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屏山天原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高钛渣电炉装置系统(第 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30
公告正文
采购品

四川屏山天原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高钛渣电炉装置系统(第 二次)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四川屏山天原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高钛渣电炉装置系统(第 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B2022051100031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5-30 09:30

项目状态: 进行中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四川屏山天原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高钛渣电炉装置系统(第 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B2022051100031

招标人: 四川屏山天原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收费: 200.00元

文件获取时间: 2022-05-11 16:00至2022-05-16 16:0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获取

投标保证金收费: 80000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5-30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2-05-30 09:30

开标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集团办公楼 106 室

开标方式: 线下开标

项目概况: 本招标工程是四川屏山天原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一部分, 备案号:0620210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钛渣电炉装置系统;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经营范 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具体资质要求如下: 1.1 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必须在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不特定制造商。 1.2 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标无效。 1.4 业绩要求:企业近 5 年(2017-2021)至少有 3 套 12500kVA 及以上钛渣电炉或矿热炉业 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和发票为准(原件备查,招标人有权对业绩 真实性进行核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备注: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5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5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录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报名,平台地址为 (http://www.longdaoyun.com)下载招标文件。报名费用: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缴 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200 元(大写:贰佰元整),由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方可在平台上 下载招标文件。只接受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的资料费,不接受现金或以分 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私人名义递交的支票、汇票和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费 可提供发票。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账户:单 位: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宜宾三江支行;账 号: 2314506509022102497 ;汇入时在“备注栏” 注明:“废渣资 源综合利用项目高钛渣电炉装置系统报名费”。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5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集团办公楼 106 室纸质 文件递交 三、 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 1 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高钛渣电炉装置系统 套 2 详见技术方已审技术协议甲方要求 2、范围包括: (1)界区范围 原则上高钛渣电炉主厂房及附属厂房轴线外 1m 为界(包括但不限于炉顶输料系统、除尘系 统)。 (2)乙方设计范围 ① 高钛渣电炉主厂房及附属厂房轴线外 1m 内的工艺、设备、管道、电气(不含建筑电气)、 自控仪表的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界区内消防、视频监控、可燃有毒气体所需设计的提资; 原有厂房修改加固设计的土建提资; ② 烟气系统:以钛渣电炉排烟烟道到外 1m 为界的管道方案设计和详细设计; ③ 提出以上设计内容所需的公用工程条件。 (3)供货范围 按成套装置供货,即自原料上料大倾角皮带出口(含分料装置)至出渣口、出铁口(含出渣 出铁溜槽、出渣出铁口、出铁溜槽与铸铁机沙模坑的分流槽和支铁沟、耐火材料、界区内收 尘罩及管道阀门)整个生产装置系统供货,液压及电极升降系统(不包括石墨电极)、炉体(包 括电炉炉衬)、炉盖(含耐火材料)、输配料系统、加料系统、出渣出铁系统(含开堵口机及 液压系统)、烟气系统(不含炉气净化装置)、电炉冷却循环水系统、炉底冷却系统、输配料 系统除尘(含收尘烟罩、管道、阀门等)、电炉变压器、短网系统、供配电系统、仪表控制 系统等。 3、项目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240 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270 天完成系统调试并出产 品。 4、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载能新材料工业园四川屏山天原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 5、付款方式:接受 100%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5.1 合同生效,预付合同总额 20%定金;完成设计资料交付,支付合同总额 5%;主体设备、 材料到货,支付合同总额 25%;完成高钛渣电炉装置系统安装,支付合同总额 20%;完成高 钛渣电炉装置系统调试、考核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额 20%;质保期满后(以运行验收合格 之日起算),支付合同总额 10%。 备注:付款及支付方式不允许偏离。 6、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通过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效,同 时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指定地点。逾期未上传、送达至指定 网站、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疫情期间投标须知: a、本次招标可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 b、若投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无法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的,本次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签 字盖章纸质版扫描为 PDF 电子版,上传至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平台地址为 (http://www.longdaoyun.com)。开标评标以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准。在具备 邮寄条件后,须尽快将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邮寄至以下地址,且投标单位必须保证邮 寄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与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 邮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集团办公楼 106 室(建议用 顺丰、EMS 快递);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1-5980776 8、公告发布媒介: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www.longdaoyun.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

固定电话: 08******

电子邮箱: 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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