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7-441825-04-01-61974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先生0763-32807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9
公告正文
连山县城排水防涝提质工程项目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跟据 山经促字[2022]34号 批准,建设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连山县城排水防涝提质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连山县城排水防涝提质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代码:  2207-441825-04-01-619747  
二、招标单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 尹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32822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大楼第五、六层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 范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25号创富海棠轩1栋15楼
招标监督机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63-8718183
三、建设地点: 吉田镇县城范围一河两岸、沿江路、滨江路等路段
四、本工程建安费为: 7000 万元。
五、项目概况:对连山县城部分主次干道排水系统进行提质改造;新建一河两岸排水设施;对2个蓄水池塘进行技术性储水提质改造;对县城范围部分区域进行透水砖铺装、植草沟铺设等排水改造;建设丝苗米现代农业产业园至石溪村委会排水设施;健康路至新村南村口排水箱渠建设;连山县城区管线详查、排水管线探测及智慧排水综合管控平台建设等。本次招标内容为连山县城部分主次干道排水系统进行提质改造(包括农业产业园区一期(稻某茶省现代农业产业园)污水管网建设,连山林场-丝苗米现代农业产业园至石村委会排水设施建设,石溪村委会至连山汽车站(鹿东路至鹿鸣西路段)污水管网建设,龙湖公园至鹿鸣东路雨污分流改造等)。
六、本工程招标金额:监理费为 133 万元。
七、资金来源: 由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八、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与招标人要求为准),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监理范围: 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甲方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九、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十、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
5、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1)人数为2名,由2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人员组成,且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如注册证书的专业不能满足专业配置要求,则须同时提供满足专业配置要求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②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的证明材料(专业须满足专业配置要求)。
(2)监理员:人数为3名,必须具备有效的监理员岗位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注:以上配备的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最近三个月(开标当月不计)的社保证明。投标人提供的监理人员中如有退休人员,则该人员所持证书(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上岗证)中的工作单位须为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同时须提供退休证和退休返聘劳务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返聘合同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当天),否则该人员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已录入该档案,企业诚信档案处在有效期内;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交。2、查询要求:a.“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b.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查询;c.“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d.“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e.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十二、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十三、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特别提示:
一、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6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附:本次招标被书面拒绝的投标单位名单(如有):无
招标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日
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工程名称连山县城排水防涝提质工程项目监理工程编号GC4418252023029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日8时30分招标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时00分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日8时30分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2023年11月18日17时30分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日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评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11时00分评标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评标 一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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