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自费药房合作招租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gs-zc-2024-34
预算金额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燕敏0990-6608599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YGS-ZC-2024-34(招标文件编号:HYGS-ZC-2024-34)
二、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自费药房合作招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昆仑路11号
中标(成交)金额: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自费药房合作招租项目      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自费药房合作招租项目服务期限内提供维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谈判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      详见谈判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凯、吴迎华、曾兆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经与采购人协调,确定由成交供应商进行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     
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风华路5号        
联系方式:0990-7550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1室AA            
联系方式:0990-6608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燕敏、陈晨、曹静
电 话:  0990-7550251、0990-660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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