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电子科技园2#楼一楼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012024招091号
预算金额84.51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工0599-7952089
招标代理机构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885068857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电子科技园2#楼一楼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FJ012024招091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电子科技园2#楼一楼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845101元,招标人为福建省光泽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子科技园2#楼一楼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预算审核价845101元(含暂列金 39767元,暂估价10000 元),招标控制价 765567.6元(含暂列金39767元,暂估价10000 元),K值=10%,具体以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实 际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为准增减工程数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子科技园2#楼一楼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电子科技园2#楼一楼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 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 (2)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 复印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 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 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 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 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 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 屋建筑)。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 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 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 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 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 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 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审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3)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 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 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 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 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 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 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其他要求: 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 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②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 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 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 其规定。 ④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 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 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⑤响应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响应人因 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 (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⑥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⑦根据闽建许(2023)4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省各级 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 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 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 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 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 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时须附上资质证书有效期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评审小组可 以按不利于响应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08月27日08:30至2024年 08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睿闽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 (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供应商代表执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法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杭中路16号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电子科技园2#楼一楼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电子科技园2#楼一楼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 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电子科技园2#楼一楼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2采购人:福建省光泽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1.5采购项目概况:电子科技园2#楼一楼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预算审核价845101元(含暂 列金39767元,暂估价10000元),招标控制价765567.6元(含暂列金39767元,暂估价10000 元),K值=10%,具体以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实 际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为准增减工程数量。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9月5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光泽县 2.4质量要求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安全目标: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验收标准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 (2)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 复印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 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 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 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 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 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 屋建筑)。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 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 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 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 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 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 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审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3)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 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 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 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 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业绩要求: 无 (5)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 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 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其他要求: 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 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②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 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 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 其规定。 ④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 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 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⑤响应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响应人因 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 (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⑥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⑦根据闽建许(2023〕4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省各级 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 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 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 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 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 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时须附上资质证书有效期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评审小组可 以按不利于响应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 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①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是“失信被执行 人”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②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按照闽建筑<2019>22号规定。 ③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 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 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法定代 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 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 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④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⑤中标单位应按照南人综【2019】82号文《南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应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闽建【2020】3号文《关于印 发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投标人中标后须执行该文件。 ⑥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⑦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 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 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 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审小组提 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 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08月27日08:30至2024年08月29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 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 费)后 / 日内寄送。<供应商代表执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2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睿闽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响应
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
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询比采购公告鑫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光泽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金岭工业园金岭大道1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9-7952089
代理机构: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杭中路16号4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法:1885068857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光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光泽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金岭工业园金岭大道1号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99-79520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杭中路16号4楼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1885068857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孕桨婪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咨瀚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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