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A-10-1地块房建工程消防、通风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A-10-1地块房建工程消防、通风工程 | |||
招标单位:温州兴晟公司 招标人:侯福生 报名截止时间:2024/4/1 10:00:00 | |||
(一) 概述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A-10-1地块房建工程消防、通风工程 1.2 工程建设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 1.3 评标方法及标准:合理低价中标法 1.4 合同形式:固定总价,措施费一次性包干 1.5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定标原则选用合理低价定标原则。 2、招标人 2.1 招标人:中铁建设集团(温州)兴晟发展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温州建设有限公司 3、对投标人的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是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 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或者转包。 3.4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资质证书、安全施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其它相关证书(如有)、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3.5 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 企业资质条件: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5.2 企业业绩:近3年内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3.5.3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5.5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6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5.8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招标范围: 本项目图纸范围内室内消防工程、地下车库消防工程、室外埋地消防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包括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挡烟垂壁、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含灭火器)、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人防通风工程等)的消防施工、深化、报批、验收工作,并确保消防验收一次性通过等一切与消防工程内容相关工作的内容。保质保量的完成符合要求的全部工程,并负责按国家、浙江省及温州市绿色建设一星及以上级标准进行验收和交付,确保在保修期内进行免费保修和维护,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合格证、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时相关的一切资料。 5、工期要求: 5.1 合同工期:A-10-1地块320 日历天;工期要求与土建工程进度及装修工程进度同步。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后3天内进场。 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 5 月 15 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验收日期:2025年 3 月 30 日; 6、质量目标和技术规范: 6.1 本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和配合总包单位创杯。 6.2 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所有材料设备须符合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5-2014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66-2013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4-2009 合同履行期间,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最新版本,中标人必须按最新版本执行。 6.3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投标人负责整改至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踏勘现场 7.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进行项目现场踏勘; 7.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4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得到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信息,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
招标公告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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