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邹平县恒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邹平县明集镇开发区
债权本金:2599.4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持有对该债务企业的债权5笔,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3969.31万元,其中贷款本金合计2599.4万元,利息合计为1369.91万元(利息计算截止2018年8月31日,之后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
企业概况
邹平县恒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0日,住所地位于邹平县明集镇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孙凡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67337190120,注册资本:2936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收购加工棉花(有效期至2015年8月31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购销皮棉、短绒、织帆布、纺织品、有机蔬菜;淡水养殖;农业观光服务;机械设备安装防腐工程施工;农业科技领域内技术推广(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暂未发现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处于停业状态。
抵押资产情况
抵押的机器设备为邹平县恒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自有的皮棉打包设备、轧花机等籽棉加工成皮棉的成套设备,设备购置于2009-2011年。在邹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证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016号。
保证人情况
1、山东金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4日,住所地位于邹平县魏桥镇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赵德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675918815X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棉纤维素制品、清洁精制棉、太阳能光伏产品;棉籽加工销售;销售:矿粉、矿石、矿土;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公司登记状态:在册。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暂未发现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2、张红梅,女,地址:山东省邹平县黄山二路90号。
3、孙凡汝,男,地址:山东省邹平县明集镇西闸村460号,邹平县恒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诉讼情况
原贷款行已于2016年7月对抵押债权400万元向邹平县人民法院起诉,2016年10月10日,邹平县法院作出(2016)鲁1626民初27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胜诉。其余4笔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
处置方式:
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5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结束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彦东 联系电话:0531-82079610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政编码:2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婷婷
联系电话:0531-8207976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