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EPC总承包-2023年09月大唐(苏州)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汾湖梅湾荡22.5MW水面光伏复合发电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岑010-687772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EPC 总承包—2023 年 09 月大唐(苏州)综合能源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汾湖梅湾荡 22.5MW 水面光伏
复合发电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汾湖梅湾荡 22.5MW 水面光伏复合发电新建工程已由吴江区行政审批 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吴行审备〔2022〕45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本金 30%,融资 70%),招标人为大唐(苏州)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金家坝。
2.2 建设规模:直流侧 22.51488MWp,其中漂浮式 19.51488MWp,固定式 3MWp。交 流侧 19.8MW。
2.3 计划工期: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85 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 理人下达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大唐汾湖梅湾荡 22.5MW 水面光伏复合发电新建工程 EPC 总承包工程,包含光伏发电 场、开关站(不含储能系统)、进场(站)道路及其他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
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服务(含前期专题、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等。EPC 单位带设计方案投标,若与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工程量差别较大时(10%及以上),需提供详细说明或计算过程。EPC 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招标人只提供项目可研阶段光伏场区、开关站初勘与测绘成果报告,成果 报告仅供参考。需投标人自行完成详细的岩土勘察与地形图测绘工作。
(2)设计:包含光伏发电场、开关站(不含储能系统)的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竣工图 设计等全过程的所有设计及服务工作。所有设计方案实施前应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并满足中
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及审查要求。
(3)采购:除甲供设备和材料(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 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
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
(4)施工:包含光伏发电场、开关站(不含储能系统)的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套设施(含 场区梯坡改造修整、护坡治理、防洪、消能设施、道路建设及修整、照明、视频监控),也 包含为落实环评、水保、消防、安评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施工检测 部分包含开关站、光伏区试桩、工程桩检测、地基检测、施工期的地基沉降观测等。施工主 要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逆变 器、箱变基础及安装工程,接地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视频监控工程(满足中国大唐 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消防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开关站(不含储能系统)土建及安装 工程等。
(5)调试:项目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电网要求的并网试验等)及检查测试(含 组件安装前性能测试和验收检测)、系统调试、整套试运和检修、消缺维护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光伏发电项目试验(含特殊试验和电网公司要求的建模实验)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 功率测试,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组件功率测试等所有内容,组件投用后检测(含热斑、隐患、EL、功率、逆变器转换效率、功能和性能试验、光伏电站整体效率测试等检测内 容) ),提供正式的检测实验报告。所有场站设备接入大唐大数据集控中心,区域运维中心,江苏公司生产管控中心等,包含接入集控中心的调试。
(6)服务(含前期专题、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
手续方面:招标人只负责(a)取得项目备案、环评批复、水保批复、洪评、安全评价、接入系统设计的审批意见;(b)签订融资协议或意向书、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使用林(草)地审核同意书、光伏场区土地(水域)租赁协议;(c)土地(水域)勘测定界报告及土地 手续办理。
投标人负责(a)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并网协议、供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发电许可证、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b)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压覆矿、地灾评估、职业病(预评价、评价、监测、验收)、水保监测验收、环境保护监测验收、社会稳定评价、渔光互补专项方 案、第三方机构施工图审查、工程报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 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 理备案、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施工所需临时用水及永久性生活用水、用电、中断道路交通等许可和批准以及其它相关所有 手续办理的工作(包括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并取得最终批复或备案手续);(c)人身意外伤 害险、施工设备险、工伤保险等(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手 续办理。
验收方面:投标人负责包含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质监、接入、劳动安全 和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验收和竣工验收。
招标人只负责开关站土地费用,光伏区域(含场区内道路、集电线路)的租地费用,投
标人应负责配合完成土地测量丈量工作。此外所有的协调、赔付(包含但不限于:开关站征 地拆迁、建设期鱼塘赔偿、鱼塘改造、坟墓迁移及场地清理、植被恢复、迁移、青苗补偿、周围居民赔偿、当地村镇协调费用、进出场道路修建及维护、税费等)均包含在投标人范围 内。
投标人负责项目并网、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后评估、审计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关 联的各项工作。
工作分界点:
(a)与送出工程分界点为:开关站出线柜,开关站围墙内设备、材料、附件及建筑安 装工程均含在本标段内(包含送出工程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
(b)以开关站、光伏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征租地界限为界面,开关站征地红线、光 伏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征租地界限以内的所有施工工程。
本工程的漂浮式 19.51488MW 报价为固定总价,固定总价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 增加、物价上涨、政策变化、不可预见因素等任何因素而增加中标价格。是投标人全面实质 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
固定式 3MW 为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以现场情况为准),最终竣工结算的工程量计算 原则如下:
(1)发电场及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含调试、施工临建)、道路施工、送出线路工程(含 联 络 线 ) 等 执 行 《 中 国 人 民 共 和 国 能 源 行 业 标 准 光 伏 发 电 工 程 概 算 定 额 ( NB/T 32035-2016)》计算规则;
(2)结算工程量是乙方实际完成的施工图工程量,因乙方原因超出施工图纸或发生返工 的工程量,均不予计量和计算。
项目须通过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批复开工后,EPC 总承包合同方可生效。
EPC 总承包招标采购完成一年合同未生效,需重新招标。
2.5.招标编号:CWEME-202309JSFH2J-S0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 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近五年(2018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9MW 级及以上的水面光伏 电站 EPC 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1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四级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
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 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 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 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 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近五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9MW 级及以上已投 运的水面光伏电站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 绩)。
(2)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应满足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装四级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 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必须具有近五年成功从事过至少 2 个 19MW 级及以上 已投运的水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 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 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 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提供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 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 1 个总装机容量 19MW 级及以上已投运的水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项 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 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6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至 2023 年 9 月 4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 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 件为准,投标人请勿前往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
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 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有 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苏州)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新黎路 1566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李岑
电话:010-68777299
邮箱:yinhongfei@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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