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丰县]永丰县鹿冈乡红星水库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永丰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前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796-84833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1
公告正文
永丰县鹿冈乡红星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鹿冈乡红星水库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丰县水利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县发改委以永发改招标核字【2023】46号核准招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由永丰县水利局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永丰县鹿冈乡青山村
2、招标范围及内容:大坝加高培厚、采用粘土斜墙加截水槽进行防渗处理加固方案,大坝上游采用砼预制块护坡、下游贴坡排水体进行加固。溢洪道溢洪道为岸边式溢洪道,由进水渠、控制段、泄槽段、消能段、海漫段及出水渠组成。在控制段设置跨溢洪道交通桥。溢洪道控制段采用开敞式无坎宽顶堰。输水建筑物拆除重建,由放水斜涵和输水平涵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计划工期:2023年7月30至2024年5月30日
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以上。
6、招标金额:约570万元
7、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提供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出席开标会(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注册建造师无需到开标现场),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及本单位以外的在岗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9)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10)依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和附件二。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2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 9:00,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开标厅。
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有关说明
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和“远程异地”系统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询标窗口”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企业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询标窗口”(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3、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4、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保函):(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四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具体考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个月至少签到22天)。
6、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8、根据吉府办字【2021】39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拾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采用虚拟子账户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出,并备注项目(标段)名称,在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②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投标人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可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操作流程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丰县水利局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佐龙大道与夫山路交汇处西北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5768587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前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96-8483361
邮 箱:3434242372@qq.com
监管单位:永丰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邓股长
电话:0796-2523973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佐龙大道与夫山路交汇处西北
永丰县水利局
2023年6月28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县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4、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5、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鹿冈乡红星水库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丰县水利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县发改委以永发改招标核字【2023】46号核准招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由永丰县水利局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永丰县鹿冈乡青山村
2、招标范围及内容:大坝加高培厚、采用粘土斜墙加截水槽进行防渗处理加固方案,大坝上游采用砼预制块护坡、下游贴坡排水体进行加固。溢洪道溢洪道为岸边式溢洪道,由进水渠、控制段、泄槽段、消能段、海漫段及出水渠组成。在控制段设置跨溢洪道交通桥。溢洪道控制段采用开敞式无坎宽顶堰。输水建筑物拆除重建,由放水斜涵和输水平涵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计划工期:2023年7月30至2024年5月30日
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以上。
6、招标金额:约570万元
7、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提供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出席开标会(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注册建造师无需到开标现场),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及本单位以外的在岗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9)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10)依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和附件二。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2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 9:00,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开标厅。
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有关说明
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和“远程异地”系统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询标窗口”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企业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询标窗口”(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3、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4、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保函):(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四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具体考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个月至少签到22天)。
6、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8、根据吉府办字【2021】39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拾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采用虚拟子账户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出,并备注项目(标段)名称,在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②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投标人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可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操作流程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丰县水利局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佐龙大道与夫山路交汇处西北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5768587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前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96-8483361
邮 箱:3434242372@qq.com
监管单位:永丰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邓股长
电话:0796-2523973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佐龙大道与夫山路交汇处西北
永丰县水利局
2023年6月28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县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4、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5、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查看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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