乡岗头村东路6号 地址: 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英华大街海信家园1号楼3单元302室
邮编: 054400 邮编: 054000
联系人: 张扬帆 联系人: 宋立云
电话: 0319-4688177 电话: 0319-2291058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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