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23年3月-12月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金额
17.5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厦邮政招(2023)采字第001号
预算金额17.58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3-01-16 截止时间:
采购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23年3月-12月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厦邮政招(2023)采字第001号】),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23年3月-12月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本项目预估规模为32.28万元(含税)。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招标内容、期限及服务详细要求具体如下:

  标包序号

  标包内容

  标包预算

  中标人数量

  中标份额

  采购内容

  主要技术参数

  1

  营投网点安防监控系统的维保(全包维保服务,即包含日常维修的配件费用价格)

  14.7万元(含税)

  1名

  100%

  维护松柏邮政大楼、5个分公司办公场所、3个机要办公场所和140个营投网点的所有安防设备(包含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设备)及定期的保养工作(包含主要设备配件维修)

  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标包1

  2

  邮储网点安防监控系统的维保(全包维保服务,即包含日常维修的配件费用价格)

  17.58万元(含税)

  1名

  100%

  维护安防监控中心和49个邮储网点的所有安防设备(包含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对讲、智能分析等设备)及定期的保养工作、主要设备配件维修(包含主要设备配件维修)

  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标包2

  注:以上含税预算仅供投标单位参考,不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招标金额的任何承诺,投标人请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自身能力等要素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税金、管理费等及招投标文件特别规定的一切费用。上述费用投标人应纳入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投标人已经知悉并免费提供。
  本项目两个标包可兼投兼中。
  1.2★服务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包1)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且提供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则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对象为“法定代表人”的内容皆可变更为投标分支机构的法定“负责人”(即由投标分支机构的法定“负责人”出具即可)。(其他组织同样遵循此条款描述。)】(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等必须是投标人的,分公司投标的,认可总公司资质证书及财务实力(如有其他要求自行补充),其他不予认可。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料不得通用。
  2.1.2投标人须具备公安厅/公安局颁发的安防相关资质证书(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企业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等)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1.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3)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提供承诺书和证明文件)
  2.1.5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截图)
  2.1.6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和装备、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承诺书)
  2.1.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1.8近三年(自2020年0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1.9近三年内(自2020年0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与福建省内邮政系统任何单位未发生过诉讼争议,且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1.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2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包2)
  2.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且提供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则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对象为“法定代表人”的内容皆可变更为投标分支机构的法定“负责人”(即由投标分支机构的法定“负责人”出具即可)。(其他组织同样遵循此条款描述。)】(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等必须是投标人的,分公司投标的,认可总公司资质证书及财务实力(如有其他要求自行补充),其他不予认可。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料不得通用。
  2.2.2投标人须具备公安厅/公安局颁发的安防相关资质证书(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企业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等)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2.3投标人须具备实现营业网点报警数据与厦门市“110”指挥中心互联互通的能力,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办妥与项目相关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资料,保证项目报警系统能够接入110指挥中心,确保公安机关验收合格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2.2.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2.5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3)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提供承诺书和证明文件)
  2.2.6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截图)
  2.2.7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和装备、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承诺书)
  2.2.8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2.9近三年(自2020年0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2.10近三年内(自2020年0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与福建省内邮政系统任何单位未发生过诉讼争议,且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2.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中标人资格的;
  (7)最近三年(自2020年0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招标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8)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处于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期限内。
  (11)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提供(1)营业执照(2)开票资料(3)邮寄地址及联系人姓名、电话(4)报名登记表,格式如下(Excel版本及盖章签字版)(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应准确填写本次招标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邮件电话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联系人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年月日

  联系人手签或投标人盖章:

  注:本函需在报名截止前回复,若未按时回复,视为报名不成功。信息需填写完整,联系人签名需手签或盖章,待填写完整后扫描/拍照回复原发送邮箱。第一次招标已缴纳报名费的,重新招标报名时无需再次缴纳。请知悉。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02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8号松柏邮政大楼7楼704会议室】。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适用】。
  6.2检测相关费用:【不适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8号
  招标人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59203580
  邮箱:
  2023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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