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安能一局唐山分公司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项目租赁施工生产保障车辆采购项目
新能源汽车
PC承包工程
海晶盐光互补
生产保障车辆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jc-2023-tsgd-d003
预算金额
9.8万元
招标公司
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一期项目PC承包工程项目部
招标联系人
-17692591952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8/22
公告正文
中国安能一局唐山分公司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项目租赁施工生产保障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单位: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一期项目PC承包工程项目部
预告发布时间:2023-08-19 08:30:38 预告报名截止时间:2023-08-22 15:00:38 预计采购时间:2023-08-31 09:10:38
第一章 询比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中国安能一局唐山分公司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
互补项目租赁施工生产保障车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C-2023-TSGD-D003
三、项目概况:选定一家符合项目需求的供应商提供服务。根据项目部施工生产需求,现需租赁1台零跑C11新能源汽车用于保障项目日常施工生产,预算费用合计为98000元(含13%增值税),大写:玖万捌仟元整;租赁期限为1年。
四、项目预算:¥98000元,预算价为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证明>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4.所供应商品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技术标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售后和服务保障能力;
6.投标人出具近三年有骗取中标行为或未按照合同履约的声明函;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8.报价人需负责车辆的年检、保险等事项。
六、投标须知
1.报名发布时间:2023年8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发布地点:中国安能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pt.china-an.cn/)
七、报名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5:00
八、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以平台预留手机号接收信息为准
2.递交方法:按要求线上填报。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将经过签字盖章的报价文件PDF扫描件,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中国安能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pt.china-an.cn/),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标,该供应商将被强制撤标。到达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即进行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该时间上线进行询价交流和多轮竞价,相应的竞价文件上传到“还价文件”处。
3.递交地址: 中国安能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pt.china-an.cn/)
4.按要求线上填报。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3年8月26日09:00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十、信息发布网站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中国安能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pt.china-an.cn/)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7692591952
第二章 服务一览表及质量要求
一、采购内容
根据项目部施工需求,现需租赁1台零跑C11新能源汽车用于保障项目日常施工生产,预算费用合计为98000元(壹拾玖万元整)(含税);租赁期限为1年。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租赁期限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
(元/台/年) 备注
1 零跑新能源汽车 零跑C11 1年 台 1 98000
合计(元) 98000
二、服务要求
1.签订合同日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日内。
2.供应商须保证车辆性能完好,车辆交付时无任何违章、无事故且总里程数必须小于5000km。若经验收发现报价人提供车辆不符合需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取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3.付款方式:成交后供应商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经采购人和需求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具符合要求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三月内一次性支付100%货款给供货商。
4.成交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即为总费用,包含开票、车辆年检、车辆全险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车辆的维修养护、日常用油、驾驶员、及违章处理均由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一期项目PC承包工程项目部负责。
6.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报价人提供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服务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7.报价人保证不向第三方泄漏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8.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供应商应按需供货,不得影响采购人使用。
9.供货地点: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一期项目PC承包工程项目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区万象路312号)。
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一期项目PC承包工程项目部
2023年8月19日
单击下载:采购预告文件附件:中国安能一局唐山分公司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项目租赁施工生产保障车辆采购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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