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丽伟159056958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农业装备研发平台位于安徽省农业科学院院内,东侧紧邻院区道路。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4.76平方米,包含大中型农机具存放区、维修区:小型农机具存放区、维修区,室外农机存放区以及景观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等。本次采购内容为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装备研发平台改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7200.00元

最高限价:372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二、采购需求:

1、检测项目

本项目检测内容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及各专项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规定要求的或采购人认为必须的检测项,项目直至竣工验收所有第三方检测内容均包含在此次范围内,供应商服务期限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检测其他专项检测的内容,应满足国家现行及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和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须综合考虑报价,成交后不予调整。

本工程检测(监测、试验等)内容、数量、频率、比例等必须满足采购人、设计、国家现行及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要求;施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增加检测频率及建设单位要求的其它增项检测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

本项目如需进行以下检测项目,则须按照下列检测内容、相应规范规定的检测内容及采购人要求的检测内容:

1.1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现场强度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承载力、挠度、抗裂检验、尺寸外观质量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1.2钢结构工程检测

(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4)钢网架结构节点检测;

(5)钢材、钢铸件力学性能检测。

1.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质量检测;

(2)硅酮结构胶、密封性的硬度、强度、相容性检测;

(3)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检测;

(4)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露点、遮阳系数、传热系数检测。

1.4室内环境检测

(1)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游离甲醛、苯、氨、氡、TVOC检测;

(2)土壤氡浓度检测;

(3)建筑主体、装修材料甲醛、氨、放射性、苯、二甲苯、乙苯、VOC、TDI、HDI检测;

(4)涂料及油漆游离甲醛、苯、TVOC、TDI检测。

1.5建筑节能检测

(1)建筑外门、外窗的“三性”及传热系数检测;

(2)屋顶传热阻、外墙传热阻、底层通风楼板传热阻的现场热工性能检测;

(3)围护结构实体检测;

(4)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耐候性与抗风压检测;

(5)建筑节能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检测项目。

1.6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检测,包括钢筋原材、钢筋焊接、钢筋机械连接、钢筋网片的力学性能检测;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常规检验;

(5)简易土工检测;

(6)混凝土外加剂检验;

(7)掺合料(粉煤灰、矿粉)指标检测

(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测

(9)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测;

(10)墙体及屋面材料检测;

(11)饰面石材、陶瓷砖饰面材料检测;

(12)防水卷材、止水带、膨胀橡胶、防水油膏、防水涂料等防水材料检测;

(13)金属材料、水泥、石灰、掺合料、外加剂、混凝土拌合用水的化学分析检测;

(14)涂料(建筑内外墙涂料、防水涂料、腻子)检测。

2、质量责任及检测实施方法

2.1质量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对样品的符合性、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的计算、判定方法和执行标准正确,结论准确。禁止更改检测报告中数据、结论、代表数量及部位等实质性内容,严禁未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或鉴定结论;由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采样、封样进行检测的,其检测结论应对试件所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负责;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留置试样和保留抽样记录、样品验收记录、样品处置记录、检测环境记录及仪器使用记录等相关过程记录,保证检测质量可溯;检测报告的检测人、审核人及批准人应签字齐全,签字人技术能力和岗位资格应符合要求;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告知委托单位和监理单位,并跟踪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

2.2检测实施方法

成交供应商对相关检测内容进行检测时,应按以下方法进行。

(1)试验室检测

1)检测前应核对流转单和样品的一致性;

2)检查试验环境条件、仪器设备状态,并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环境记录;

3)试验人员应熟悉检测异常情况处理预案;

4)根据合同约定的检测标准或方法要求制备样品;

5)依据相关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实施检测,及时、真实填写或打印检测原始记录;

6)检测完成后检查仪器设备状态并做好相应记录;

7)已检样品应进行状态标识并放人规定的区域并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留置处理。

(2)现场检测

1)检测前,应根据委托的检测合同要求编制检测方案;

2)开始检测前,应核对检测任务单和检测对象的一致性;

3)检查设备状态、环境条件并做好相应记录;

4)进人检测现场应做好安全防护;

5)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检测方案、作业指导书实施检测,及时、真实填写检测原始记录;

6)现场检测过程中应注意观察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当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并超出允许范围时,应立即停止工作,直至恢复到规定的环境条件后方可继续进行检测。

3、报价要求

3.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响应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材料、报告编制费、人工费、管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2供应商投标前应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各种风险须充分考虑,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造价、调整价格。

4、服务要求

4.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成交供应商须编制切实可行的检测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并向采购人备案,并按监理审批方案认真检测。成交供应商只对采购人负责,严禁听从施工单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2成交供应商服务期间安排试验检测员驻场服务,参加工地例会。

4.3成交供应商及时跟踪检测,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以确保施工工序正常开展及工期安排的总体需要。

4.4成交供应商的检测结果,要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快报给采购人及监理单位。

4.5成交供应商须在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汇报月度检测内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并形成月报报采购人,以便使试验检测工作更好服务于工程施工。

4.6成交供应商检测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协调与安排,及时完成采购人临时指派的其他检测任务。

4.7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本单位出具的试验检测数据能够准确、及时、真实地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并对本公司出具的所有试验报告负法律责任。

4.8抽检项目均须在验收前完成检测,工作内容含外观检测、资料检查。

4.9成交供应商需安排专人驻工地现场,并根据工程现场检测要求,随时进行取样检测。

4.10成交供应商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4.11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方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检测项目需要分包时,应将分包事项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审核并向采购人备案。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本次响应报价中,且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有检测结果负总责。

4.12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施工单位购买指定材料,若出现此种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13成交供应商除对送样的材料负责外,应对所有现场检测材料负责。

4.14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检测报告若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4.15采购人及监理单位有权在任何阶段对成交供应商进行阶段性检查。

4.16所有检测项目必须出4份检测报告并装订成册。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研究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农科南路40号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伟、陈威

联系电话:15905695867、1885602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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