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布尔津县数据填报平台建设及配套授权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bejx2024-009-1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布尔津县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林秀梅0906-65260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布尔津县数据填报平台建设及配套授权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BEJX2024-009-1 
    项目名称:布尔津县数据填报平台建设及配套授权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5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布尔津县数据填报平台建设及配套授权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正版办公软件场地授权服务及数据填报平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60个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布尔津县委员会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神湖东路10号
联系方式:18742657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布尔津县采购中心
地 址:布尔津县津东路3号
联系方式:0906-6526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秀梅
电 话:0906-6526021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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