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金华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结余资金项目信息化采购(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7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2023-007-1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50579665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金华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结余资金项目信息化采购(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2023-007-1
    项目名称: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金华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结余资金项目信息化采购(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处其他信息化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包括立体感知体系1项(包含流量监测系统9套、图像监控系统10套、土壤墒情系统2套、闸门远控系统1项)、支撑保障体系1项(包含服务器扩容1项、网络安全增补1项、管理房设备增补1项)、提升乌引灌区数字化管理体系1项(包含灌区联合调度展示模块、灌区数据分析模块、智能化灌区水量运行调度模型、手机应用增补)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中途施工进度需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 858 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Rl8ynrgHrW0r3neP%2FtOFHQ%3D%3D&utm=web-websitegroup-front.4d3d4f8c.976-pc-websitegroup-zhejiang-newPurTablistComp-front.11.f202ea905b7611ee83d563036738cf0c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7、其他事项:(一)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二)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1.标前准备(注册、CA驱动办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正式供应商(注册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网站“下载专区”)。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24-11-01/12975.html。以最新版为准。)。
3.投标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上传。
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使用“政采云”软件评标系统评审。
5.本项目实行投标文件CA电子签章,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准备好电脑与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一个CA锁,并打开“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在30分钟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的,否决其投标。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处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白沙驿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667327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667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 1700 号嘉兴科技京城1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7966593
    质疑联系人:徐进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5215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金华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结余资金项目信息化采购(重新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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