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田职专智慧校园监控系统升级与改造项目
金额
112.8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2.81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曾志明18950988533
公告正文
大田职专智慧校园监控系统升级与改造项目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福建省三明得安智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5]YC[GK]2019032大田职专智慧校园监控系统升级与改造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32511 网络监察设备 网络监察设备 1 国内 1128136 1128136 海康威视、宇洪、英威腾等 按招标型号
合计: 1128136.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壹佰叁拾陆元整(¥1128136.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60号

4.3交付条件:按合同约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本项目如需现场踏勘,将与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联系了解情况并踏勘现场,明了施工环境、施工条件等项目的全部情况。(2)设备供电引电位置,与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有关人员对接,原则上各个楼幢所有设备均引电于楼幢的二层弱电间,并接入监控系统专用配电箱。(3) 所有摄像机布点具体位置、摄像机焦距、布设球机或枪机选择等须与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有关人员对接,方允许施工。(4)高考系统改造工程中,将原来过道监控与考室监控的供电线路分开、独立控制,开关置于一号教学楼的210室;原高考屏蔽器供电控制开关均改为各楼幢独立控制,开关置于一号教学楼的210室。(5)将原旧监控设备安全拆除、回收至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指定位置,可再利用设备调试好,安装到指 定位置,监控总控室(新址)供电部分我公司须负责并按要求安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或优于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所有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2)验收步骤:第一步:到货检验。乙方需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 产 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甲方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质量合格证书(或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原装拼配货物的证明资料和文件。甲方在设备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对设备的数量、其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第二步:货物验收。货物安装完成后,由乙方同甲方一同对货物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国家规范及用户使用要求。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产品彩页的技术规格要求,甲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货物性能、精度进行校核。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重新检测、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3)系统整体验收:乙方应提供设备的出厂检测报告,经甲方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货物验收标准。技防可对仪器进行复检与性能测试,乙方应派出有经验的、高水平的技术人员协助此项工作。验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后,仪器有需要检定/校准的,再通过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检定/校准后作为验收条件之一。若不确定,可先验收,在检定/校准。时间为保修期内有效,费用由供货方提供。(4)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5)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甲方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6)一切安装费用及现场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7)技术资料要求:乙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货物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中文);货物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配置清单、分项价格及耗材价格;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等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0 经最终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90%;
2 10 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10%。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按规定执行

10、违约责任

(1)本项目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在签订的合同交货期内完成全部合同任务。因自身原因导致交货期延误且造成验收无法按期通过,采购人将按政府财政规定不能支付剩余结算款,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工作损失均中标人承担。(2)在保证期内,中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要求,将被视为有缺陷或损坏货物,使用单位将保留退货索赔或提出更换新设备的权利,中标单位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3)中标供货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采购人使用,每逾期1天按中标金额的1%交违约金,若中标人逾期完工达10天(含10天)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业主所受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中未有载明的部分,乙方可以与甲方在采购合同中另行补充约定,一切条款须以甲乙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 福建省三明得安智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住所: 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60号 住所: 三明市新市中路280号9幢202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吴高扬
委托代理人:
林远志
委托代理人:
曾志明
联系方法: 18950998200
联系方法: 1895098853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钢花支行
账号: 账号: 1404401109000031384

签订地点:大田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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