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交投集团管辖高速公路户外广告布点规划设计及报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交投集团管辖高速公路户外广告布点规划设计及报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交投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交投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作内容:
(1)完成广州交投集团管辖高速公路户外广告点位规划设计,形成相关规划设计成果。
(2)配合招标人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沟通,确保户外广告申报达到工作目标。
工作具体要求:
(1)规划广告点位要满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对高速公路户外广告规划有关规范等条件。
(2)充分挖掘广州交投集团在营管辖高速公路户外广告潜力,对点位进行充分挖掘,做到应报尽报。要求平均每条高速公路布置不低于15个户外广告点位。
(3)招标人定义机场高速、北环高速、东南西环高速为高价值点位,目标完成共13个户外广告点位申报(户外广告指单个展示面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户外广告)。若后续北环高速收费期到期后,广州交投集团未能继续获得沿线资源开发权,则北环高速相关获批户外广告资源不列入工作成果。
(4)招标人定义广河、广台、北三环、广佛肇、机二高、大广(广州市范围内)为较高价值点位,目标完成共24个户外广告点位申报(户外广告指单个展示面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户外广告)。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3 服务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
(1)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或业务范围包括“公路”)。
(3)近 3 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成功地独立承揽过1个公路咨询服务项目。
(4)项目负责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4月10日00:00-2024年4月16日17:00,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③招标文件费用扫码付款截图;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扫描附件1中的支付二维码进行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请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人名称简称),时间以费用到账时间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完成上面投标登记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方视为投标登记成功。投标登记成功后,方可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7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如需单独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应于2024年5月7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7日09时30分单独密封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5.3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5月7日09时30分至2024年5月7日10时3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5.4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5.5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6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7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5.8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注意浏览器的兼容性问题,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870)。
5.10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2024年4月10日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相关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x资格审查条件.pdf附件1 支付二维码.pdf授权委托证明书.docx
本招标项目广州交投集团管辖高速公路户外广告布点规划设计及报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交投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交投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作内容:
(1)完成广州交投集团管辖高速公路户外广告点位规划设计,形成相关规划设计成果。
(2)配合招标人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沟通,确保户外广告申报达到工作目标。
工作具体要求:
(1)规划广告点位要满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对高速公路户外广告规划有关规范等条件。
(2)充分挖掘广州交投集团在营管辖高速公路户外广告潜力,对点位进行充分挖掘,做到应报尽报。要求平均每条高速公路布置不低于15个户外广告点位。
(3)招标人定义机场高速、北环高速、东南西环高速为高价值点位,目标完成共13个户外广告点位申报(户外广告指单个展示面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户外广告)。若后续北环高速收费期到期后,广州交投集团未能继续获得沿线资源开发权,则北环高速相关获批户外广告资源不列入工作成果。
(4)招标人定义广河、广台、北三环、广佛肇、机二高、大广(广州市范围内)为较高价值点位,目标完成共24个户外广告点位申报(户外广告指单个展示面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户外广告)。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3 服务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
(1)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或业务范围包括“公路”)。
(3)近 3 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成功地独立承揽过1个公路咨询服务项目。
(4)项目负责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4月10日00:00-2024年4月16日17:00,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③招标文件费用扫码付款截图;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扫描附件1中的支付二维码进行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请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人名称简称),时间以费用到账时间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完成上面投标登记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方视为投标登记成功。投标登记成功后,方可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7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如需单独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应于2024年5月7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7日09时30分单独密封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5.3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5月7日09时30分至2024年5月7日10时3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5.4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5.5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6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7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5.8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注意浏览器的兼容性问题,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870)。
5.10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交投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二号楼 |
邮编:510288 | 邮编:511431 |
联系人:夏工 | 联系人:汤工 |
联系电话:020-84013170 | 联系电话:020-39185654 |
电子邮件:GZJZZBDL@163.com | |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交投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监督部门:广州交投实业有限公司纪检室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 |
邮编:510288 | 邮编:510288 |
联系人:夏工 | 联系电话:020-84016240 |
联系电话:020-84013170 |
2024年4月10日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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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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