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关环卫运输处招标南关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消纳场地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关环卫运输处招标南关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消纳场地
项目编号: JRC2019S398(S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琦
项目联系电话:0431-861504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北街11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赵琦 联系电话:0431-861504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葛聪 ?电话:0431-85112321-80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名称:南关环卫运输处招标南关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消纳场地
项目内容及说明:(1)距离南关区区域内至消纳填埋场地不能超过45公里;(2)场地能容纳50万立方米以上;(3)用途:消纳填埋建筑垃圾、装修垃圾;(4)场地远离居民住宅区,远离水源地,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不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具备合法手续,符合环保要求,具备环保、规划、绿化、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村委会及村民无异议;(5)如因供应商原因中途停止倒运垃圾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停运时间不得超过20天(停运时间超过20天,我方有权终止合同);(6)所涉及当地的环保部门、执法部门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及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协调及解决,与我方无关。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原因是本项目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只有长春嘉丰工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一家单位报名,另外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只有长春嘉丰工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又经过专家论证,一致建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长春嘉丰工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九台市东湖镇腰站村六社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长春嘉丰工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九台市东湖镇腰站村六社
五、其它补充事宜
南关环卫运输处招标南关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消纳场地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项目编号: JRC2019S398(S03)
项目名称:南关环卫运输处招标南关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消纳场地
项目内容及说明:(1)距离南关区区域内至消纳填埋场地不能超过45公里;(2)场地能容纳50万立方米以上;(3)用途:消纳填埋建筑垃圾、装修垃圾;(4)场地远离居民住宅区,远离水源地,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不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具备合法手续,符合环保要求,具备环保、规划、绿化、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村委会及村民无异议;(5)如因供应商原因中途停止倒运垃圾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停运时间不得超过20天(停运时间超过20天,我方有权终止合同);(6)所涉及当地的环保部门、执法部门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及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协调及解决,与我方无关。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原因是本项目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只有长春嘉丰工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一家单位报名,另外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只有长春嘉丰工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又经过专家论证,一致建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长春嘉丰工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九台市东湖镇腰站村六社
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30日止。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采 购 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北街1146号
联 系 人:赵琦 联系电话:0431-86150491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邮政编码:130000 电话:0431-85112321-801
传真:0431-85199868 联系人:葛聪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5281665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9年8月22日
主管预算单位 |
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 |
使用单位 |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
项目名称 |
南关环卫运输处招标南关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消纳场地 |
项目金额 |
1200000元/年(按季度付款) |
专家1论证意见 |
本项目分别于2019年8月8日发布了第一次招标公告,于2019年8月16日发布了第二次招标公告,两次公告只有长春嘉丰工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一家报名,经核查该公司符合项目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专家姓名:于淑香 工作单位: 长春市公路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
专家2论证意见 |
未见不合理条款,且两次招标仅一家申请人报名,建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
专家姓名: 贾迪 工作单位: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设计院 职称:高级工程师 |
专家3论证意见 |
两次公告只有长春嘉丰工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一家报名且该公司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专家姓名:王金丹 工作单位:长春市南部新城绿地管理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