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8日海丰和泰中试项目砂磨机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G2023051800094
采购商: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5-18 15:09:49
项目状态: 进行中
立即参与
采购品信息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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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砂磨机 | 台 | |
2 | 砂磨机 | 台 |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 本采购项目为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氯钛一体化中试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砂磨机采购,项目业主为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价。 一、采购人: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 1 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 采购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计量单位 申报人、电话 用途 需求日期 砂磨机 以双方签订的《氯化法钛白粉后处理中试装置砂磨机技术协议》为准 1 台 罗兴云15723262901 氯钛一体化中试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合同签订生效70天内交付 砂磨机 1 台 2、范围包括:卖方制造、检验、包装、运输、随机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含质保期内所需)、保险、服务、指导安装等各项税费等。 3、到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70天内交付(交货期可调)。 4、到货地点及交付方式: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库房车板交付。 5、付款及支付方式:预付合同总额的30%;经买方确认卖方具备发货条件后在卖方发货前支付合同总额的30%,出卖人同时开具全额13%增值税发票;安装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30%,余合同总额的10%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个工作日支付。买方以最长期限为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6、质保期从设备正常运行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之日起18个月支付,以先到期为准,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支付。 7、在买受人支付货款金额至合同总额的60%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卖人未提供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买受人有权不支付剩余货款,并免除违约责任。 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须是有能力完成采购货物生产、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工程的设备制造商。 3、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标无效。 4、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5、参与报价单位隆道云报价时须将报价单注明各配套设备、附件的分项报价、付款方式、支付方式、供货期等作为附件上传。 三、电子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电子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2日(北京时间8:00—18:00),地点:http://longdaoyun.com。 四、报价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15时30分截止。 2、开启时间:2023年5月22日15时30分截止。 2、开启地点:宜宾天原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longdaoyun.com)。 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及附件上传至宜宾天原集团电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longdaoyun.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永兴大道 联 系 人:范文建 联系电话:15283178417
联系人: 范**
联系电话: 15******
电子邮箱: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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