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和平区多伦道65#号公产房
金额
291.6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2tj10005430
预算金额291.6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昊源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凯022-589221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正式披露天津市和平区多伦道65#号公产房
项目编号:GR2022TJ100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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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29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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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天津市市辖区和平区天津市和平区多伦道65#号公产房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5-2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06-09 |
受托会员 | 机构名称: 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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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陈凯 联系电话:022-58922158 部门负责人:耿鹏 联系电话:022-58922150 |
- 资产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 图片浏览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津市和平区多伦道65#号公产房 评估价格(万元) 291.610000 评估机构 天津市永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12-31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0.000000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2、本次转让房产产权属证书齐全,无抵押、无租赁,无占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3、本次转让房产为公产房计租面积为99.89平方米,租赁合同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未更换新版租赁合同,老版合同继续有效。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置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 河西区友谊路16号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 法人代表 金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0323967527XX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20000MA06DU304A 批准单位 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1-09-15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中环资管公司所属中环置业公司挂牌转让和平区多伦道65号房产使用权的批复 通讯地址 河西区友谊路16号 联系人 张昊源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限次延长信息发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不接受拆分交易。意向受让方向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受让登记则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知悉该处房产所涉及的过户及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处房产现场状况的实地踏勘等相关事宜,自愿承担本标的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风险、费用和法律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挂牌公示期内对标的进行现场看样,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交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不予接待。(看房联系人:张昊源,联系电话:87537626)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80万元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3、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该受让方已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转让,各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规定退还。4、最终受让方须按照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5、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终止,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有效受让登记并交纳保证金,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与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3)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6、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受让双方需支付的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7、办理承租权变更过程中出现的发证面积与挂牌转让时所披露的情况不符等问题,以变更时的发证面积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转让标的承租权变更由受让方负责自行办理手续,转让方给予配合。8、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表明: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与本次转让行为相关的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及国家、天津市对房地产限购的最新政策和相关规定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标的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房地产限购政策,满足限购政策要求,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此次交易的房产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再负责任何维修等相关事宜。9、本次转让标的物为老旧房产,房产本身设施质量情况不做保证,对于房屋本身出现的包括但不限于裂纹、渗漏问题以及设备、设施、管、线的老化问题等瑕疵及潜在瑕疵不做保证,意向受让方均应在办理摘牌手续前,自行了解予以认可,并自行解决上述问题,转让方概不负责。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80.00000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现场看房确认书.pdf - 暂无图片!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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