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镇康县公安局凤尾派出所业务用房及生活用房建设项目
金额
50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530924201700014001
预算金额500万元
招标公司镇康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沈朝举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边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26
公告正文
镇康县公安局凤尾派出所业务用房及生活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GC530924201700014001

镇康县公安局凤尾派出所业务用房及生活用房建设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镇康县公安局凤尾派出所业务用房及生活用房建设项目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09-04 09: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7-09-08 17:00
备注: 参加报名时必须由企业法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按云建建函【2016】107号文执行);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按云建建函【2016】107号文执行);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按云建建函【2016】107号文执行);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6、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建造师证书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原件,非云南省本地企业提供);9、入临信息登记证(原件,非临沧本地企业提供);10、至少提供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014至2016)(原件及复印件);11、投标报名前需将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人民币),交至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对公的方式缴纳),开户银行: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帐号:8200005796895012,凭银行回执单和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取投标保证金专用收据。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持报名回执单进行现场报名。两者均成功报名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其投标将不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20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镇康县公安局 经办人: 骆明
办公电话: 13987035332 移动电话: 1398703533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边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沈朝举
办公电话: 13578306268 移动电话: 1357830626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924201700014001001
标段名称: 镇康县公安局凤尾派出所业务用房及生活用房建设项目-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7-09-08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09-26 09:00
开标地点: 1号开标室(镇康县)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5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总建筑面积为2453.22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096平方米、生活用房建筑面积1357.22平方米。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公安局凤尾业务用房及生活用房公告.pdf 2017-09-04 09:29:5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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