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分项名称
具体服务内容或配套设备的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备注
1
成品软件购置费
1.1
数据加密软件
符合招标采购需求
套
193000
相关参数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
1.2
坐标转换软件
299800
2
设备购置费
2.1
三层交换机
台
23600
47200
2.2
硬盘
块
12
1850
22200
2.3
数据库审计
88500
2.4
服务器密码机
99500
2.5
签名验证服务器
114000
2.6
防火墙
48500
97000
3
数据处理费
项
2884900
3.1
自然资源历史数据治理
1999950
相关技术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
3.2
档案数字化
884950
4
服务采购费
4.1
机柜租赁
个
53500
214000
机柜及光纤租赁时限为一年(到期由甲方续租)
4.2
光纤租赁
对芯
11000
22000
5
信息系统集成费
14862
总价(元)
4096962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湖南湘江新区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数据采集与治理项目的建设。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配套设备中成品硬件和成品软件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3.4 建设内容
自然资源历史数据治理服务
3.4.1 根据新区资规局对数据的应用和共享需求,采集各类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开展分析、治理等工作,打造“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数据集成总图”,基于37个图层,构建基础数据专项一张图、征地数据专项一张图、拆迁数据专项一张图、控规数据专项一张图、在建项目报建数据专项一张图、自然资源执法数据专项一张图,复用供地数据专项一张图。
1)基础数据专项一张图,整合湘江新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如地形、地貌、水系等,为其他数据图提供基础支撑;
2)征地数据专项一张图,展示湘江新区征地的详细信息,包括征地位置、面积、用途等,有助于跟踪和管理征地活动;
3)供地数据专项一张图(其他项目建设,本期复用),反映湘江新区土地供应情况,包括供地位置、面积、用途和供应条件等,便于监管土地市场;
4)拆迁数据专项一张图,记录湘江新区拆迁项目的位置、规模、进度等信息,有助于规划和协调城市更新活动;
5)控规数据专项一张图,展示湘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包括规划区域、用地性质、建设密度等,为城市规划提供依据;
6)在建项目报建数据专项一张图,汇总湘江新区在建项目的报建信息,如项目名称、位置、建设状态等,便于监控项目进度;
7)自然资源执法数据专项一张图,整合湘江新区自然资源执法信息,如违法用地、非法采矿等,提高执法效率和透明度。
3.4.2 完成湖南湘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174卷纸质业务档案数字化归档。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29088.60元(此为含税金额),所占合同总金额30%,说明:合同签订完成(项目团队组建并提供人员配备明细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29088.60元(此为含税金额),所占合同总金额30%,说明:完成成品软件购置、基础资源建设(硬件购置及机柜、光纤租赁)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29088.60元(此为含税金额),所占合同总金额30%,说明:完成服务并试运行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9696.20元(此为含税金额),所占合同总金额10%,说明:售后运维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5.2.1 按照新区资规局信息化建设计划铺排,本次项目建设有八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 .本项目立足于新区资规局数据现状,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智慧平台(专网版)、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等业务应用需求,构建“1+7+X”总体建设目标体系,为全局业务办理提供全方位数据支撑;二.编制形成标准规范、权威可靠、关联准确的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数据集成总图;三.编制形成7大专项一张图,包括基础数据专项一张图、征地数据专项一张图、供地数据专项一张图、拆迁数据专项一张图、控规数据专项一张图、在建项目报建数据专项一张图、自然资源执法数据专项一张图,各专题图的编制, 需处理好数据复用(利旧)与新建的关系,必要时需对接 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及新区有关部门获取、采集数据;四.通过数据治理释放数据价值,提升新区资规局自然资源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赋能X项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实时摸清掌握自然资源家底,不断强化自然资源底线工作预警防控,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五.档案数字化建设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安全性和可用性,档案数化量及进度按采购人提出的要求进行;六.统筹考虑现有网络、安全现状,按照等保三级要求,强化基础资源建设;七.提供高效、快捷、全方位、全天候的技术支撑服务,对于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数据问题,要在24小时内进行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对于复杂性问题,要在72小时内进行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八.在自然资源历史数据治理服务过程中,完成数据治理成果需与湖南湘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智慧平台充分衔接,对数据治理成果要基于局内业务处室及湘江新区智慧平台需求进行数据治理。
5.2.2 项目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及技术规程要求。
5.2.3 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
5.2.4售后运维服务
(1)项目服务人员提供驻现场服务,技术人员在采购人场地办公期间严格遵守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制度及办公室要求,配合采购人管理,乙方技术人员在采购人办公场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甲方办公场所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务损失及安全事故均由自身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乙方项目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办事。
②乙方项目服务人员积极与用户运行维护体系其他部门和环节协同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技术支持工作。
③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出现疑难技术、业务问题和重大紧急情况时,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④乙方项目服务人员现场技术支持时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接听电话时要文明礼貌,语言清晰明了,语气和善。
⑤乙方项目服务人员遵守保密原则。对被支持单位的网络、主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的密码、核心参数、业务数据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复制和传播。
(2)提供免费运维服务期1年,运维期以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运维服务期内提供优质高效免费的售后服务。其中:
①数据加密软件完成交付后,提供2年的免费维护期。
②坐标转换软件提供软件培训及1年期的本地化软件运维服务。
③基础资源建设提供原厂上门实施安装、系统部署服务,提供三年原厂质保及原厂三年每周7*24小时上门技术服务。
(3)售后服务期间提供7*24的技术咨询服务热线(0731-85935100)和故障服务受理热线(0731-85935101),所反映的问题在30分钟之内积极响应,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若在48小时之内未解决问题,乙方需派实施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故障处理。此外,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需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运行维护内容主要包括对治理的数据成果进行更新和维护管理,相关数据治理工作纳入数据治理服务考虑。
(5)为确保采购项目的售后服务质量,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售后服务周期内接受甲方全程监督考核,考核重点涵盖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关键内容。乙方接受甲方的考核要求及处理方式。
(6)甲方将在整个售后服务周期内对乙方进行全过程监督考核,考核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问题解决情况等内容。甲方对具体售后服务进行评定,如该次考核出现以下情况的,给予相应处理: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售后服务要求的每次扣500元,出现三次或以上逾期将约谈乙方主要负责人并一次性扣除2000元合同款。
②出现重大问题,引发不良后果的每次扣800元,出现三次或以上重大问题的将约谈乙方主要负责人并一次性扣除3000元合同款。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七张专项一张图建设(含复用“供地数据专项一张图”)、4174卷业务档案数字化扫描建设的或对日常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完成整改,未完成的,则视为该项目标任务未完成,将按比例扣除相应的款项。
5.3.1 本项目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长智慧办发【2022】9号)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阶段包括初步验收、试运行和竣工验收。
5.3.1.1 由甲方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五、建设内容及要求”中的要求,出具初步验收意见,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初步验收意见有关资料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初步验收过程中产生专家评审费,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5.3.1.2 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业务需求单位开展试运行工作,试运行1个月,试运行结束后,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试运行评价意见、业务需求单位出具用户评价意见。
5.3.1.3 竣工验收:试运行通过后1个月内,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行政审批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行政审批局组织竣工验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由甲方出具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后由甲方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如出现三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项目合同。
6.1.2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6.1.3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1.4 甲方变更工作范围、内容深度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的,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下重新协商明确相关事项。
6.1.5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6.1.6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6.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6.2.2 乙方应发挥技术和知识产权优势,为甲方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确保成果准确可靠。
6.2.3 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技术服务。如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6.2.4 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项目成果和敏感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6.2.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7.4 因乙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技术成本及再次评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5 乙方若违反保密相关事宜,应按照国家法律追究相应责任,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7.6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1 项目培训要求
按采购要求对甲方使用人员提供成品软件操作等方面的培训,确保甲方相关技术人员熟悉软件使用,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实施过程中提供不少于一次全面的培训;在集中培训之外,日常提供多种类型的培训服务,如现场指导、电话培训、在线培训、邮件答疑等。
11.2 配套设备管理要求
对购置的成品软件及基础资源设备,需严格按相关流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需纳入甲方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及时办理入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