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东莞市虎英地下公共人防工程项目及东莞市黄旗山鲤鱼湖节点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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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东莞市虎英地下公共人防工程项目及东莞市黄旗山鲤鱼湖节点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 | ||
评标结束时间 | 2024-10-30 16:12:03 |
东莞市虎英地下公共人防工程项目及东莞市黄旗山鲤鱼湖节点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评标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东莞市虎英地下公共人防工程项目及东莞市黄旗山鲤鱼湖节点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
(2)建设地点:东莞市东城区虎英公园东北;紧邻迎宾路,东辉路;南侧为虎英公园中的鲤鱼湖,东北是虎英小学,北侧是居民区
(3)项目业主:东莞市黄旗山城市公园
(4)招标人: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5)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东莞市虎英地下公共人防工程项目为单建式人防地下室工程,平时功能为地下汽车库,总停车位590辆,战时功能为1个物资库,6个二等人员掩蔽所,2个一等人员掩蔽所(内含一个固定电站),1个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及1个装备掩蔽部。抗力级别为甲类核(常)6级;甲类核(常)5级。项目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7019.32平方米,用地性质:G11(公园用地)。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8230.2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559.37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车库出地面的楼梯、风井及设备用房等,均为地上一层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为27670.91平方米(为地下2层加局部夹层地下汽车库),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为25122平方米,有效面积为22105平方米。
东莞市黄旗山鲤鱼湖节点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310.64平方米,最大规划高度为14.35米,最大跨度为11.8米。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地上3层公园驿站及绿化景观工程。
(7)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年11 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6 年 11 月 14 日。东莞市虎英地下公共人防工程项目计划工期为576日历天;东莞市黄旗山鲤鱼湖节点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计划工期为154日历天。
(8)项目投资金额:203,137,467.44 元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范围:东莞市虎英地下公共人防工程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土石方工程;(2)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3)土建工程(含人防防护设施);(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含出地面建构筑物外立面装修装饰);(5)变配电系统(含高压系统、强电系统、平时战时应急电源系统、配电);(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战时通信及三种通风方式信号系统;(8)智能化系统;(9)照明工程(含普通照明、应急照明);(10)给排水工程;(11)消防水工程;(12)通风工程(含平时通风、战时通风);(13)防排烟工程;(14)人防防化工程;(15)电梯工程;(16)抗震支架;(17)室外给排水工程;(18)充电桩工程;(19)标识及标牌工程;(20)电站供油系统;(21)接地及等电位联结系统;(22)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等。
黄旗山鲤鱼湖节点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工程;(2)主体结构;(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4)给排水工程;(5)电气工程;(6)消防电及水工程;(7)通风防排烟工程;(8)智能化工程;(9)电梯工程;(10)海绵城市;(11)园建工程;(12)绿化工程(绿化养护期为12个月)等。
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5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1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4 人专家于 2024年10月09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附表。其中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三、开标记录
投标会会议纪要:
1、2024年10月08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14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14家,不符合要求的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14家投标人解密成功,0家投标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
4、通过资格审查及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14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5、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及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小于15家时,招标人将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打包并导入评标系统。
7、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评标时间地点及复核评标时间地点
(1)评标时间: 2024年10月09日09:30至 2024年10月09日18:00。
(2)评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1)。
(3)复核评标时间: 2024年10月30日10:00至 2024年10月30日14:00。
(4)复核评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9)。
五、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招标人)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中共东莞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东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监督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机构)
招标人监督小组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附表。
六、符合要求的推荐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名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2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3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4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5 |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7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8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9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0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11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12 |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13 |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七、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技术标部分: 无。
商务标部分: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公示表格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5.5.13款规定否决投标。
价格标部分: 无。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八、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定量评审法),评标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附表1
评标办法附表1-1(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投标文件编制 |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9项的要求。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①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5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未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
评标办法附表1-2(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
评标办法附表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函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即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
评标办法附表2
评标办法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或分值区间 | 备注 |
1 |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 评审内容: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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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 评审内容: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制度,配备足够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资料管理制度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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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 评审内容: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落实到岗、专人负责,有详实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企业有完善的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承诺项目进入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到位,企业有完善的保修期工作制度,具体包括:设立有专门的保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保修沟通及时有效、定期回访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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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组织方案(1) | 评审内容: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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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方案(2) | 评审内容:有地下室结构裂缝控制方案。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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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方案(3) | 评审内容:有模板方案、基坑方案、铝合金模板方案。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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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1) |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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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2) | 评审内容: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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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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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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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1)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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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难点分析及对策(2)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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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BIM技术应用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及展示方案有针对性,主体建筑、结构、机电模型、施工场地布置方案模型展示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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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人防工程特性分析 | 评审内容:对人防工程的认识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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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应急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 评审内容:是否有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抵抗风险的措施,抵抗风险的能力强。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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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 不宜大于 200 页,未超出页数页数且以上评审项目均合格的,得满分。超过200 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 3 分。 |
注:
1、上述评审内容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技术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
3、评分方法:
¨3.1、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各评审项目内容符合强制性规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未超出规定页数的,可得该项满分分值。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 3.2、技术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分数区间内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1、上述评审内容各小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20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资质 | 2分 | 施工资质: ①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2分。 ②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需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2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6分 | 投标人承接类似工程,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获得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施工业绩奖项: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②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③获得市级(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每个得0.7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分6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 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 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
3 | 企业类似业绩 | 7分 |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13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得3.5分,最高得7分。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单建式人防工程或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的结建式人防工程类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有效业绩时间以业绩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1个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③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的数据为准。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 ④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纯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仍以整个业绩合同总价为准,但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⑤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施工与其他内容(如设计、咨询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此时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施工部分的合同价为准,且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以及施工部分的合同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4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5分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3分)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类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和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 (2) 2014 年1月1日至今在投标人本单位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岗位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 13000万元人民币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注: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建式人防工程或面积≧18000平方米的结建式人防工程类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②业绩的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须能反映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岗位情况,否则不得分;③业绩计算时间以业绩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④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的数据为准。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 (3)①项目经理获得过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得2分;②项目经理获得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③项目经理获得过市级(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本项最高得2分。 |
技术负责人:(1分) (1)技术负责人参与的类似项目获得过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得1分; (2)技术负责人参与的类似项目获得过省级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3)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4)2014年1月1日至今以技术负责人岗位完成过单建式人防工程或建筑面积≧18000 平方米的结建式人防工程的,得0.5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1分。 注:①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②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项目的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③项目的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须能反映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情况,否则不得分,一个合同为 1 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④须提供职称证和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 | |||
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项目班子成员:(1分) 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拟投入本项目的班子成员中,有4个或以上的成员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和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 |
注: 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商务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
3、对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应提供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评标办法附表2-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评分 | Y=5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
注:1.价格部分总分不低于总分的50%
2.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九、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推荐定标候选人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初步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投标单位1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20.48 | 通过 | 19 | 通过 | 49.99 | 8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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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单位2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0.33 | 通过 | 17.5 | 通过 | 49.87 | 8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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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单位3 |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1.1 | 通过 | 20 | 通过 | 49.86 | 90.9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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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单位4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28.22 | 通过 | 20 | 通过 | 49.81 | 98.0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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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单位5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8.09 | 不通过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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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单位6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26.98 | 通过 | 19.5 | 通过 | 49.86 | 96.3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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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单位7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0.67 | 通过 | 20 | 通过 | 49.74 | 90.41 |
|
|
8 | 投标单位8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0.25 | 通过 | 9.5 | 通过 | 49.96 | 79.71 |
|
|
9 | 投标单位9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0.87 | 通过 | 18 | 通过 | 49.87 | 88.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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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单位10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22.07 | 通过 | 18.5 | 通过 | 49.87 | 90.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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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单位11 |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20.64 | 通过 | 19 | 通过 | 49.86 | 8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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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单位12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20.03 | 通过 | 9 | 通过 | 49.96 | 78.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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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单位13 |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0.63 | 通过 | 18 | 通过 | 49.86 | 88.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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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单位14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20.56 | 通过 | 17.5 | 通过 | 49.87 | 8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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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2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3 |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4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5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6 |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7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9 |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11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2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13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十一、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二、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有个别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文件不齐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为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经本项目监督部门同意,招标人拟重新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原评标委员会出具的复审意见将作为本项目最终评审结果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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