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CBNB-20212085G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21年单警执法记录仪及工作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773720(元) | 浙江盈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3#楼029幢16-1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2021年单警执法记录仪及工作站采购 | 警翼 | 1 | 773720 | DSJ-JLYF1A1等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刚鸿,黄阳珍,张惠敏,房华蓉,史敏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货物招标费率,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60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地 址:兴宁路4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81981228
质疑联系人:张锋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4-81981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传 真:0574-87425391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090063
质疑联系人:陈健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3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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