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轨道及疏散平台工程(第二合同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3/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施工]
[沈阳市]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轨道及疏散平台工程(第二合同段)
一、招标条件 | |||||||||||||||||||||||||||||
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轨道及疏散平台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招标人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资本金40%,企业自筹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轨道及疏散平台工程(第二合同段);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轨道及疏散平台工程(第一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 2.工程规模4: 市政工程: 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轨道及疏散平台工程(第一合同段)、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轨道及疏散平台工程(第二合同段) 3.本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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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铁路工程特级]或者[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铁路铺轨架梁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项目经理应为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能够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应为铁道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企业通过GB/T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具有符合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正线轨道铺设工程业绩(已完或在建)。(4)投标人不得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轨道及疏散平台工程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包括其附属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6)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8)投标人可以为具备符合资质要求的集团公司或集团子公司,但不允许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投标。若集团子公司参与投标须提供其上级集团公司不具备符合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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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现场投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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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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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时间: 2021年04月02日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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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3月22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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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工期要求:2021年05月15日 开工至 2023年1月14日竣工。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 家;若少于7家全部入围。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小于等于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联系人: 杜茁,电话: 024-22743570。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通过上述两个标段的资格预审,则投标阶段兼投不兼中。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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