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中央空调系统末端维保(CQS22C0054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央空调系统末端维保感染楼后勤信息管理平台楼宇自控系统空调设备维修空调面积9611平方米动物实验中心卡式风机盘管机乙二醇新风排风机冷库风冷热泵机组相应水泵全热交换器空调管道空调水泵空调与卫生热水管道阀门相应阀门中央空调系统末端设备空调控制箱温控器空调电缆维保维修空调维保空调末端设备乙二醇吊顶式新风机组组合空调器排风机组乙二醇新风及排风机组合式空调机组吊顶式空调器风冷模块机组多联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冻水杀菌缓蚀处理化学清洗冷却水循环水水质处理采暖空调接水盘消毒灭菌药剂消毒功能盘管紫外线杀菌灯安全检查卫生热水系统管道循环清洗热交换机组铜管空调主机房维护保养末端管道管路材料配件中央空调系统末端使用运行过滤器过滤棉皮带调整阀门维修热交换机房排污清洗罐肥皂液洗涤剂轻轻擦拭外壳汽油换热管束设备的安全稳定的运行安全阀换热器设备堵塞或渗漏水泵机房设备巡检设备操作技术管理规章制度中央空调系统维护生活热水应急维修巡视检查机组运行管理记录本标识标牌机房的环境卫生勤检查巡回检查装置主要设备设备紧急维修能耗监测平台设备进行相应调节堵漏管道的保温层新风系统制冷与空调一站式服务平台门诊楼末端清洗消毒频次所涉及到的人工与药剂食宿差旅费更换零部件中央空调专用药剂消毒药剂应急预案应对措施设施设备院感防控措施运维技术支持方案与流程设备维修安装定期运维故障维修平台报修各项巡检设备清洗保养交接班记录能源中心仓储业交通运输业零售业批发业建筑业工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餐饮业住宿业邮政业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中央空调系统束搜维保中央空调系统末装维保
金额
50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中央空调系统末端维保(CQS22C0054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号:
CQS22C00543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Z2200460584AF-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中央空调系统末端维保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金岸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102号74幢商业1#
中标(成交)金额: 2,680,88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本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在评审过程中享受了报价扣除政策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中央空调系统末端维保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各楼栋内全部的冷库、中央空调与卫生热水系统末端提供维保服务。 | 为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提供24小时驻场运行管理、巡检巡查、维护保养与维修服务。 |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2年。 | 不低于WS488-2016《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与CJT521-2018《生活热水水质标准》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再旺 陈亚力 曾颖 黄怡怡 喻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28310.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在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为小型企业,享受了10%的政策性扣除,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采购经办人:喻婷 王鹏
采购人电话:023-6837005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郑菡 李颜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3281 6770744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7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菡 李颜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3281 67707443
十、附件
公开招标—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中央空调系统末端维保CQS22C00543(第二次终审稿).doc
公开招标—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中央空调系统末端维保CQS22C00543(第二次终审稿).doc
重庆金岸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1.png
重庆金岸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1.png
重庆金岸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2.png
重庆金岸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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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院区中央空调系统末端维保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200460584AF-2项目号:CQS22C00543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七、投标有关规定-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投标保证金-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二、资金来源-3-
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十、现场踏勘-5-九、其他-5-八、联系方式-5-
四、知识产权-14-三、付款方式-14-二、报价要求-13-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及人员要求-1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3-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6-
五、废标条款-19-四、无效投标条款-19-三、评标标准-16-二、评标方法-16-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5-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5-
五、评标-22-四、开标-22-三、投标文件-20-二、招标文件-20-一、投标人-20-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0-
十一、签订合同-25-十、交易服务费-2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4-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3-七、中标-23-六、定标-22-
二、服务文件-34-一、经济文件-32-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1-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7-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6-十二、项目验收-25-
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第一次采购失败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中央空调系统末端维保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五、资格文件-45-四、其他-39-三、商务文件-36-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中央空调系统末端维保 | 280 | 3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80万元。二、资金来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五、投标保证金(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开标时间:2022年8月1日北京时间14: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北京时间14:00(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一号附件。投标保证金账户:(第二次保证金汇款账户以本次公开账户为准)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1.转账方式(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20号电话:023-68370052联系人:喻婷王鹏(一)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八、联系方式
九、其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传真:023-67625920电话:023-6752324467707261邮编:400023联系人:唐玮文杰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踏勘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20号踏勘联系人:王鹏踏勘联系电话:023-68370052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各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踏勘费用自理,其余时间恕不接受踏勘。踏勘人员不超过2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觉遵守采购人项目地的秩序、安全、保密、防疫管理等相关规定。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相关情况,仅供潜在投标人参考,采购人不对潜在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无论潜在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十、现场踏勘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
(三)服务标准:不低于WS488-2016《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与CJT521-2018《生活热水水质标准》标准执行。(二)服务要求:为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提供24小时驻场运行管理、巡检巡查、维护保养与维修服务(一)服务范围: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各楼栋内全部的冷库、中央空调与卫生热水系统末端提供维保服务。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中央空调系统末端维保 | 1项 | 服务期:2年 |
3.感染楼: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其中空调面积:10471平方米,共4层,空调系统2020年投入使用,采用风机盘管、组合式空调、乙二醇新风排风机组合计末端设备291台,空调管道、卫生热水管道及相应阀门若干。2.住院医技楼:建筑面积17.23万平方米,其中空调面积:110762平方米,共17层,空调系统2020年投入使用,采用风机盘管、组合式空调、乙二醇新风排风机组合计末端设备2750台,空调管道、卫生热水管道及相应阀门若干,冷库1处,风冷热泵机组13台(含相应水泵与水处理器等附属设备),多联机9台。1.门诊楼:建筑面积4.81万平方米,其中空调面积:42209平方米,共7层,空调系统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采用风机盘管、组合式空调、新风机组及排风机组合计末端设备994台,空调管道、卫生热水管道及相应阀门若干。(一)实施面积介绍“※”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1.1维保范围1.按照服务要求完成服务范围内的设备全年维护保养、应急维修、全天候24小时现场值守、每日巡视检查。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基本内容:(二)服务标准:5.一套后勤信息管理平台、三套楼宇自控系统(不在维保范围内,但需要中标人运用楼宇自控系统系统对空调设备进行运行管理)。4.三期建筑:建筑面积8.74万平方米,共4栋楼,其中餐饮中心空调面积9611平方米、学术报告厅空调面积1730平方米、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空调面积24306平方米,余下一栋楼的动物实验中心为净化空调系统,不在本次维保范围内。空调系统预计2022年下半年建成投入使用,采用风机盘管、组合式空调、乙二醇新风排风机组合计末端设备995台,冷库21处,风冷热泵机组2台(含相应水泵等附属设备),全热交换器19台,空调管道、空调水泵9台,空调管道、卫生热水管道及相应阀门若干。
系统位置 | 维保范围 |
门诊楼 | 中央空调系统末端设备、空调与卫生热水管道阀门、空调控制箱、温控器、空调电缆等维保维修 |
住院医技楼 | 中央空调系统末端设备、风冷热泵机组、冷库、空调与卫生热水管道阀门、空调控制箱、温控器、空调电缆等维保维修 |
感染楼 | 中央空调系统末端设备、空调与卫生热水管道阀门、空调控制箱、温控器、空调电缆等维保维修 |
三期建筑 | 中央空调系统末端设备、冷库、空调与卫生热水管道阀门、空调控制箱、温控器、空调电缆等维保维修 |
(二)服务标准:1.4质保范围说明:新建设安装的设施设备均有两年的质保期,该期间内设备的故障维修均由原质保单位完成;根据上述清单所示,门诊楼部分设备(新安装300台盘管除外)、住院医技楼与感染楼的中央空调末端设备均过质保期,故障维修由投标人负责;而门诊楼新安装300台盘管与三期建筑内的中央空调末端在质保期间内,合同期内由原质保单位负责故障修复,投标人负责配合与监管。1.3维保范围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不含能源中心、门诊楼中央空调主机房、各楼栋热交换机房,以上述机房四周的墙体为划界限,包含上述机房出来的管道、阀门、全部中央空调设施设备及对应末端设备的二级供配电设备、线路,且卫生热水系统不包含末端的混水阀及洁具,其他楼内的管道与阀门均在招标范围内。投标人提供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清单的空调维保,具体维保数量和面积以采购人项目实地设施为准,包含两江院区门诊楼、住院医技楼、感染楼及三期建筑全部的中央空调系统末端设备(含改造新增的空调末端设备,如门诊楼改造项目拆除210台旧盘管,新安装300台盘管;1.2全院中央空调末端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位置 | 数量 | 品牌 | 投入时间 |
风机盘管 | 门诊楼 | 825台 | 开利与南京天加 | 2014年,2022年有改造新增 |
新风机组和组合空调器 | 门诊楼 | 108台 | 开利 | 2014年 |
排风机组 | 门诊楼 | 61台 | 奥斯博格 | 2014年 |
冷库 | 门诊楼 | 2台 | 预计2022下半年 | |
风机盘管 | 住院医技楼 | 2522台 | 南京天加 | 2020年 |
乙二醇新风及排风机 | 住院医技楼 | 196台 | 南京天加 | 2020年 |
组合式空调机组 | 住院医技楼 | 24台 | 南京天加 | 2020年 |
吊顶式空调器 | 住院医技楼 | 8台 | 南京天加 | 2020年 |
风冷模块机(含附属设备) | 住院医技楼 | 13台 | 南京天加 | 2020年 |
多联机 | 住院医技楼 | 9台 | 南京天加 | 2020年 |
冷库 | 住院医技楼 | 1台 | 2020年 | |
风机盘管 | 感染楼 | 272台 | 南京天加 | 2020年 |
乙二醇新风及排风机 | 感染楼 | 9台 | 南京天加 | 2020年 |
新风机组 | 感染楼 | 10台 | 南京天加 | 2020年 |
卡式风机盘管机 | 三期建筑 | 75台 | 南京天加 | 预计2022下半年 |
风机盘管 | 三期建筑 | 879台 | 南京天加 | 预计2022下半年 |
风冷模块机(含附属设备) | 三期建筑 | 2台 | 南京天加 | 预计2022下半年 |
全热交换器 | 三期建筑 | 19台 | 南京天加 | 预计2022下半年 |
乙二醇吊顶式新风机组 | 三期建筑 | 20台 | 南京天加 | 预计2022下半年 |
组合式、吊顶式、柜式等空调机组 | 三期建筑 | 21台 | 南京天加 | 预计2022下半年 |
冷库 | 三期建筑 | 21台 | 预计2022下半年 | |
空调水泵(含附属设备) | 三期建筑 | 9台 | 预计2022下半年 |
1.4.21次/1月:除以上科室以外的病房、医技部门、行政办公楼等,特殊区域,经采购人管理部门同意后,可1次/2月。1.4.11次/2周:新生儿病房、胃肠新生儿外科、烧伤整形外科、神经外科、肾脏科、免疫风湿科、门诊部、微生物实验室、肝胆外科病房及感染楼等重点科室;在疫情流行期间或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期间1次/周。※1.4空调运行季节清洗过滤网并消毒杀菌,保证风机盘管恢复正常风量并擦拭回风口表面及回风口百叶确保不积尘。过滤网清洁后用500mg/L含氯制剂擦拭消毒。回风口表面及回风口百叶清洗后用500mg/L含氯制剂擦拭消毒,频次要求如下:1.3清洗翅片每年一次(一年内根据需要进行清洗),保证翅片干净无积尘,和异物。1.2室内风道检查修补每年一次,确保无漏风,无破损。1.按照WS488-2016《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服务要求不低于该标准;
2.2冷冻水部分(该系统因密封循环而只需考虑杀菌缓蚀处理)年度全系统化学清洗项目(在采购人可安排停机和全系统排污期间实施)2.1冷却水部分年度全系统化学清洗项目运行季节2.循环水全年水质处理按照GB50050-201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执行,满足GB/T29044-2012采暖空调系统水质要求规范,(该部分由投标人全力配合另一单位完成,同时采购人有监管督促职责)1.7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排风机组、系统中管道阀门、水泵保养等同样严格按照不低于WS488-2016《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标准执行。1.6接水盘投放消毒灭菌药剂。1.5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带消毒功能盘管的紫外线杀菌灯的工作情况,根据厂家(重庆瑞朗电气有限公司)使用说明要求进行清洁、强度监测;发现损坏及时更换,并有记录。
3.1.1安全检查3.1配合卫生热水系统管道循环清洗每年一次(必要时按需清洗),热交换机组管道循环清洗以化学清洗为主,保证铜管的清洁。具体要求如下:3.卫生热水部分2.5中央空调系统末端维保部分只包含服务范围清单中的空调主机维修和保养,且包含系统全部的末端管道与阀门(主机设备机房墙体出来之后主管、支管等),负责除空调主机房外所有空调末端设备、管路、阀门的维修维护,含单件单价1000元及以内的材料配件(采购配件的档次、品牌、规格等应与原故障配件一致或更高档次,同时采购配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于72小时),不包含整体设备,其与单件单价1000元以上的配件材料,由采购人自行采购或委托维保单位采购,投标人免人工更换安装;同时包含中央空调系统末端使用运行与维保中,所需更换的耗材,如过滤器、过滤棉、皮带等,以上由均投标人负责免人工安装、更换及调整,且对质保期的设备,负责监管与配合相应质保单位维修。2.4若如出现空调末端管道或盘管堵塞等引发的水系统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完成修复处置,故需投标人对中央空调水质处理工作配合与监管到位。2.3另一单位(能源中心运维单位)处理后的水质执行《GBT29044-2012采暖空调系统水质》。
3.2对卫生热水系统进行应急及常规维修处理(包含管道、阀门维修补漏等),含单件单价1000元及以内的材料配件与全部的人工费用,保证系统正常使用,范围为从热交换机房出来的管道至各用水点末端角阀前。水质好的地方可每年排污并清洗罐一次,水质差的地方可每半年一次。3.1.3排污为保持罐外表面的美观,可定期对其清洁一次,步骤如下:用湿布蘸取少量肥皂液或洗涤剂轻轻擦拭外壳,勿用汽油或其它腐蚀性化学试剂;再用干布擦拭,保持筒体的干燥;换热管束因水质问题会产生结垢和腐蚀,需半年至一年检查及清洗,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的运行。3.1.2清洁外壳及换热管束每月检查一次温度/压力安全阀的性能。检查方法为:抬起安全阀的手柄,观察是否有水从其排水管口流出;如未见水流出,请报修。每天巡查一次换热器的进出水压差,防止设备堵塞或渗漏。
4.4巡检要求:水泵机房每天不少于1次巡检,楼层空调机房要求每周至少1次巡检,多联机与风冷模块机组运行期间每天不少于2次巡检,冷库设备每天不少于2次巡检。以上设备巡检均需要形成有效记录。4.3对突发性的系统故障给予优先处理,投标人人员应1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立即展开检查维修,疑难故障投标人专业技术人员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如遇需更换配件,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进行应急处理保证设备暂时运行。4.2维保期间涉及到清洗、消毒化学药剂的质量效果由投标人提供且负全责。4.1为采购人培训设备操作技术管理人员,协助采购人制订或完善管理规章制度,指导现场操作人员进行正确的操作和维护。4.其它方面要求3.3卫生热水维保与水质要求不低于CJT521-2018《生活热水水质标准》
1.2空调运行工值班守则1.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完成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急维修、巡视检查等工作。1.机组运行管理:(二)运行管理要求4.6投标人具有监管与配合空调质保单位的职责,应及时有效通知、追踪、配合及监管相应质保单位完成对质保期范围内的故障处置,若多次追踪无果,应及时反馈至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4.5制度、流程、记录本、标识标牌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制作要求满足三甲医院评审与采购人要求,需留有采购人医院LOGO。
1.2.6当多台(套)同类设备只需要部分投入运行时,要注意合理搭配、轮流运行;1.2.5需手动停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操作程序认真、正确地进行操作,停机后还要进行必要的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原则上采用楼宇自控系统远程启停空调机组设备;1.2.4开机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操作程序认真、正确地操作,严禁违章操作,各设备启动后应马上巡视一次,观察设备运转是否正常;1.2.3需把停止的中央空调系统运行起来时,在开机前要对有关设备与装置进行检查,做好运行前的准备工作,如无异常情况,准备工作也已就绪才可开机;1.2.2要了解值班期间的室外气象情况和室内负荷情况,从安全、经济的角度,参照有关规定拟出值班期间的运行调节方案,并认真实施,努力使空调区域的温湿度控制在符合要求的数值范围内;1.2.1要按规定的班次值班,不能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1.2.12要严格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1.2.11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准在值班室和机房内吸烟;1.2.10必须搞好环境卫生,保持值班室和机房的整洁,并按有关制度的规定做好中央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1.2.9不能擅离职守,不能睡觉,不能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要勤巡视、勤检查、勤调节;注意倾听运转设备的声音,感测设备的温度,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发现问题或故障要及时处理,并在运行记录表上做好详细记录,重大的及处理不了的问题和故障要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1.2.8按照巡回检查制度的要求,对中央空调系统的各设备、装置进行巡回检查;1.2.7认真做好每两小时一次的运行记录,读数要准确,填写要清楚。
2.3值班人员必须在交接班前做好机房的环境卫生工作。2.2值班人员应按巡查表认真填写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当班出现的问题无特殊原因不留给下一班,并做好记录。2.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岗接班,对上班情况应了解清楚,并办理好交接班手续方可下班。2.值班交接班制度
3.对交班人员的要求:2.8主动向接班人员交待本班运转及调节情况,做好上班与下班的服务工作。2.7在下班前必须做好机房、控制室场的清洁工作。2.6交接班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故障,双方应共同处理,待处理完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2.5按职责范围,交接双方共同巡视、检查主要设备,核对交班前的最后一次记录数据;2.4接班人员若因故迟到,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待接班人员到达后,办理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
4.1上班前不能饮酒,要在规定的接班时间前到达接班地点,4.对接班人员的要求:3.4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的表现不能交班,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听候处理意见;3.3接班人员未到之前不能离岗,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3.2要向接班人员简要介绍本班运行情况、应注意的问题和需要继续进行的工作并须明确回答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办完交接检查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后,方可下班;3.1做好交班准备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上的“本班运行情况及特别留言”;
5.2接班人员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找人替班时;5.1设备紧急维修未处理完毕时;5.出现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4.4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有关工作或在交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询问,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答或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并立即报主管领导处理。4.3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情况介绍,进行交接检查,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后即开始上班;4.2因故不能上班或要迟到,应提前请假或通知交班人员;
6.3不得擅自更改机房内的各种设备、管道;6.2机房内的设备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6.1非工作人员进人机房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并由机房管理人员或运行值班人员陪同,并做好登记记录;6.机房管理制度5.4交接班工作有不清楚的问题时;5.3接班人员出现醉酒、神智不清的状况而又一时无其他接班人员时;
7.3根据能耗监测平台提供的运行数据,对设备进行相应调节,尽可能使设备在较高效率范围内工作;7.2加强系统的堵漏和保温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维护好管道的保温层,减少热损失;7.1注意室内负荷和室外天气的变化情况,及时调节供冷(供热)量;根据国家规定冬季空调温度设定不得超过18度,夏季空调温度设定不得超过26度。7.经济节能运行措施6.5机房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品和杂物,不准吸烟。6.4保持机房干净、整洁、无积尘,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开启灵活,消防设施完备;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9.提供维保计划(每年和每月)。8.全年维保结束后提交所有设备年度维保报告。每月初提交前一月工作报告,包含应急处理记录,日常维护记录,清洗消毒记录等,并整理成册,交设备监控组备存。7.6确保自控系统的良好工作状态,发挥其快速、及时的调控作用;7.5中央空调系统要结合天气、室内负荷、建筑的外围护结构等情况选定合适的开停机时间;7.4新风系统使用量,在夏、冬季要维持在设计或规定要求的最低值确保设备热回收功能完整且实现;在春、秋季则要根据室内外情况尽可能多地使用,甚至全部使用;
服务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江院区(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服务地点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2年。※(一)服务期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及人员要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2.现场人员资质:维护保养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维修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电工作业);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3年的大型中央空调系统维护保养管理经验,且具有较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3年的大型中央空调系统维护保养经验;所有驻场工作人员需具备移动办公能力,并必须配置能正常安装、流畅操作一站式服务平台的APP智能手机,同时熟练掌握楼宇自控系统操作与使用。1.派驻现场全职运维团队中项目管理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工作时间均为常白班;常驻现场维修人员白天不得少于4人(三期建筑投用后),夜间不得少于2人。维护保养根据项目工作量确定人数(但必须保证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完成维护保养工作)。(四)人员基本要求2.按采购合同要求,中标人提交采购人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资料(包括巡检记录、运行记录、清洗消毒记录、维修记录、各使用科室拜访与考评等),由采购人审核验收。1.按照合同约定,中标人定期递交当期维护保养总结;每完成6个月维护保养内容,采购人将组织一场考核与服务费用结算。(三)考核与结算周期
(三)因两江院区门诊楼于2022年7月31日维保到期,且三期建筑预计为2022年下半年投入运行,但具体时间未定,同时投用的楼栋内也可能存在部分楼层或区域未投用而无需维保,故投标人报价时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上按实际维保的面积填写结算单价与合计总价。(二)投标报价中包含疫情防控要求而增加的措施费用(投标人考虑自身成本,合理报价),如增加末端清洗消毒频次所涉及到的人工与药剂费用。(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2年维保费用、提供服务内容及达到服务需求涉及的相关人员工资、交通、食宿、差旅费、更换零部件单价1000元以内费用(不含整体设备)、更换中央空调系统末端使用运行与维保中所需耗材等为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4.对现场人员管理要求:常驻现场人员需进行人员固定,不得随意更换人员。采购人将对登记在册的现场人员进行上下班签到管理。投标人因故调整人员,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否则将以违约责任论处。3.对药剂要求:3.1需采用中央空调专用药剂与消毒药剂;3.2需采用有效期内的产品;3.3需采用专业生产药剂企业产。
(五)经采购人考核,中标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况的,则在合同期满且处理完合同期内发生的劳动、劳务纠纷等遗留问题并按期撤场后,采购人于30个日历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四)每个验收结算服务费用周期(周期为6个月),采购人经审查单据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不高于本项目6个月的维保服务费用(以实际结算为准)。(三)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全额发票、工作总结及验收报告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二)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每完成6个月维护保养内容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采购人将支付6个月的服务费用;(一)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三、付款方式
(一)资格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知识产权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符合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服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方法
(一)评审因素三、评标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20%) | 2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 ||||
2 | 服务部分(34%) | 34 | 1.为本项目制定的中央空调系统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实施方案(8分)1.1提供本项目总体组织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现场调研数据及对项目实施的分析和措施设置;优的得2分,良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2提供本项目的员工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人员招募、培训、上岗、培养教育、日常管理等内容;优的得2分,良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3提供员工薪酬待遇、考核评价机制等内容方案;优的得2分,良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1.4提供人员架构管理方案;优的得2分,良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2.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18分)2.1投标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交接、进场方案;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2.2投标人提供内部质量监管方案;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2.3投标人提供对项目运行质量的督查方案及考核机制;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2.4投标人提供预防中央空调系统管理与服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2.5投标人提供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方案;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2.6投标人提供合理的院感防控措施方案,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 运维技术支持方案与流程(2分)3.1投标人有针对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运维技术支持方案与流程,且方案内容全面完善、真实详尽、内容合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表述清晰完善且满足现场需求,得2分;方案完善且满足现场需求,但稍有不足得1分;方案基本满足现场需求得0.5分;方案与项目无关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1.投标人提供方案,格式自拟。2.方案内容详实,贴切实际运用、实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为优;方案内容较详实,较贴切实际运用、实用性较强、科学性和可行性较好为良;方案内容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需求、实用性一般、部分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为一般;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运用,无实用性科学性可行性或未提供方案为差。 |
2 | 服务部分(34%) | 34 | 4.工具及药剂管理(6分)4.1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常用工具配置清单》,包含对中央空调系统的“风系统测温、测速、水系统测温,水处理工具、维修检测工具”5项项目检测工具,5项项目全部提供检测工具的得4分;仅任意4项项目提供检测工具的得2分;仅任意3项项目提供检测工具的得1分,其余情况得0分。(常用工具配置清单的内容须包含工具的产地、品牌以及工具性能介绍。)4.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常用药剂配置清单》;包含水处理除垢剂、预膜剂、清洗剂、灭菌剂、除藻剂、含氯消毒剂的6项药剂,6项药剂全部提供的得2分,其余情况得0分。(常用药剂配置清单中须提供药剂名称/材料的产地、品牌及使用功能介绍) | 投标人提供清单,格式自拟。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46%) | 26 | 1.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1个中央空调系统维护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没有或未提供得0分。2.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1个三级甲等医院的中央空调系统维护业绩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16分,没有或未提供得0分。3.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1个业绩(业绩的中央空调系统维护面积超过8万平方米)得6分,没有或未提供得0分。(合同中须体现维护面积,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须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公章)。 | 1.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材料。 3.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3 | 商务部分(46%) | 3 |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1个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或改造业绩的得1.5分,最多得3分,没有或未提供的得0分。 | 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商务部分(46%) | 3 |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不满足得0分。2.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不满足得0分。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不满足得0分。 |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商务部分(46%) | 6 | 投标人具有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或中国设备维修安装运行企业能力等级证书,证书内容包括集中式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与冷冻冷藏设备维修安装;满足得6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46%) | 4 | 现场人员的维护保养人员中,1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得0.5分,最多得2分;现场人员的维修人员中,1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得0.5分吗,最多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 提供人员名单、人员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2022年任意1个月为派驻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
3 | 商务部分(46%) | 2 |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气或暖通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不满足得0分。 | 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46%) | 2 |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负责人,满足中央空调系统维护保养管理经验3年的基础上,具备4年管理经验得1分,具备5年及以上管理经验得2分。 | 投标人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盖章人员管理经验证明材料及其相关服务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内容上体现项目管理负责人的管理经验年限。 |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对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二)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评标(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六、定标见第四篇内容。
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十、交易服务费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提供服务的均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310002341920002304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十一、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二、项目验收(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考核方式: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6个月维护保养内容。2、提供合同执行中由采购人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资料(包括巡检记录、运行记录、清洗消毒记录、维修记录、各使用科室拜访与考评等)。3、提交当期维护保养总结。4、验收考核标准(详见附件)5、后勤管理处监管考评细则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1.乙方应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医院相关规定,岗位及其他国家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若发现未持证上岗的情况,不予结算该员工岗位报价费用,同时处以合同总金额5‱ 的违约金;若对医院产生后果,乙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定期运维工作满意度考评:乙方至少每1个月一次对各使用部门拜访或通过二维码电子调查表,收集运维工作意见,完成相应整改,并请科室对运维工作满足度考评表上填写评价(原则上请护士长或助理护士长考评),考评后,若出现3个“不合格”考评,则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3‱ /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每增加一个“不合格”考评,则违约金增加3‱ ,以此累加,可均体现在当季度服务维保费用中;若连续两次满意度考评出现3个或以上“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故障处理及时率与设施设备运行完好率:对于一站式后勤服务中心通知的故障维修或平台报修工单推送,乙方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维修,且60分钟内有消息反馈,原则上故障处理应在4小时内完成修复(需要采购配件的故障除外,但应不超过72小时),针对超时故障,乙方应提前向后勤管理部门报备,提出解决方案,并承诺故障修复时限,得到甲方认可,若乙方未按照以上要求执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3‱ /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月考核时乙方需保障当月设施设备运行完好率达到95%及以上(设备运行总时间-故障时间/设备运行总时间),若未设施设备运行完好率在95%以下,完好率每下降1%,则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3‱ /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标书要求完成工作,同时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的,处以合同总金额3‱ /次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5.未按照合同要求,日常记录不完整、不合格的发现一次,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因乙方原因发生设施设备损坏除免费恢复或更换外,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5‱ /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 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工伤或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造成招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8.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消防、安全、工伤或人身伤害等事故,但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的,处以合同总金额5‱ /次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25‱ /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9.因乙方原因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院内感染事故,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25‱ /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如乙方有异议可申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10.中央空调系统末端为24小时运行值守,乙方需保障运维人员24小时在岗工作,且各项巡检、设备清洗保养、交接班记录工作等按时有效完成,若发现未完成或缺失,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3‱ /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乙方务必具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故障应急处理预案,并落实执行,若出现应急事故时,乙方未保障能源中心等大型设备正常运行,而产生大规模影响后,则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与法律责任。12.乙方按照投标文件中配置的项目管理人员与技术负责人按时到岗,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若乙方在未告知甲方的情况下或告知甲方未获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25‱ /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在一年中累计发生两次自行更换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13.乙方按照投标文件中配置的岗位情况提供服务人员;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证岗位人员在岗,如发现脱岗或缺岗情况,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5‱ /人次/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一个月内累计发生三人次及以上脱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重大损失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发生一次乙方将按照合同总金额50‱ /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承担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5.乙方违反劳动合同,引发纠纷并对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影响甲方工作秩序,乙方将按照合同总金额25‱ /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若发生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6.乙方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所有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50‱ /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7.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合同总金额50‱ /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验收考核标准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项目内容 | 标准 | 考核部门 | 考核情况 | 考核人 |
维护清洗设备维修设备巡检医院感染违约责任责任事故 | 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清洗表冷器、过滤网是否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处理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定时进行巡视检查,记录是否准确。合同期内维保工作是否符合院感要求合同期内有无违约责任合同期内有无责任事故 | 门诊楼(任选一个科室) | ||
维护清洗设备维修设备巡检医院感染违约责任责任事故 | 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清洗表冷器、过滤网是否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处理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定时进行巡视检查,记录是否准确。合同期内维保工作是否符合院感要求合同期内有无违约责任合同期内有无责任事故 | 住院医技楼 (任选两个科室) | ||
维护清洗设备维修设备巡检医院感染违约责任责任事故 | 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清洗表冷器、过滤网是否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处理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定时进行巡视检查,记录是否准确。合同期内维保工作是否符合院感要求合同期内有无违约责任合同期内有无责任事故 | 感染楼(任选一个科室) | ||
维护清洗设备维修设备巡检医院感染违约责任责任事故 | 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清洗表冷器、过滤网是否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处理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定时进行巡视检查,记录是否准确。合同期内维保工作是否符合院感要求合同期内有无违约责任合同期内有无责任事故 |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任选一个科室) | ||
维护清洗设备维修设备巡检医院感染违约责任责任事故 | 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清洗表冷器、过滤网是否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处理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定时进行巡视检查,记录是否准确。合同期内维保工作是否符合院感要求合同期内有无违约责任合同期内有无责任事故 | (全院任选一个科室) | ||
维护清洗设备维修设备巡检医院感染违约责任责任事故 | 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清洗表冷器、过滤网是否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处理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定时进行巡视检查,记录是否准确。合同期内维保工作是否符合院感要求合同期内有无违约责任合同期内有无责任事故 | 餐饮中心 | ||
维护清洗设备维修设备巡检医院感染违约责任责任事故 | 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清洗表冷器、过滤网是否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处理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定时进行巡视检查,记录是否准确。合同期内维保工作是否符合院感要求合同期内有无违约责任合同期内有无责任事故 | 学生宿舍 | ||
维护清洗设备维修设备巡检医院感染违约责任责任事故 | 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清洗表冷器、过滤网是否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处理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定时进行巡视检查,记录是否准确。合同期内维保工作是否符合院感要求合同期内有无违约责任合同期内有无责任事故 | 医院感染管理科 | ||
维护清洗设备维修设备巡检医院感染违约责任责任事故 | 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清洗表冷器、过滤网是否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处理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定时进行巡视检查,记录是否准确。合同期内维保工作是否符合院感要求合同期内有无违约责任合同期内有无责任事故 | 后勤管理处项目负责人 | ||
总 评 | 综合考核合同执行 | 后勤管理处 |
(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一、经济文件(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项目号:(二)分项报价明细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说明:年月日
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空调面积(㎡)/数量 | 单价 | 合计 | |
1 | 门诊楼 | 42209 | |||
2 | 住院医技楼 | 110762 | |||
3 | 感染楼 | 10471 | |||
4 | 餐饮中心 | 9611 | |||
5 | 学术报告厅 | 1730 | |||
6 |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2430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文件2.该表可扩展。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三、商务文件(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一)投标函(格式)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证明。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结束)(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年月日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
中心明珠
A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医科大学附居儿童医院西江院区(单位名称)
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层儿童医院西江院区中央空调系统束搜维保(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重庆医科大学区居儿童医院西江院区中央空调系统末装维保(标的名
梦),属于土六、其他来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居行业):承接企业
为重庆金岸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
为800万元,资产总额为_18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堂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10人,共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0人
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
目):
2.(标的名称),属于(采数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个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量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
人员_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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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在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和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有限公司
2028月1日
1
1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产明函》,
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果购文件第一室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产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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