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浏阳经开区金阳一水厂取水配电间迁改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服务询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30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金阳一水厂取水配电间迁改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服务。

1.2项目建设单位: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为满足北盛大道项目建设,同时确保园区正常用水,需对金阳一水厂取水配电间进行迁改,拟新建取水配电间净用地面积约2亩。

1.4服务内容:对金阳一水厂取水配电间进行迁改,拟新建取水配电间净用地面积约2亩,进行选址论证(或控规调整论证)并确定该地块内规划控制指标。

二、 技术要求

2.1在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技术规范的标准上,按照浏阳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要求取得相关批复资料,并配合甲方完成项目调规手续。

2.2合同签订后于20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成果。

三、 资质要求

3.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规划资质。

3.2评标办法及上限价:采用最低价法;服务费上限价:9万元。

四、 投标文件组成

4.1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职工(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3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需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五、 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后,完成金阳一水厂取水配电间迁改项目进行规划选址论证(或控规调整论证)报告编制后支付70%,完成审批后支付剩余30%。

六、 其他

6.1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14时30分,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许志鸿;

联系电话:0731-82728090

七、 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函

附件四:企业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合同条款(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金阳一水厂取水配电间迁改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服务.doc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